检察院被批捕后,需经审理认定犯罪事实才可能被判刑;双方和解可影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可建议宽处理,法院可从宽处罚;批捕并不等于认定犯罪事实,需继续收集证据并确凿后才会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检察院被批捕后是否会被判刑?
检察院被批捕后,还需要进一步的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犯罪事实认定就会被判刑,如果没有认定犯罪事实,则不会被判刑。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检察机关一般不会再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如果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的,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起诉或者起诉决定,也可以在庭审时提出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的批捕申请后,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已经认定,而是需要继续对当事人进行证据搜集和犯罪事实认定,一般情况下,只有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会由公诉机关向法院提出诉讼而进行判决,从而对犯罪事实进行合法的处理。
结语
检察院被批捕后,并不意味着已经被判刑,而是需要进一步审理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事实认定后才会进行判决。如果没有认定犯罪事实,就不会被判刑。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情况下,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起诉或者起诉决定,法院也可以从宽处罚。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的批捕申请并不等同于认定犯罪事实,还需要进一步搜集证据并进行合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七十三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三节 补充侦查 第二百九十五条 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条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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