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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后的债务怎么去承担

2024-01-12 来源:汇智旅游网

如果转让时双方签订了债务也一并转让的约定,并且债权人也同意债务转让的话,那么原企业的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需要清偿债务后再转让。这里最重要的是“债权人同意”。

如果没有清偿债务就转让的,则债务由转让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来承担。因为法律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转让还是合并,其债务关系都不会随之消失,而是转移到新的主体上。

一、公司合并需要流程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按如下步骤操作来公司合并:

(1)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实施合并: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等;

(4)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新设的,办理设立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合并毕竟是属于重大变更事项,因此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行。同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若债权人对公司合并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转让需要多久?

对于公司转让所需要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转让一般需经过下列程序:

1、订立转让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4、办理公司的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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