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管理制度
一、目的
1、通过人事调整,合理使用调配人力资源,达到工作与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
2、提高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公司内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岗位调动管理流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1、员工调动要符合各部门“定岗定编\"和“人岗匹配”的原则; 2、调动人员须具有全局意识,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四、调岗类型 (一)部门内部调岗:
由中心内部A部门调整至该中心B部门; (二)跨部门调岗:
1、由公司A中心调整至B中心;
2、跨部门调岗人员需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拟调入部门的相应岗位职责对调岗人员是否符合新岗位要求进行评估;
3、调薪:调岗后由人力资源中心参照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调岗人员定薪,如调整部门后岗位职责不变则薪酬不变;
4、战略调岗: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要求,为满足公司各岗位招聘
需求,由公司统一调配或者实行内部竞聘(如各分公司、子公司之间人员调整)。
五、调岗管理流程 (一)协商调岗
1、公司可以根据战略发展要求、员工工作能力等情况,对员工的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
2、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原岗位任职满6个月(含)以上员工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调岗;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依照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二)直接调岗
1、经考核后证明该员工不能胜任该工作的;或非因公负伤而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公司可直接对该岗位员工进行调岗;
2、如因员工个人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经过考核证明该员工仍不能胜任该工作的,实行待岗。
六、调岗审批
1、本人申请调岗,需本人填写《员工异动审批表》;
2、公司安排调岗,由人力资源管理员填写《员工异动审批表》; 3、签批流程详见《员工异动签批流程》。
4、如拟调整后岗位为新增岗位,调入部门需完成岗位新增审批后再依照本制度进行调岗审批;
5、如调出部门在人员调出后有人员需求,可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申请招聘;
七、工作交接、新岗位报到
岗位调动审批通过后,接到调岗通知单员工须在指定时间内办理
原部门和相关部门工作交接手续并按时到调入部门报到工作。
八、附则
1、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进行修订。 2、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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