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元/月
单位部分 险种 缴费基数 比例(%)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以单位在地税部门工伤保险 申报的工资总额为生育保险 准 失业保险 小计 合计 14 10.5 0.5 1.2 0.5 26.7 个人部分 金额(基数以金额(基数以缴费基数 比例(%) 3054.96为例) 3054.96为例) 427.69 320.77 15.27 36.66 15.27 815.67 3054.96—15274.74 8 2 0 0 0.5 10.5 244.40 61.10 0.00 0.00 15.27 320.77 1136.45 说明:1、工伤保险征缴比例按单位行业类别确定,基准费率为0.5%、0.8%和1.2%; 2、上半年缴费基数范围暂按2819.25—14096.25征收,7月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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