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强我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更好地发挥安全生产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各部门形成“管理规范、隐患自除、自我负责”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经各领导研究,制度如下:
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由基础考核分和检查考核分两部分构成,每季度结算一次。
(一)基础考核分采取100分制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台帐10 分)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且要求有详细记录(包括参加人员签到,讨论内容及作出的决定),没有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查记录12分)
3、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检查面必须达到100%;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必须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同时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及时向安环科上报有关检查文书。(未开展检查的扣30分,漏检1个企业的扣3分,扣完为止)。(查资料30分)
4、建立、健全标准化台帐。(查台帐10分)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全厂员工责任书签订率必须达到100%。(查资料10分)
6、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查资料,10分)
7、能准时参加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能认真组织落实。(8分)
8、认真履行对员工消防安全管理职责。(10分)
9、附加分:安环科评为先进模范班组20分。
(二)、检查考核分按每家企业季度5分计算。
1、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员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不包括专项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每少一家扣除检查考核分5分(扣完为止),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上报的,经查实一家扣20元。
2、所在岗位每季度若发生一起事故的,扣除季度考核总分的30%;若发生一次死亡2人(含2人),或死亡、重伤9人,或重伤9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29万元及以上的火灾事故的,目标考核总分零分阶段,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由安环科统一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本考核制度由安环科负责解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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