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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 破解同级监督难题

2020-06-09 来源:汇智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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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 破解同级监督难题

作者:罗万能

来源:《先锋》2017年第09期

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青白江区积极承担成都市“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试点项目,大胆探索,主动作为,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切实提升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班子成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改革制度机制,破解监督无“矩”

一是构建“一套体系”,让监督“有章可循”。紧盯同级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从制度顶层设计上构建了一套同级监督“1+N”制度体系,即“1”个暂行办法:《开展区纪委对区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暂行办法》,明确同级监督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为纪委开展同级监督提供了操作依据;“N”个监督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廉洁性审查、对区委常委开展廉政质询、区委书记开展廉政点评、区委常委与纪委常委“1+1”联系等十余项配套制度,为开展同级监督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手册”。

二是聚焦“三类重点”,让监督“有的放矢”。聚焦重大项目,建立廉洁性审查制度。2015年以来,青白江区纪委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区委常委会通过的6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联合廉洁性审查,督促整改问题12个。聚焦选人用人,建立区委干部任免工作廉政风险评估制度,2016年对2名存在廉政风险,不适合提拔人员提出“暂缓提拔”意见。聚焦主体责任,建立“1+1”工作机制。青白江区纪委确定1名纪委常委分别联系1名区委常委,跟踪督促区委常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创新“三项制度”,让监督有“有据可依”。建立区纪委向区党代会报告同级监督工作制度,在区党代会专题报告同级监督工作情况和工作方案,接受与会党代表的审查,进一步提升了同级监督地位。建立党代表提交廉政提案制度,区党代表在2016年两次党代会上联名提出十余个高质量廉政提案,在廉政提案督办中促使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立区委“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细化事项标准和决策流程,强化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约束,形成对区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的有力支撑。 创新方式方法,破解监督无“力”

一是建立廉情预警报告制度,在事前监督上“发力”。区纪委前移监督关口,在基层单位建立25个廉情信息采集点,收集相关投诉举报、“两代表、两委员”意见建议、网络舆情等信息。2016年,区纪委对已收集的相关区委常委40余条廉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报告区委书记,由其开展廉政谈话和约谈,促进区委常委会成员及时纠偏,及时督促整改其分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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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建立备案检查制度,在事中监督上“着力”。实行“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度,区委常委会成员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送区纪委备案并进行抽查核实。区纪委安排专人,对常委会成员的分管工作、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立项开展监督检查。2016年,区纪委对备案抽查发现的问题,形成7份“温馨提示”向其本人进行了反馈,7个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做到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

三是建立同级述责述廉制度,在事后监督上“用力”。建立常委会成员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2015年以来,6名区委常委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区纪委委员、区党代表等质询和评议。建立对区委常委质询制度,区纪委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区委常委会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时,组织行业单位、主管部门召开专题质询会、评议会,进行现场质询和评议,督促常委会成员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并自觉整改存在的问题。 强化结果运用,破解监督无“效”

一是实行监督情况“上报”制度,从发现问题上显“成效”。建立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工作制度,对同级监督中发现常委会成员的各类问题,采用定期、专项或即时报告三类方式向上级纪委进行报告。2016年,区纪委向成都市纪委半年定期报告了区委常委会成员有关情况,涉及区委常委会成员廉情信息6条,让同级监督结果“直達上听”,形成良好监督效应。

二是实行监督结果“点评”制度,从督促警醒上求“实效”。区纪委根据信访举报情况、述责述廉报告、专项监督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点评建议。今年以来,区委书记根据纪委建议,对常委会成员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民主生活会进行集中点评2次,对个性问题进行书面点评1次,对信访问题集中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单独点评1次,真正“用足用够”监督结果,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是实行监督过程“通报”制度,从整改提升上见“长效”。建立同级监督情况通报制度,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区委常委会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方面的各类问题,区纪委不定期进行综合研判,并向其本人进行通报反馈,跟踪监督整改情况。2016年,向2名区委常委会成员本人通报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让同级监督的结果“直面本人”,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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