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真 邮编 代理商(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真 邮编 第一条 经销的产品和区域
甲方同意将下列产品 的代理权授予给乙方,销售区域为 武汉市。 年度销售保证金额 。
第二条 乙方代理的资格确认以及备货。
1 甲方是乙方产品在武汉的独家代理。
2. 乙方在所掌握的产品销售渠道中需掌握四家或四家以上具备一定市场推广能力的分销商。
3。 对于常规产品(该市场热销的产品)应有适当备货的能力。
第三条 样品的提供
1 样机,甲方按代理价格的8折提供。
2 随着产品胡推陈出新,乙方同意按代理价格的8折来及时补充样机。
第四条 价格及返利政策
1. 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见2010年价格表)分为:⒈区域独家代理商价格 ⒉经销商价
格 ⒊零售价格。乙方目前适用的是区域代理商价格。 1.1乙方应参照执行甲方所提供的产品销售价格政策 。
1.2乙方的返利基数是自身及该区域内所辖卖场及其分销商销售业绩的总和。
1.3甲方执行的产品价格为年度价(有效期为当前年度的一月一日至当前年度的十二月三
十一日)。
2. 返利条件:乙方在本年度销售甲方产品的销售业务中,不存在拖欠甲方货款的记录或损
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 乙方年度销售总额达10~19万,甲方年度销售返利比为销售总额的3%。 4. 乙方年度销售总额达20~29万,甲方年度销售返利比为销售总额的3.5%. 5. 乙方年度销售总额达30~49万,甲方年度销售返利比为销售总额的4%。 6. 乙方年度销售总额达50~99万,甲方年度销售返利比为销售总额的4.5%。 7. 乙方年度销售总额达100万以上,返利比率为5%。.
8. 返利时间与方式:甲、乙双方在《区域销售合作协议书》签订执行即将满一年的前一个
月的最后一周,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结算该年度销售总额的返利数额,确认无误后甲方必须于当月予以及时返还;返利款项以电汇方式支付。
9. 在当前年度内(即当前年度的一月一日至当前年度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甲方所执行的价
格应不变动,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故而导致甲方产品的制造成本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可对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产品价格的调整不影响该年度销售返利条款的执行。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财务责任
2010年 区域代理合作协议书 第 2页
1. 根据甲方的财务政策:①.乙方向甲方订购非甲方常规产品时,乙方需在〈销售确认书>
签署后即向甲方支付订单金额的50%作为预付订金,其它余额在甲方出货前一并结清; 2. 乙方的销售货款及其销售风险由自身负责。
3. 乙方在处理客户产品质量异议时,不得承诺降低产品销售价格,从而以此克扣应付甲方
的货款。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方在得到核查落实后作出退货、维修等相应处理. 4. 正常订货的,按月结算,月结日为每月的20—25日。
5. 乙方不得拖欠甲方应结货款,逾期不付应支付被拖欠货款1%每日的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和职责
1.乙方应充分理解甲方的销售政策,并全力在区域内拓展业务,不得跨越区域行销.
2.乙方作为甲方在该地区的合作商,应充分收集相关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告知甲方,以便
甲方对销售策略做出及时调整.
3.乙方应促使销售人员掌握甲方产品的特点及性能,以促进产品的销售,必要时可由甲方 派出导购员协助乙方对产品进行销售。
4. 乙方不应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得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的产品. 5. 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对甲方具有约束性的协议。
第七条 广告、促销及展览会
1。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和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区域的知名度, 乙方应不定期组织有力的促销活动和刊登必要的广告。促销和广告方案及产生的广告费用需与甲方充分协商,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确认的促销和广告方案,甲方予以承担相关的费用。 2。凡乙方以甲方的产品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 3为促进产品销售,甲方给予乙方销售员以及下辖分销商业务员单台销售奖励. 3.1每销售一台冷饮机(不论型号)给予50元现金奖励。 3.2每销售一台蛋糕柜(不论型号)给予100元现金奖励。
3。3奖金的发放每季度结算一次(由甲方直接发放现金,或电汇给乙方,委托乙方代为发放).
第八条 售后服务及技术帮助(此政策仅适用于最终销售地为中国区域)
1. 乙方应具备独立完成对甲方产品开展售后维修的能力。建立售后信息档案。
2. 甲方在国内市场的售后服务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帮助乙方培训雇员和售后维护人员,使
其获得产品销售和维护产品的相关技术知识,乙方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甲方提供食宿。
3. 甲方承诺一年内其产品的初次维修率不超过1%,整机从销售之日起保修一年,压缩机
为二年。终身提供配件。
4. 甲方按乙方年度销售额的1%作为售后维护费用给予乙方,易损件及相关零件的维修更
换在保修期内遵照以旧换新原则,超出保修期的需向甲方购买。 5. 乙方必须在产品售出的同时填写《售货确认书》并回传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针对无《售
货确认书》的产品拒绝执行本协议书第八条第4款的规定。
6. 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销售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履行售后服务或履行不到位,甲方可依据
市场统计数据有权不予支付售后维护费用或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九条 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2010年 区域代理合作协议书 第 3页
1.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的商业机密。 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3.乙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应据实告知 甲方。
第十条 协议期限、变更、解除和终止
1. 协议双方在协议存续期内单方违反协议条款,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终止协议. 2。 合同有效期到期,双方未能达成续签书面协议,协议自动解除并终止. 3.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并经对方确认方能生效。 4.协议双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协议自动解除并终止。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10年1月0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协议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到期前1个月办理续签。
第十一条 诉讼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可向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结果作为终局判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补充
1。本合同未涉及条款,协议双方遵循《产品包修卡》、《售货确认书》相关条款之规定。 2.本合同共三页,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确认后,在此日期前签订的任何合同一律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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