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
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同时要对班组操作过程进行检查。
二、交检(互检)
工序间要进行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交接检查合格后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的施工完成的成品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交接以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检验批项目,必须按程序经专职质检员检查,经专职质检人员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一、砼、砂浆试件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沙沃)制作、养护、试压。
二、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试件取样应在浇筑地点取样。
四、建立试件取样、养护、送样台账。
五、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六、砼、砂浆试件取样数按本工程取样计划执行。
七、同条件养护试件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执行。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经项目部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成 品 保 护 制 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二、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损坏。
三、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部件。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人员授权书”。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
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混凝土试块 2、砌筑砂浆试块 3、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砖、多孔砖 5、水泥 6、外加剂 7、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材料见证取样的数量详见证取样计划
工序报验制度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在每道工序完工后,施工单位班组应进行自检——操作者自检、班组交检、质检员专检。
3、自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评定表交监理工程师请求检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单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派人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工序质量评定表予以确认,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未经专职质检员、监理人员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序,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工序作业完工后未经报验擅自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应当受到外罚。 6、重要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参加。
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一、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职责
(一)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现场带班生产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在掌握现场施工内容的同时应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中规定内容的检查和巡视,并相关记录。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各个职能单位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5、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和隐患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组织人
员制定整改措施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6、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抢险救援,同时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规定向上级上报事故情况。
7、带班领导必须每日认真填写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并签字存档。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当日的施工生产工作内容、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和措施、巡查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和处理方法)、整改落实情况(先前带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形成检查闭环)、特殊情况(突发事件及协调处理情况)、交接班记录(交代接班人相关工作重点)。 三、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时间不得少于施工时间的80%,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场时必须向建设单位请假,并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穿戴工装,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交接班时双方签字必须齐全。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
6、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样板引路制度
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1.工程样板包括:材料样板、加工样板、工序样板、装修样板间等。 2.材料、设备的选型、定货必须验收样板,根据检验合格的样板标准进行材料、设备进货检验,并经甲方和监理确认。
3.现场成品、半成品加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根据样板质量的标准进行后续大批量的加工和验收。
4.项目部对每道工序的样板,要在设计规范要求下,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使之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样板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的板块作为整道工序的样板工程,并做好签认,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必要时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员参加。
6.工序施工以该样板施工为指导,施工时均以样板为标准。 7.组织施工人员开现场会,参观样板工程、工序,明确该工序的操作方法和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8.样板间必须以高标准作为大面积施工的依据,工程施工质量以样板间为标准进行验收。
9.对不符合样板施工要求的施工方法坚决给予否定,违者按章处罚,做到样板的唯一性,权威性。
10.将样板带路制度深入运用到每道工序中,确保整个工程均达到样板工程要求。
材料、设备进出场检验制度
一、做好进货接收时的检验工作。在材料、半成品及加工订货进场时,项目部材料室负责组织质检员、材料员参加的联合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产品出厂合格证、准用证以及其他应随产品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材料室负责填写《材料进场检验》表格,相关人员签字。
二、做好材料进场复试工作。对于钢材、水泥、砂石料、砼、防水材料等须复试的产品,由项目试验员严格按规定进行,对原材料进行取样,送实验室试验。同时,做好监理参加的见证取样工作,材料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专业工程师对材料的抽样复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三、对于设备的进场验证,由项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专业工程师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调试,并填写相关记录。
四、在进行材料、设备的检验工作完成后,相关的内业工作(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准用证等材质证明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应及时做到位。
五、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设备,原则上应做退货处理,并进行记录,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置,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如可进行降级使用或改用做其它用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六、材料、设备进场检验时严格按有关验收规范执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出现问题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并追究其责任。
七、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要做到100%,发现一次未经检验进场或未留下检验记录,分别给予当事人50-100元罚款。
八、材料室做好材料的品种、数量清单,进货检验后要全部入库,及时点验,库管员要做好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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