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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2022-10-17 来源:汇智旅游网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平昌(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副组长:梁斌(经常到食堂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成 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2.按规定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工作,根据“实名制”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的核算、管理,按要求将食品采购、资金运行、供餐食谱、就餐人数等定期进行公示和小结;

3.科学、合理地做好供餐食谱的搭配,坚持零利润,确保供餐质量;

4.负责食堂工勤人员的聘用、培训、监督、管理,提高

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5.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制度,确保责任落实,管理到位;

6.随时掌握食堂供餐情况,及时指导整改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7、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8、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卫生、食药监、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组长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9、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发生突发事件立刻向副组长报告,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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