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一玻制作于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
一、《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等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采用绿色施工标准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综合定额是我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用、材料、机具等消耗量及管理费标准,该消耗量及费用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以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采用绿色施工标准的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税金、附录共五部分组成。子目基价及其组项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六、本综合定额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地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综合考虑在内。
七、关于人工费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施工作业的生产工人的薪酬,包括了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费用,已经综合考虑了不同工种、不同技术等级等因素,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工资性收入: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企业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工会经费: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5)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6)职工福利费: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性收入、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7)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高温作业、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借工、时工4小时以内按半个工日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工日计算;停工、窝工按日历天计算。借工、时工、停工、窝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造价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计算。
3.本综合定额人工费按照2017年广东省建筑市场综合水平取定,各时期各地区的水平差异可按各市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八、关于材料费
1.本综合定额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费用,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1)材料原价:材料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包装、捆扎、运输、装卸等费用。 (3)运输损耗费: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费用。 (4)采购及保管费:组织采购和保管材料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采购单位仓储及损耗费等。 2.本综合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已含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等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
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详细列出,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4.周转性材料 已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5.本综合定额的材料价格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计算;子目表格中带()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6.本综合定额的材料按施工单位自行采购考虑。建设单位采购、供应到现场或到施工单位指定地点的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经双方协商,可以按照材料价格的1.50%收取保管费。
九、关于施工机具费
1.本综合定额施工机具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发生的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检修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维护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修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④安拆费: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⑤机上人工费: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2)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仪器仪表在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维护费:施工仪器仪表各级维护、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以及保证仪器仪表正常使用所需备件(备品)的维护费用。
③校验费:按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定与检验费用。 ④动力费:施工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所耗用的电费。
2.本综合定额的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机械、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实际情况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仪器仪表等未计入综合定额施工机具费内,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4.本综合定额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签证机械台班4小时以内按半个台班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
十、关于管理费
1.本综合定额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完成承包工程而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人员的人工费,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信、书报、宣传、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职工出差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年检等费用。
(4)施工单位进退场费:施工单位根据建设任务需要,派遣生产人员和施工机具设备从基地迁往工程所在地或从一个项目迁往另一个项目所发生的搬迁费,包括生产工人调遣
的差旅费,调遣转移期间的工资、行李运费,施工机械、工具、用具、周转性材料及其他施工装备的搬运费用等。
(5)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房屋、车辆、设
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6)工具用具使用费: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7)劳动保护费: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财务费: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9)税金: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非生产性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费。
(10)其他管理性的费用: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劳动力招募费、企业定额编制费、远程视频监控费、信息化购置运维费、采购材料的自检费用等。
2.本综合定额的管理费是根据我省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综合测定的。
3.管理费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不同费率计算并已列入各章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应随人工、机具等价格变动而调整,各册管理费费率见附录。
4.借工、时工的管理费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统一按20.00元/工日执行,停工、窝工的管理费按10.00元/工日执行。
十一、特殊环境和条件下人工降效的规定如下:
1.在生产车间边生产边施工的工程,按该项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00%作为工效降效费。
2.在有害身体健康(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的场所内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的人工费增加10.00%作为工效降效费。
3.在洞内、地下室内、库内或暗室内(需要照明)进行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的人
工费增加40.00%作为人工降效及照明等费用(其中:地下室内模板拆除按该模板子目中人工费的25.00%作为拆除人工费)。
上述三项人工降效费计算后列入相应项目内。
十二、若以初步设计文件依照本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结合本综合定额编制概算造价,应在其他项目中计取概算幅度差。
十三、本综合定额未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地基基础工程(含桩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防雷等涉及结构安全项目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建筑节能等项目的抽样检测费用以及高支模、动(静)载试验等第三方监测检测费用。
十四、单体承包的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下的,其材料费增加1.50%,人工费增加10.00%。 十五、除另有说明外,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六、除另有说明外,本综合定额凡注明“×××以内”或“×××以下”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十七、本综合定额中未注明或省略的尺寸单位,均为“mm”。
十八、本综合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十九、未尽事宜,详见各章内容。
A.1.1 土石方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一般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土壤名称 开挖方法 一、二类土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满载者 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须普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三类土 四类土 注:除表中四种类别的土壤外,本章还考虑淤泥、流砂两种特殊土: 1.淤泥为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其天然含水量>液限、天然孔隙比≥1.5的粘性土,外观上呈流塑状态。 2.流砂为含水饱和,因受动水压力影响而呈流动状态的细砂、微粒砂、亚砂土。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代表性岩石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极软岩 2.各种半成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软岩 软质岩 2.中风化一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一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1.中风化一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较软岩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1.微风化的坚硬岩 较硬岩 硬质岩 坚硬岩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未风化一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30~60 用爆破法开挖 15~30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5~15 开挖方法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MPa) ≤5 用爆破法开挖 >60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距超过50km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运输之外的消纳费用等其他费用未包含在定额中。。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输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计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坡度(%) 系数 5~10 1.75 15以内 2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3.在挡土板支撑下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4.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费用另行计算。 5.推土 机推土、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消耗量乘以1.25,铲运机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7。 6.机械挖土方需人工辅助开挖时,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的,按机械挖土方95%、人工挖土方5%计算。 7.淤泥、流砂运输定额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即时运走的,经晾晒后的淤泥、流砂按装运土方子目计算。 8.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按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 四、石方 1.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除石方控制爆破子目外)另行计算。 2.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3.定额中的爆破子目(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六、盖挖法 1.盖挖法挖土方,按室内实际净面积乘以挖土方深度以体积计算。 2.全部采用人工开挖土方时,按人工挖土方相应项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80。机械开挖土方为主、人工开挖土方为辅时,人工挖土方按相应项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60;机械挖土方按相应项目的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土方人工配合挖土时,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时,按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机械挖土方按总土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方按总土方量的5%计算。 3.以上系数未考虑洞内、暗室施工及土方的垂直提土运输、水平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计算规则
(一)本章土石方的挖、推、铲、装、运体积均以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回填方按设计的回填体积计算。不同
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按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相关系数换算。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名称 虚方体积 1.00 1.20 土方 1.30 1.50 1.00 石方 1.18 1.54 块石 砂夹石 1.75 1.07 松填体积 0.83 1.00 1.08 1.25 0.85 1.00 1.31 1.43 0.94 天然密实度体积 0.77 0.92 1.00 1.15 0.65 0.76 1.00 1.00 1.00 1.67(码方) 夯实后体积 0.67 0.80 0.87 1.00 (二)挖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基础工作面、放坡)以“m3”计算。设计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当设计未明确时)对基础施工工作面、放坡没有明确规定的,分别按下表(表一、表二)取定。 表一: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毛石、条石基础 砖基础 混凝土基础垫层、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 每边增加工作面宽度(mm) 150 200 300 400 1000 注:1、表中基础材料多个并存时,工作面宽度按其中规定的最大宽度计算。 2、挖基础土方需支挡土板时.按槽、坑底宽每侧另增加工作面100mm。 3、砖胎模不计工作面。 表二:放坡系数表 机械挖土 土壤类别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放坡起点深度(m) 1.20 1.50 2.00 人工挖土 1:0.50 1:0.33 1:0.25 坑内作业 1:0.33 1:0.25 1:0.10 坑上作业 1:0.75 1:0.67 1:0.33 沟槽上作业 1:0.50 1:0.33 1:0.25 注:1、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不得计算放坡。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3、基础土方含不同类别的土壤时,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方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基础垫层不做模板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基础垫层有模板时,放坡自垫层底面开始计算。 1.土方开挖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或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 2.土方开挖宽度,按基础垫层底宽度加工作面宽度确定。 3.挖沟槽土方长度按下列情况确定: 外墙沟槽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三)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挖、填土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按实以“m3”计算。土石方运输距离按施工组织设计以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重心或弃土区重心之间最短运输距离确定。
1.铲运机铲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2.采用人力垂直运土石方运距折合水平运距7倍计算。 二、土方工程
(一)平整场地、原土打夯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按首层外墙外边线面积(没有围护结构时以首层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包括落地阳台、地下室出入口、采光井和通风竖井所占面积。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面积合并计算。
2.原土打夯、碾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人工土方
人工挖一般土方、人工挖淤泥流砂、人工挖沟槽土方、人工挖基坑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基础工作面、放坡)以“m3”计算。
(三)机械土方
挖掘机挖一般土方、挖掘机挖淤泥流砂、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挖掘机挖装土方、挖掘机挖装淤泥流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基础工作面、放坡)以“m3”计算。
三、石方工程
开凿、破碎、爆破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允许超挖量并入岩石挖方量计算。平基、沟槽、基坑开凿或爆破岩石,其开凿和爆破宽度及深度允许超挖量为:
较软岩和较硬岩为200mm、坚硬岩为150mm。 四、回填方及其他
(一)回填土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其中: 1.场地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m3”计算; 2.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m3”计算; 3.基础回填工程量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计算:
(1)交付施工场地标高高于设计室外地坪时,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挖方体积减去埋设的基础体积以“m3”计算(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2)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低于设计室外地坪时,按高差填方体积与挖方体积之和减去埋设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以“m3”计算。
4.余(取)土工程量按公式计算:余(取)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公式中回填土总体积应折算为天然密实体积,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二)支挡土板工程量按槽、坑垂直支撑面以“m2”计算。
A.1.2 围护及支护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拔钢板桩、高压旋喷桩、深层搅拌桩、地下连续墙、锚杆土钉、高压定喷防渗墙、大型钢支撑安拆、喷射混凝土,共八节。 二、打拔钢板桩 1.打拔钢板桩土质类别按综合土类考虑。 2.打拔槽型钢板桩子目已包含支撑安拆,打拔拉森钢板桩子目均不包含支撑安拆。 3.沟槽和基坑按土石方工程章说明中的规定划分。 4.打拔钢板桩子目已包含了30天、60天、180天摊销使用期,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实际支护时间(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超出摊销使用期,可按下表调整: 序号 1 项目 打拔钢板桩 适用范围 综合土质 摊销使用期 30天内 超期补偿 1.钢板桩按1kg/t.2 3 陆上打拔拉森钢板桩 水上打拔拉森钢板桩 综合土质 综合土质 60天内 180天内 天费用补偿。 2.累计增加材料费不能超过新购置钢板桩材料费的70%。 5.如实际的打拔钢板桩机械与定额所含的机械有不同时,不作换算;当实际支护或支撑的型钢种类不同时可按实换算,但消耗量不变。 三、高压旋喷桩 1.高压旋喷桩定额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单位长度设计水泥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 2.桩上部空孔部分套用空桩子目计算。 3.本章打桩工程除高压水平旋喷桩外,均按打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率小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斜率大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43。 四、喷浆(粉)桩(深层搅拌桩) 1.深层搅拌水泥桩项目按一喷二搅或二喷二搅施工综合考虑编制,实际施工为二喷四搅或四喷四搅时,定额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43计算。 2.深层搅拌水泥桩 定额水泥损耗率按4%考虑,如设计水泥投放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调整。 3.深层搅拌水泥桩定额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 4.SMW工法搅拌桩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20%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实调整;定额子目按2喷2搅施工编制,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应子目人工费和机具费增(减)40%计算。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0.50计算,并扣除水泥和水的含量。 5.SMW工法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子目的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50,其余不变。 五、地下连续墙 1.本节定额包括成槽、钢筋网片制作吊装、地下连续墙工字形钢板封口、入岩增加费、锁口管吊拔、浇捣连续墙混凝土等内容。 2.本节成槽子目是以连续墙厚80cm编制,当墙厚为60cm时,子目乘以系数1.10,当墙厚为100cm时,子目乘以系数0.95计算。 3.如有发生导墙修筑时,导墙土方开挖可套用土石方中的沟槽开挖定额子目;导墙模板套用“独立基础模板”子目、导墙浇捣套用“其他混凝土基础”子目、制安钢筋套用A.1.5.5节中的的定额子目;如在实际中导墙需要拆除时,可套“拆除工程”相应子目。 4.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泥浆池砌筑和拆除可根据设计或施工方案套用“砌筑工程”和“拆除工程”的相应子目在措施费中计列,竣工结算时应按实结算。 5.有预埋件可套用相应专业的定额子目。地下连续墙若设计增加检测管时,执行桩的相应子目。 6.锁口管吊拔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六、锚杆、土钉 1.锚杆钻孔、灌浆,高于地面1.2m处作业搭设的操作平台,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2m宽,套满堂脚手架相应子目。 2.锚杆、土钉钢筋(管)按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七、高压定喷防渗墙 高压定喷防渗墙不包括钢筋制作及安装。 八、高压旋喷桩、喷浆(粉)桩、地下连续墙、高压定喷防渗墙等成孔、成槽所产生的泥浆外运,套用桩基工程泥浆运输相关子目,对没有使用泥浆灌车即时运走的,经晾晒后的泥浆按装运土方子目计算。 九、大型基坑钢支撑 1.当钢支撑宽度大于或等于8m时属于大型钢支撑。 2.大型钢支撑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拉森钢板桩等支撑宽度大于8m的深基坑支护钢支撑。 3.预埋钢件和混凝土支撑可另套本综合定额相应章节的子目计算。 十、喷射混凝土 1.未包括搭设平台的费用,发生时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计算。 2.隧道喷射混凝土按照《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拔钢板桩
1.打拔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入土深度(即从始挖地面至桩底)以“t”计算。 2.当设计支护钢板桩单根长度大于12m且需要接驳时,可计算钢板桩接头。钢板桩接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支撑宽度在2.5m以内的,按设计管道(沟槽)中心长度以“m”计算;宽度大于2.5m的,则按设计图示支撑的理论质量以“t”计算。
二、高压旋喷桩
1.实桩部分按设计有效桩长计算,即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的长度以“m”计算。 2.空桩部分按自然地坪标高到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以“m”计算。 三、喷浆(粉)桩(深层搅拌桩)
1.桩长按设计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加0.50m计算,空搅部分按自然地坪标高到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扣减0.50m计算。
2.SMW工法搅拌桩按设计桩长以三轴每米计算,群桩间重叠部分不扣除。 3.SMW工法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4.如需凿除桩头,按实际凿除量以“m3”计算,执行桩基础工程凿桩头子目乘以0.65计算。 四、地下连续墙
1.地下连续墙成槽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m3”计算。
2.灌注混凝土应以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再乘以实际灌注深度以“m3”计算。需要凿除墙顶浮浆时,可套用凿桩头子目。
4.泥浆外运按连续墙的成槽工程量以“m3”计算。 5.锁口管按设计图示以“段”计算。
6.型钢板封口接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如设计没有,则不计算。 五、锚杆土钉成孔、灌浆工程量,按入土长度以“m”计算。
六、高压定喷防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七、大型钢支撑:根据设计图尺寸按理论质量以“t”计算。 八、喷射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九、地下连续墙和锚杆土钉入岩增加费按实际入岩长度以“m”计算。其中,极软岩、软岩不作入岩计,较软岩按实际体积的70%作入岩计,较硬岩、坚硬岩作全入岩计算。岩土分类见土石方工程的岩石分类表。
A.1.3 桩基础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混凝土桩、钢管桩、成孔混凝土灌注桩、微型桩、砂石灌注桩、圆木桩、截桩头,共七节。
二、一般说明
1.不同土壤类别、机械类别和性能均包括在定额内。
2.本定额打(压)预制桩未包括接桩,打(压)桩的接桩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3.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4.打(压)试验桩套相应打(压)桩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2.00。
5.单位工程打(压)桩、灌注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费、机具费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5。
项目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砂、砂石桩 钻孔、旋挖成孔灌注桩 沉管、冲孔灌注桩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200m3 40m3 150m3 100m3 1000m 6.打桩工程以平地(坡度≤15°)打桩为准,坡度>15°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5。如在坑内(基坑深度>1.5m,基坑面积≤500m2)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1m)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1。 7.本章打桩工程均按打直桩考虑,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斜率大于1:6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43。 8.船上打桩项目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9.型钢综合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钢管、钢模、金属设备及料斗等。 10.灌注桩检测管制作安装主要适用于灌注桩的超声波检测。 三、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单位工程内出现送桩和打桩的应分别计算。送桩工程量按送桩长度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套用相应打(压)桩子目,并按照下述规定调整消耗量。 1.预制混凝土桩送桩,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2.钢管桩送桩,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50。 3.预制混凝土桩和钢管桩送桩时,不计算预制混凝土桩和钢管桩的材料费用。 四、有计算送桩的打(压)预制混凝土桩项目,子目桩消耗量103.8m改为101m。 五、预制混凝土方桩接桩定额钢材用量与设计不同时,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六、预制混凝土方桩和预制混凝土管桩,定额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 七、定额钢管桩按成品考虑,不含防腐处理费用,如发生时可根据实际要求按实计算。 八、沉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桩、素砼桩(CFG桩)的混凝土含量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灌注量不同时,可调整混凝土量,其他不变。 九、沉管混凝土灌注桩 1.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费乘以系数0.85,机具费乘以系数0.50。 2.沉管混凝土灌注桩至地面部分(包括地下室)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时,其材料按实计算。 3.如在支架上打桩,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25。 4.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每立方米混凝土1.5kg。 十、灌注桩检测管采用无缝钢管制成,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当设计未能提供质量时,可参考下面的质量表进行计算。 外径(mm) 壁厚(mm) 2.5 3.0 3.5 50 4.0 4.5 5.0 3.0 57 3.5 4.0 每米重量(kg/m) 2.93 3.48 4.01 4.54 5.05 5.55 4.00 4.62 5.23 60 54 外径(mm) 壁厚(mm) 2.5 3.0 3.5 4.0 4.5 5.0 3.0 3.5 4.0 每米重量(kg/m) 3.18 3.77 4.36 4.93 5.49 6.04 4.22 4.88 5.52 4.5 5.0 5.5 5.83 6.41 6.99 4.5 5.0 5.5 6.16 6.78 7.39 十一、灌注桩检测管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检测管封头、接长、套管、安装、固定、临时支撑保护等的消耗,使用定额时不应再另行计算。 十二、桩钢护筒的工程量按护筒的设计质量计算。设计质量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包括加劲肋及连接件质量等全部钢材质量。当设计未能提供质量时,可参考下面的质量表进行计算,桩径不同时可按内插法计算。 桩径(cm) 每米护筒质量(kg/m) 80 138.79 100 170.20 120 238.20 150 289.30 200 499.10 250 612.60 300 907.50 十三、钻(冲)孔桩、旋挖桩等定额子目未包括成孔前用于定位及防塌孔的2m钢护筒埋设及拆除,如设计明确钢护筒高度时,套用“钢护筒埋设、拆除”子目。当遇到不利地质条件(如:流砂、溶洞等)需要埋设钢护筒并无法拆除时,适用“钢护筒埋设不拆除”子目。 十四、旋挖成孔桩定额按湿作业成孔考虑,如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时,则扣除相应定额项目中粘土、水、泥浆泵含量,其他不变。 十五、钻、冲孔桩、旋挖成孔灌注桩入岩增加费,极软岩和软岩不作入岩计算,较硬岩、坚硬岩作入岩计算,较软岩按入岩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0。 十六、泥浆运输子目适用于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成孔灌注桩、微型桩等项目,按即挖即运考虑,没有及时运走,经过泥浆分离或晾晒的按一般土方运输计算。本章子目未考虑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可根据设计或施工方案套用“砌筑工程”和“拆除工程”的相应子目在措施费中计列,竣工结算时应按实结算。 十七、微型桩的钢管、声测管埋设如遇材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十八、圆木桩未包括防腐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十九、灌注桩后注浆的注浆管埋设按微型桩钢管埋设子目,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混凝土方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包括桩尖)以“m”计算;打(压)预制混凝土管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不包括桩尖)以“m”计算。
2.钢桩尖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0.04m2内)、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预制混凝土接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接头数量以“个”计算。
4.预制混凝土管桩填芯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管内截面积以“m3”计算。 二、钢管桩
1.打(压)钢管桩工程量,按入土长度以“t”计算。 2.钢管桩接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钢管桩内切割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4.钢管桩精割盖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5.钢管桩管内取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6.钢管桩填芯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管内截面积以“m3”计算。 三、成孔混凝土灌注桩
1.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夯扩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2.灌注桩检测管工程量,按钢检测管质量以“t”计算,塑料管按长度以“m”计算。桩底(侧)后压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t”计算。如水泥用量差别大,允许换算。
3.钢护筒工程量,按钢护筒加工后的成品质量以“t”计算。
4.素砼桩(CFG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5.钻、冲孔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6.旋挖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7.钻孔桩、冲孔桩和旋挖桩入岩增加费,按入岩厚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8.钻孔(旋挖)桩和冲孔桩的灌注混凝土工程量,预算按设计图示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结算按实调整。
四、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冲孔桩工程量以“m3”计算。 五、截(凿)桩头
1.桩头钢筋截断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2.机械切割预制桩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凿桩头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设计要求以“m3”计算。设计没有要求的,预算时其长度从桩头顶面标高计至桩承台底以上100mm,结算时按实调整。凿灌注桩、钻(冲)孔桩的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桩设计截面面积再乘以系数1.20计算。
六、微型桩(树根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以“m”计算。
七、微型桩钢管埋设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另加0.5m计算。
八、打孔灌注砂桩、砂石桩工程量,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九、圆木桩
1.圆木桩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积表以“m3”计算。
2.打桩支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3.在沟槽(基坑)内打桩时,打桩机的临时支架,按沟槽(基坑)的实际上口面积以“m2”计算,沟槽(基坑)宽在3m以内,不得计算。
十、所有桩的长度,除另有规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结算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单独制作的桩尖除外)计算,超出地面的桩长度不得计算,成孔灌注混凝土桩的计算桩长以成孔长度为准。
A.1.4 砌筑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砌砖、砌块、砌石、其他砌体、垫层,共五节。 二、砌砖、砌块
1.定额是按标准砖240mm×115mm×53mm、耐火砖230mm×115mm×65mm规格编制的,砌块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灰缝按10mm考虑厚度。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砌体材料和砌筑(粘结)材料用量应作调整换算。
2.定额所列砌筑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调整换算。
3.子目不含钢筋,砌体内的钢筋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4.砖砌体加浆勾缝时,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5.砌块墙体如需砌嵌标准砖的,仍按子目执行。
6.砖基础与砖墙(身)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的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围墙以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7.砌筑圆弧形基础和墙(含砖石混合砌体),除有对应圆弧形子目外,套相应基础和墙子目乘以系数1.10。 8.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按砖基础子目,2砖以下按砖墙子目计算。
9.砖砌胎模套用砖基础子目计算,砖砌胎模高度超过1.2m时,按砖基础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10。设计图所示的砖模按实体项目考虑。
10.砖砌围墙按外墙子目计算。 三、砌石
1.本节砌石采用毛石或块石为材料。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是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00mm×200mm规格编制,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方整石墙、毛石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子目计算。
2.毛石墙、方整石墙的墙面、墙角、门窗立边的石料加工,按一般粗加工考虑。如有特殊装饰性的细加工另行计算。
四、其他砌体
1.砖砌体散水、明沟、砂井、化粪池、台阶均已包括土方挖、填及场内运输的用工。 2.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
3.砖砌化粪池子目,已综合考虑各种墙体厚度;化粪池外形体积超过50m3时,按实分别列项计算。 4.玻璃钢化粪池相关的土方工程量按土方列项计算。 5.明沟铸铁盖板定额按成品考虑。
6.砖混凝土混合、砖砌栏板:1/4、1/2砖厚,高度按900mm考虑,每增减100mm,按相应子目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增减10%计算;3/4砖厚,高度按1200mm考虑。每增减100mm,按相应子目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增减10%计算。如采用其他材质通花,分别列项计算。
7.其他零星砌体包括蹲台、煤箱、花台、生活间水池支承池槽的砖腿、踏步两侧砌体、台阶两侧砌体、竖风道、房上烟囱,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头虎头砖等以及单个体积在0.1m3以内的砌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砖、砌块 (一)、砖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重叠部分和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径在600mm以内的管道、基础防潮层的体积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墙垛基础大放脚突出部分也不增加。 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度计算。 (二)、砖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砖旋、砖过梁、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凸出墙面的窗台线、窗眉线、虎头砖、门窗套以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压顶线、挑檐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以及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压顶线、挑檐的体积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1.墙厚度: 标准砖墙体厚度规定见下表: 砖数(厚度) 计算厚度(mm) 1/4 53 1/2 115 3/4 180 1 240 1又1/4 1又1/2 300 365 2 490 2又1/2 615 3 740 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如设计厚度与实际规格不同时,按实际规格计算。 2.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3.墙高度: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或梁底。 (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4.框架间的砌体,内外墙长度分别以框架间的净长计算,高度按框架间的净高计算。 5.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
(1)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已包括在空斗墙体积内。 (2)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的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6.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的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体积。 (三)、砖柱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四)、砖烟囱、烟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砖烟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 2.烟道、烟囱内衬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
3.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并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4.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扣除孔洞所占体积),并入所附的墙体体积内。 二、砌石
砌石基础、石墙、石柱、踏步、护坡、地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三、其他砌体
1.砖散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砖砌地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砖砌明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明沟与散水以沟边砖与散水交界处为界。
3.砂井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砖砌化粪池按设计图示外形体积以“m3”计算,其高度按垫层底至池顶板面高度,长宽按池体图示尺寸计算,两端突出的体积不另行计算。玻璃钢化粪池以容量划分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其垫层、检查井按有关规定计算。
5.砌零星构件等按以下规定计算
(1)砌筑水围基、灶基、小便槽、厕坑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2)水厕蹲位砌筑工程量,不分下沉式或非下沉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明沟铸铁盖板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4)砖混凝土混合、砖砌栏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5)砖砌台阶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台阶两侧砌体另行计算。 (6)零星砌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四、垫层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A.1.5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建筑物混凝土,现浇构筑物混凝土,二次灌浆、垫层、地坪,钢筋笼、桩头钢筋、网片、锚杆制安,现浇构件钢筋制安,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制安,钢筋接头,劲性骨架节点现场焊接,铁件、螺栓、植筋,共九节。
二、一般说明
1.本章混凝土均以预拌混凝土含量形式出现,定额含量 已包括施工损耗。 2、预拌混凝土价格和配合比分别见附录2和附录3。
3.所有混凝土子目均已包括混凝土的场内运输、浇捣、养护等工作内容。
4.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实际工作中所采用的机械与定额不同,不得换算。
三、本章落实绿色施工情况
1.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从而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简称“四节一环保”)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2.劲性混凝土(又称型钢组合混凝土或劲钢混凝土)结构构件是指由混凝土、型钢、纵向钢筋和箍筋组成的构件,基本构件为梁和柱。劲性混凝土中型钢骨架所占体积按(密度)7850kg/m3扣除,现浇劲性混凝土构件和需现场安装单向钢筋的桁架楼承板及其钢筋制安增加费、劲性骨架节点现场焊接等执行本章相应子目,型钢骨架执行本定额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
3.混凝土养护用水鼓励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水平结构混凝土宜采用覆盖薄膜养护,竖向结构混凝土宜采用包裹或喷洒养护液养护。
4.超高压泵送混凝土应按不同泵送高度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以利节电。不得以高配置泵送机械输送低层混凝土或低配置泵送机械分阶段输送超高层混凝土为由,要求增加机械降效费用。
5.钢筋制作鼓励采用专业化工厂生产和配送的成型钢筋,在施工现场制作鼓励优先使用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钢筋制作现场宜配置数控弯箍机、数控钢筋锯切机等施工设备。
四、现浇混凝土工程
1.基础子目如设计要求采用素混凝土,混凝土含量为10.15m3,其他不变。 2.箱式满堂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3.设备基础除实心混凝土形状的块体按其他混凝土基础计算以外,其余按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4.混凝土结构物实体积最小几何尺寸大于1m,且按规定需要进行温度控制的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控制费用按照经同意的专项施工方案另计。
5.与地下室底板连接的梁、桩承台并入地下室底板混凝土计算。
6.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项目时,每层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消耗量包含在混凝土中,不用另行计算。 7.钢管柱制作、安装执行本定额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钢管柱浇筑混凝土使用反顶升浇筑法施工时,增加的材料、机械另行计算。
8.砌体墙根部位现浇混凝土带执行圈梁相应项目;独立现浇门框按构造柱项目执行。 9.L或T形截面混凝土(短肢剪力墙结构)按下图单向划分的异形柱或墙项目执行。
10.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有梁板的弧形梁按有梁板的相应子目计算。无梁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
11.没有与板相连的梁按梁体积计算,执行梁项目。 12.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板,执行平板项目。
13.钢网亭面板子目已综合考虑脊梁、圈梁的工料在内。钢网亭面板子目按单面钢网考虑,如用双面钢网,钢网消耗量乘以系数1.70,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14.捣制混凝土斜板(不含亭面板)或斜梁套用相应的混凝土板或梁子目,坡度在11°19’至26°34’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15;超过26°34’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15.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踏步板、踏步。 16.现浇阶梯教室
(1)梯悬空部分按楼梯子目计算,填土部分按台阶子目计算,工程量分别算至最上一层阶梯边沿增加一级计算。 (2)平底的阶梯教室套用直形楼梯子目,锯齿形底套用弧形楼梯子目,其中人工费乘以系数0.80。 17.与场馆看台连接的平台板、平台梁、次梁、斜梁并入场馆看台混凝土计算。
18.后浇带包括了与原混凝土接缝处的收口钢丝网工作内容。若有固定收口网的钢筋骨架执行钢筋相应子目。 19.在柱与梁的结合中,梁分为两种不同的砼强度时,与柱的砼强度相同的梁的砼体积并入柱的体积计算;其余部分套用定额梁的相应子目,有收口网的,另行计算材料费。
20.凸出混凝土柱、梁的线条,并入相应柱、梁构件内;凸出混凝土外墙面、阳台梁、栏板外侧≤300mm的装饰线条,执行压顶、扶手项目;凸出混凝土外墙面、梁外侧>300mm的板,按悬挑板考虑。
21.悬挑板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其嵌入墙内的梁另按梁有关规定计算。悬挑板伸出墙外500mm以内按挑檐计算,500mm以上按雨篷计算,伸出墙外1.5m以上的按梁、板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22.雨篷、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檐的体积。栏板、反檐包括其伸入砌体内的部分,栏板、反檐高度超过1.2m,按墙计算。
23.阳台不包括阳台栏板及压顶内容。
24.混凝土墙厚在140mm以内的套用栏板子目,墙厚度在140mm以上的套用墙子目。 25.空心砖内灌注混凝土,按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计算,套用小型构件子目。 26.飘窗顶面、底面、侧面采用整体浇捣时,按小型构件子目计算。 27.外形尺寸体积在1m3以内的独立池槽,按小型构件子目计算。
28.单个容量在50m3以内的屋面(房上)水池(不包支撑水池的柱、梁、墙、板),按房上水池子目计算;超过50m3容量的水池,按柱、梁、墙、板分别计算。
29.小型构件指每件体积在0.1m3以内的构件。本章未列出的每件体积在0.1m3以内的现浇构件(或预制混凝土小型构件),按小型构件(或其他小型构件)子目计算。
30.预制混凝土小型构件项目,指在施工现场或附近场地进行制作、安装、运输的小型构件。
31.现浇混凝土泵送高度以建筑施工图的设计标高±0.00作为基准,区分不同步距分别计算泵送增加费。当泵送高度的步距上值位于某楼层中间(或半层)时,则其混凝土泵送工程量只计算至该楼层的板面标高以下构件。而该楼层的墙、柱、梯或斜面板等构件混凝土泵送工程量,执行高一级步距子目。
32.现浇混凝土采用泵送方式的,其泵送费按车泵或固定泵、布料机等直接入模考虑,不需扣减垂直运输费用;现浇混凝土采用塔吊、卷扬机架等其他机具运送至入模的,其运送费综合考虑在本定额垂直运输工程费用中。
33.现浇劲性混凝土构件、现浇清水、爬模、滑模混凝土等构件,在执行普通混凝土相应构件项目的基础上,按相关的现浇混凝土调整费子目计算。
34.构筑物混凝土按其构件选用相应的项目;构筑物基础执行建筑物基础相应项目;未列项的构筑物混凝土分解计算,执行相应项目。
35.贮水(油)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执行池底项目,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执行池壁项目;其他构件执行现浇混凝土相应项目。
36.二次灌浆,如设计的灌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37.地坪子目,不包括平整场地、室内填土、夯实与外运工作内容,相应工作内容套用“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
五、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分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以及箍筋等分别设列子目。
2.各类钢筋、铁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等,按机械成型、手工绑扎、点焊或帮条焊考虑,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均已综合在相应子目内。定额已考虑钢筋加工综合开料损耗和现场施工损耗。
3.固定预埋螺栓及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等,按设计图纸规定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计算,按品种、规格执行相应项目。
4.用于锚杆、土钉和微型桩的钢管制安按采用击入式施工考虑,采用钻孔和灌浆时另行计算,原击入式的人工不扣除。
5.土钉锚杆钢筋按现浇构件钢筋制安子目计算。
6.带肋钢筋指强度HRB335、HRB400的螺纹钢筋;高强钢筋指强度HRB400以上的螺纹钢筋。 7.普通钢筋子目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按钢筋质量另行计算。
8.定额冷轧带肋钢筋子目是按定型制作的半成品考虑的。 9.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非预应力的钢筋执行普通钢筋相应子目。 10.劲性混凝土梁、柱基本构件及需现场安装单向钢筋的桁架楼承板中的钢筋施工难度增加,按现浇劲性混凝土钢筋制安增加费子目计算。 11.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按钢筋质量另行计算。 12.后张法预应力钢筋定额已按钢筋帮条焊、U型插垫综合考虑锚固消耗。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按单锚或群锚另行计算,原锚固消耗不予扣除。 13.有粘结或无粘结预应力筋(钢丝束、钢绞线)的定额消耗量是指预应力筋本身的理论重量,并包括施工损耗。 14.无粘结预应力筋单价包括保护层费用,它是以专用防腐润滑脂作涂料层,由聚乙烯塑料作护套的钢绞线或碳素钢丝束在工厂制作而成。 15.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综合考虑了一端、两端张拉,长度大于50m时考虑采用分段张拉。锚具按单锚、群锚(3孔)分别列项,群锚孔数不同时可以调整。 16.当设计要求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套筒接头时,按设计要求执行相应子目,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17.劲性骨架节点的现场焊接按不同节点类型子目分别计算,连接用的钢板另计。 18.植筋胶植筋不含抗拔试验,抗拔试验另行计算。植入深度按10倍的钢筋直径考虑,植入深度不同时植筋胶含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19.植筋项目不包括植入的钢筋制安、化学螺栓,植入的钢筋制安按相应钢筋制安项目执行;采用化学螺栓时,应扣除植筋胶的消耗量。 20.下表所列的构件钢筋,按表中所列系数调整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 项目 现浇或预空心板钢弧形构件钢制小型构件钢筋 筋 筋 2.00 1.25 1.05 构筑物钢筋 矩形贮仓 1.25 圆形贮仓 1.50 人工、机械台班费用调整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
(一)现浇建筑物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及墙、板中单个面积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但应扣除梁、板、墙的后浇带体积,劲性混凝土中型钢骨架体积。依附柱(包括按单向划分的异形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计算。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短肢剪力墙结构砌体内门窗洞口上的梁并入梁体积内。依附墙(包括按单向划分的墙)上的墙垛(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不包括按单向划分的异形柱)并入墙体积计算。板伸入砖墙体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楼板混凝土体积应扣除墙、柱混凝土体积。
1.柱高按下列情形分别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5)钢管柱以钢管高度按钢管内径计算混凝土体积。 2.梁长按下列情形分别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内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内侧面。 (3)挑檐、天沟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3.混凝土墙高按照下列情形分别确定:
(1)有梁的计至梁底,与墙同厚的梁,其工程量并入墙计算,没有梁的计至板面。 (2)有地下室的从地下室底板面计起,没有地下室的从基础面计起,楼层从板面计起。 4.现浇空心板以“m3”计算,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
5.钢网亭面板按图示斜面积计算。亭面板按斜面积乘以厚度以“m3”计算,所带脊梁及连系亭面板的圈梁的工程量并入亭面板计算。
6.后浇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7.预制混凝土小型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的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8.现浇混凝土泵送工程量区分不同步距,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现浇混凝土增加费工程量以不同做法要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二)现浇构筑物混凝土浇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1.水塔
(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合并为塔身体积计算;柱式塔身的柱、梁与塔身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均合并计算。
2.贮水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 3.其他项目按现浇建筑物混凝土相应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 (三)二次灌浆、垫层、地坪的工程量,分别按以下规定计算: 1.二次灌浆以“m3”计算。
2.垫层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分不同厚度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二、钢筋工程
(一)钢筋笼、桩头插筋、网片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网)中心线长度(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锚筋(杆)制作安装、张拉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二)用于锚杆、土钉、微型桩的钢管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三)现浇构件钢筋(包括预制小型构件钢筋)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设计规范要求的搭接长度、预留长度等并入钢筋工程量。设计图示及规范未标明的通长钢筋,按以下规定计算:
1.φ10以内的钢筋按每12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
2.φ10以上的钢筋按每9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四)钢筋搭接长度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墙、柱、电梯井壁的竖向钢筋;梁、楼板及地下室底板的贯通钢筋;墙、电梯井壁的水平转角筋,以上钢筋的连接区、连接方式、搭接长度均按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国家标准图册的规定计算。
(五)劲性混凝土钢筋制安增加费工程量,按劲性结构基本构件梁和柱钢筋及桁架楼承板中现场制作安装的钢筋以“t”计算。
(六)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七)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钢筋(丝束、绞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长度: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法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长度按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八)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的锚具制作安装以“个”计算。
(九)后张法有粘结的预埋管铺设、孔道灌浆,按设计图示尺寸孔道长度以“m”计算。 (十)电渣压力焊、套筒接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以“个”计算。 (十一)劲性骨架节点现场焊接工程量区分不同节点类型,以“个”计算。 (十二)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十三)植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植入钢筋按外露和植入部分长度之和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A.1.6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构件安装、后浇混凝土浇捣、单元式幕墙安装、非承重隔墙安装、预制烟道及通风道安装、预制护栏安装、装饰成品部件安装、仿木结构构件安装,共八节。
二、本章垂直运输费不单独计算,含在措施项目中的垂直运输费内,考虑到预制混凝土构件吊装的因素,垂直运输相关定额子目内的塔吊、卷扬机机具费应乘以系数1.20。
三、本章定额所称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指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结构,包括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全装配混凝土结构。
四、预制构件安装
1.除另有规定外,构件安装不分构件外形尺寸、截面类型以及是否带有保温,均按构件种类套用相应项目。 2.构件安装定额已包括构件固定所需临时支撑的搭设及拆除费用,并综合考虑了支撑(含支撑用预埋铁件)种类、数量及搭设方式。
3.柱、墙板、女儿墙等构件安装定额中,构件底部座浆按砌筑砂浆铺筑考虑,遇设计采用灌浆料的,每10m3柱安装人工费乘以系数1.07,每10m3墙板、女儿墙等构件安装人工费乘以系数1.05,其余不变。
4.外挂墙板、女儿墙构件安装设计要求接缝处填充保温板时,相应保温板消耗量按设计要求增加计算,其余不变。
5.墙板安装定额不分是否带有门窗洞口,均按相应定额执行。凸(飘)窗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凸(飘)窗安装,依附于外墙板制作的凸(飘)窗,并入外墙板内计算,相应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6.外挂墙板安装定额已综合考虑了不同的连接方式,以构件类型及厚度不同套用相应项目。
7.楼梯休息平台安装按平台板结构类型不同,分别套用整体楼板或叠合楼板相应项目,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和除预制混凝土楼板外的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30。
8.阳台板安装不分板式或梁式,均套用同一定额。空调板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空调板安装,依附于阳台板制作的栏板、翻沿、空调板,并入阳台板内计算。非悬挑的阳台板安装,分别按梁、板安装有关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项目。
9.女儿墙安装按构件净高以0.6m以内和1.4m以内分别编制,超过1.4m时套用外墙板安装定额。压顶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压顶安装,依附于女儿墙制作的压顶,并入女儿墙计算。
10.套筒注浆不分部位、方向,按锚入套筒内的钢筋直径不同,以φ18以内及φ18以上分别编制。
11.外墙嵌缝、打胶定额中注胶缝的断面按20mm×15mm编制,若设计断面与定额不同时,密封胶用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定额中的密封胶按硅酮耐候胶考虑,遇设计采用的种类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单价可以换算。
五、后浇混凝土浇捣
1.后浇混凝土指装配整体式结构中,用于与预制混凝土构件连接形成整体构件的现场浇筑混凝土。
2.叠合构件指由预制构件部分和后浇混凝土部分组合而成的预制现浇整体式构件,叠合构件应按预制构件与叠合后浇混凝土两部分,分别套用定额。
3.墙板或柱等预制垂直构件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墙连接的,当连接墙的长度在2m以内时,套用后浇混凝土连接墙、柱定额,长度超过2m的,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4.叠合楼板或整体楼板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带拼缝的,板带混凝土浇捣并入后浇混凝土叠合梁、板内计算。
5.后浇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按钢筋品种、型号、规格结合连接方法及用途划分,相应定额内的钢筋型号以及比例已综合考虑,各类钢筋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以及与预制构件外露钢筋的绑扎、焊接等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已综合考虑在相应定额内。钢筋接头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6.后浇混凝土模板按“措施项目”的有关子目执行。 六、单元式幕墙安装
1.本章定额中的单元式幕墙是指由各种面板与支承框架在工厂制成,形成完整的幕墙结构基本单位后,运至施工现场直接安装在主体结构上的建筑幕墙。
2.单元式幕墙安装按安装高度不同,分别套用相应项目。单元式幕墙的安装高度是指室外地坪至幕墙顶部的高度,单元式幕墙安装子目已综合考虑幕墙单元板块的规格尺寸、材质和面层材料不同等因素。同一建筑幕墙顶部标高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的垂直界面计算并套用相应项目。
3.如单元式幕墙设计为曲面或者斜面(倾斜角度大于30。时),定额中人工费乘以系数1.15。单元板块面层材料的材质不同时,可调整单元板块主材单价,其他不变。
4.槽型埋件及连接件只适用于单元式幕墙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中预置。 七、非承重隔墙安装
1.非承重隔墙板安装定额中未考虑按照构造要求设置的圈梁、过梁以及构造柱的消耗,发生时套用其他章节目相应子目。
2.非承重隔墙板安装定额已包括各类固定配件、补(填)缝、抗裂措施构造,以及板材遇门窗洞口所需切割改锯、孔洞加固的内容,安装过程使用的木楔、钢钉以及自攻螺钉等材料的消耗已计入其他材料费用。
八、预制烟道及通风道安装
1.预制烟道、通风道安装定额未包含进气口、支管、接口件的材料及安装人工费。安装的相关消耗,发生时套用相应子目。
2.预制烟道、通风道安装定额按照构件断面外包周长划分子目。如设计烟道、通风道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烟道、通风道规格及主材价格,其他不变。
3.成品风帽按照材质划分为混凝土及钢制,定额中未包含风帽表面抹灰及烟道底座的相关工艺内容。 九、预制护栏安装
预制护栏安装定额按照护栏高度在1.4m以内考虑;护栏高度超过1.4m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10、材料乘以系数1.10。
十、装饰成品部件安装
1.装饰成品部件涉及基层施工的,基层套用其他章节目相应子目。
2.墙面成品木饰面面层安装以墙面形状不同划分为直形、弧形、发生时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3.成品橱柜安装按上柜、下柜及台面板进行划分,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定额中不包括洁具五金、厨具电器等的安装,发生时另行计算;成品橱柜按长度1.5m编制,长度不同按对应比例调整人工费、材料消耗量。
4.成品橱柜台面板安装定额的主材价格中已包含材料磨边及金属面板折边费用,不包括面板开孔费用;如设计的成品台面板材质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台面板材料价格,其他不变。
十一、仿木结构构件安装
1.仿木结构构件划分为有机高分子仿木结构构件和无机高分子仿木结构构件,其中有机高分子仿木结构构件主要包括采用塑料、橡胶、纤维、薄膜、胶粘剂和涂料等材料加工成品的构件;无机高分子仿木结构构件主要包括玻璃、陶瓷、水泥、砂、石等材料加工成品的构件。
2.仿木构件价格按成品价格确定,其费用包括开模、生产制作、养护、修补、喷漆、包装、运输、卸货等内容。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仿木构件材料,但其他不变。
3.各种圆柱、方柱上所用铁件费用均已列入相应定额考虑。
4.仿木结构工程的基础及基层材料均未考虑在子目内,基础及基层套用其他章节目相应定额。 5.地板、楼板、花架吊装高度超过16m时,其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6.地板、楼板、花架吊装现场不具备使用重型机械吊装条件的,在采取措施后方能吊装,其所需费用另行计算。 7.地板安装在楼梯台阶上或弧形、圆形地面上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20。护栏安装在楼梯台阶或弧形、圆形地面上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8.构件安装所需的脚手架搭拆、构件吊装及垂直运输已在定额中考虑,不得再重复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实际体积以“m3”计算,依附于构件制作的各类保温层、饰面层的体积并入相应构件安装中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线箱等所占体积,构件外露钢筋体积亦不再增加。
2.套筒注浆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外墙嵌缝、打胶按构件外墙接缝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二、后浇混凝土浇捣
1.后浇混凝土浇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实际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混凝土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等所占体积。
2.后浇混凝土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钢筋单位理论质量以“kg”计算,其中: (1)钢筋接头的数量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
(2)钢筋工程量应包括双层及多层钢筋的“铁马凳”数量。 (3)钢筋工程量不包括预制构件外露钢筋的数量。 三、单元式幕墙安装
1.单元式幕墙安装工程量按单元板块组合后设计图示尺寸的外围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幕墙区域设置的窗、洞口的面积。
2.槽型预埋件及T型转换螺栓安装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四、非承重隔墙安装
1.非承重隔墙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墙体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孔洞的面积。
五、预制烟道及通风道安装
1.预制烟道、通风道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2.成品风帽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六、成品护栏安装
成品护栏安装工程量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七、装饰成品部件安装
1.墙面成品木饰面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成品橱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的柜体中线长度以“m”计算;成品台面板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的板面中线长度以“m”计算;成品洗漱台柜、成品水槽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八、仿木结构构件安装
1.有机高分子仿木梁柱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2.墙板、地板、楼板、装饰板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空洞、留缝面积。
3.花架、葡萄架按设计图示 结构尺寸以“m3”计算,附属异形梁头并入到花架、葡萄架体积中。 4.仿木装饰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5.仿木门窗套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6.护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不扣减立柱所占长度。 7.无机高分子仿木立柱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A.1.7 金属结构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装配式钢结构构件安装、其他钢构件安装(通用部分)、压型钢板安装、金属结构件运输、其他项目、金属构件制品工程,共六节。
二、钢构件安装
1.结构安装包括钢网架安装、厂(库)房钢结构安装、高层钢结构安装、超高层钢结构安装及钢结构围护体系安装等内容。公共场馆钢结构安装工程,可参照厂(库)房钢结构及空间结构(场馆)安装的相应定额;檐高100m以下的商务楼、商住楼等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执行高层钢结构安装相应定额;檐高100m以上的商务楼、商住楼等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执行超高层钢结构安装相应定额。
2.钢结构构件安装定额内钢结构构件按成品构件计入安装子目,按构件种类及重量不同套用相应定额。
3.钢结构构件安装按照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不同施工机械分别编制。建筑物最高安装高度在36m以下的,执行履带式起重机或汽车式起重机子目;
建筑物最高吊装高度在36m以上的,执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子目。除定额另有规定外,实际使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按照设计要求或审批的施工方案处理。
4.定额所含油漆,仅指构件安装时节点焊接或因切割引起补漆。本定额未包含钢构件的除锈、油漆;钢构件除锈、油漆费用可按《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5.定额 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子目工作内容不包括焊缝无损探伤(如:X光透视、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等)。 6.本章定额未包括探伤固定支架制作和被检工件的退磁、构件变形监测费用、沉降观测费用。 7.钢支座定额适用于单独成品支座的安装。
8.钢檩条、柱间支撑、 钢墙架、钢天窗架等安装套用相应安装定额,钢走道安装套用钢平台安装项目。 9.踏步式、爬式、螺旋式钢梯包括梯平台、楼梯梁、楼梯踏步,套用钢平台、钢楼梯的相关定额子目。U型爬梯套用爬式钢梯子目。
10.钢栏杆的栏杆、扶手套用钢栏杆的相关定额子目。 11.钢结构构件安装不包结构件的高强螺栓,压型钢楼板安装不包栓钉,高强螺栓、栓钉分别按定额中相关子目计算。
12.钢结构零星钢构件安装定额,适用于本章未列项目且单件质量在50kg以内的小型钢构件安装。
13.金属制品分项内零星小品(构件)是指挂落、铮角花、冰裂窗、拱门、花基等,以及单件在50kg以内定额未列项目的金属构件。
14.钢结构安装的垂直运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15.球节点钢网架包括钢管、锥头钢板、套筒封板、钢球质量;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扳、车挡质量并入吊车梁工程量;煤斗和漏斗包括依附煤斗和漏斗的型钢质量并入煤斗和漏斗工程量;柱上的牛腿及悬臂质量并入钢柱工程量;墙架柱、墙架梁及连系拉杆质量并入墙架工程量。
16.钢结构构件现场拼装不包拼装所需的工作平台。 17.钢网架安装按分块分片吊装考虑。但未考虑分块或整体吊装的钢网架、钢桁架地面拼装平台摊销,如发生套用现场拼装平台摊销定额项目。
18.钢构件因运输规定限高、限宽、限长限制及非制作安装原因的构件需分段解体或散件(如网架)运输,运抵现场后的构件不能直接进行吊装需在现场拼装后吊装的,套用拼装定额子目。
19.钢吊车梁安装不含钢轨道。
20.钢结构构件安装子目不包括临时耳板工料和钢构件安装所需的支撑胎架。
21.钢结构构件安装工程所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按“脚手架工程”规定执行,在措施项目中考虑。 22.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和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三、围护体系安装
1.钢楼层板混凝土浇捣所需收边板的用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定额的消耗量中,不另单独计算。
2.墙面板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所需增加的用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定额的消耗量中,不另单独计算。
3.天沟、天窗系统吊杆、龙骨架费用另套用钢檩条定额计算。 4.屋面定额子目内包括瓦脊,但未包括主次檩条在内,实际使用的檩条按设计要求另套钢檩条定额计算。 5.屋面板项目中彩钢夹心板、采光板、压型钢板子目适用于建筑高度大于27m 住宅和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厂库房及公共场馆建筑(包括体育场馆、车站码头、城市绿道、桥梁上盖)、高层建筑及超高层建筑范围内屋盖系统。其压型钢板是指屋面板材料非铝镁锰合金直立锁边板以外普通型钢板,压型钢底板是指屋面系统内保温层下面的一层钢底板。 6.钢网围墙子目不包括挖土、混凝土基础、立柱及基础回填。 四、金属结构件运输: 金属结构件分类表 1类构件 2类构件 3类构件 钢柱、钢屋架、钢桁架、钢梁、钢托架、钢轨 钢吊车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挡、钢拉杆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倒灰门、篦子、爬梯、钢梯、钢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钢吊车梯台、零星构件、钢漏斗 钢墙架、挡风架、钢天窗架、组合檩条、轾型屋架、网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钢煤斗、车挡、钢门、钢窗 五、其他项目 1.焊接工艺评定是为了验证焊接工艺的正确性而进行的试验与评价,应用于钢结构的焊接工艺评定是指采用与构件相同的材料,在相同施焊条件下,以相同的接头形式、相同焊接材料和相同焊接方法进行各项力学性能试验并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2.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 凡注明“×××以内”或“×××以下”、“×××(小于)<”或“×××(小于等于)≤”均包括“×××”本身; 注明“×××以外”或“×××以上”、“(大于)>×××”的,则不包括“×××”本身。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构件的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质量,焊缝、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
2.钢网架计算工程量,不扣除孔眼的质量,焊缝、铆钉等不另增加质量。焊接空心球网架质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连接球、支托和网架支座等零件的质量,螺栓球节点网架质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含高强螺栓、销子、套筒、锥头或封板)、螺栓球、支托和网架支座等零件的质量。
3.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的质量等并入钢柱的质量内,钢柱上的柱脚板、加劲板、柱顶板、隔板和肋板并入钢柱工程量内。
4.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板(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的质量内。钢柱柱脚钢锚固杆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并计入钢柱质量内。
5.组合钢板剪力墙安装套用相应钢结构3t以内钢柱安装定额,相应定额人工费、机具费及除钢柱外的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50。
6.定额钢结构构件安装按照垂直或水平状态考虑,钢结构构件(钢柱、钢墙架、钢桁架)安装呈倾斜状态时,构件安装定额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5(钢支撑、钢拉杆除外)。
7.钢平台的工程量包括钢平台的柱、梁、板、斜撑等的质量,钢楼梯的工程量包括楼梯平台、楼梯梁、楼梯踏步等的质量。
8.钢平台、钢楼梯上的平台栏杆、扶手、钢梯栏杆并入钢栏杆工程量内。 9.高强度螺栓、栓钉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10.钢结构构件超厚钢板(厚度≥36mm)焊接按设计要求需加温预热时套用本章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定额子目计算。
11.定额钢构件安装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现场拼装地点超出吊装机械最大回转
半径15m以外范围,其构件运输套用本章金属结构件场内运输子目。
12.钢屋架、钢桁架、钢托架现场拼装平台摊销工程量按实施拼装构件的总工程量以“t”计算。
13.钢结构构件安装所需的支承钢架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套用支承钢胎架定额计算。支承胎架子目按照摊销编制。支承胎架按照单座胎架情况考虑,支承胎架联成胎架群时,乘以系数1.30。
二、围护体系安装
1.钢楼层板、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铺设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楼板周边挡板及开孔边沿挡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硅酸钙板墙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墙体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3.硅酸钙板灌浆墙面板项目中双面隔墙定额墙体厚度按180厚考虑,其中镀锌钢龙骨用量按15kg/m2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调整消耗量。
4.保温岩棉铺设、EPS混凝土浇灌按设计图示尺寸铺设或浇灌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5.硅酸钙板包柱、包梁,及蒸压砂加气保温块贴面工程量按钢构件设计断面尺寸以“m2”计算。 6.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7.钢板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8.不锈钢天沟、彩钢板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9.屋面天窗按垂直天窗面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10.屋面防坠落系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11.屋面遮阳系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12.钢网围墙按垂直投影净面积以“m2”计算。 三、其他项目
1.钢结构X射线探伤按焊缝拍片数量以“张”计算、单张拍片有效长度以250mm内计算。
2.金属板材对接焊缝探伤、板材周边超声波探伤、板材周边磁粉探伤按探伤部位以“m”计算。 3.板材超声波探伤、板材磁粉探伤按探伤部位以“m2”计算。 4.加热处理按板材需焊接部位焊缝加热区域以“m”计算。
5.焊接工艺评定以“台次”计算,产品焊接试板试验以批次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均以送检次数计算。 四、金属结构件运输
1.金属结构件运输工程量同金属结构件实际发生运输的工程量。
A.1.8 木结构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木屋架、木构件和屋面木基层三节。 二、一般说明: 1.本章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类别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木种 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柞木(栎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2.本章板、枋材规格,分类如下表: 项目 按宽厚度尺寸比例分类 名称 薄板 <18 小枋 <54 宽≥3×厚 按板厚度、枋材宽、厚乘积 中板 19-35 中枋 55-100 厚板 36-65 大枋 101-225 特厚板 ≥66 特大枋 ≥225 板材 厚度(mm) 名称 枋材 宽<3×厚 宽×厚(cm2) 3.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按相应子目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35。 4.本章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费用另行处理。 5.本章木材除有注明外,均以竣工木料为准,即定额内已包括刨光一面3mm双面5mm的刨光损耗在内;圆木每立方米体积0.05m3的刨光损耗在内。 6.本章工程项目中圆形截面构件的木料是以杉圆木(圆木是指首尾径相等的圆形木材)考虑。 三、拱规格以五七式为准(斗面×斗底×斗高为200mm×140mm×140mm净料),刨光损耗5mm已包括在定额内。如做四六式(斗面×斗底×斗高为170mm×11Omm×11Omm净料)者,枋材消耗量乘系数0.65,人工费乘系数0.80。如做双四六式者,枋材消耗量乘系数2.30,人工费乘系数1.44。 四、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已在屋架木定额子目中综合考虑,圆木钢屋架中的角钢、钢拉杆也已包括在定额子目中,不另计算。 五、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 六、与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单独的方木挑檐乘以系数1.70折算成圆木,按檩木计算。 七、本章定额子目不包雕饰。雕饰费用另行计算。 八、定额子目中未列出的木砖、防腐油、臭油水等在其他材料费中已考虑。 九、桷板的子目含量,是以瓦片宽度为23cm(桷板中距为24cm)计算的,若瓦片规格不同时,其工料用量按比例换算。 十、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屋架
圆木屋架工程量,按设计截面竣工木料体积以“m3”计算;如需刨光时,按屋架刨光后竣工木材体积每立方米增加0.05m3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马尾、折角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带气楼的屋架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0折合成圆木后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
二、木构件
1.木柱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木梁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枋、桁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4.木楼梯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5.木地楞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圆木楞带平撑和方木楞带剪刀撑中撑的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6.其他木构件(橼子,斗拱,戗角,封檐板、博风板,古式栏杆、飞来椅(吴王靠)、挂落、坐凳面)。 (1)橼子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斗拱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3)柱头座斗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4)戗角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封檐板、博风板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6)古式木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7)飞来椅、博古架、挂落、踭角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8)木凳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三、屋面木基层
1.檩木上钉桷板工程量,按屋面的斜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天窗挑檐重叠面积并入屋面基层工程量内。
2.檩木工程量,按竣工木料体积以“m3”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
3.屋面板工程量按屋面斜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及斜沟等所占面积。
A.1.9 门窗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木门窗,门窗装饰,厂库房大门、特种门,钢门窗安装,塑料、塑钢、彩钢、不锈钢及其他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全玻璃门安装,特殊五金安装,铝塑共挤门窗,共八节。
二、木门窗
1.成品门窗制作价按本章附表1(门、窗、配件价格表)价格计算。附表1除注明制安外,均未包括安装费用。 2.成品套装门安装包括门套(框)和门扇的安装。 三、门窗装饰
1.门窗套包括筒子板及贴脸。
2.窗台板天然石材子目适用于石材宽度500mm以内,如石材宽度500mm以上时,人工费乘以系数0.60,其他不变。
3.石材窗台及门窗套已包含砂浆底层。
4.百页窗帘指各种平行、垂直的半成品百页帘和各种装饰卷帘。布窗帘倍折系数按2.50考虑,如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四、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1.钢门的钢材损耗率为6%。各种钢材比例另有要求的,可以调整。 2.厂库房木板门、厂库房钢木门子目中已包含了门扇上所用铁件,但不包括门樘或梁柱内的预埋铁件,墙、柱、楼地面等部位的预埋铁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子目中也不带框,带框者另计;厂库房钢大门制作已包括刷第一次防锈漆;如设计的钢板厚度与子目中不同时可换算,其他不变。厂库房钢木门子目A1-9-147,A1-9-148未包括大门钢骨架制作。
3.特种门门扇上所用铁件均已列入定额,墙、柱、楼地面等部位的预埋铁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4.普通铁门制作子目中的五金配件包括门铰、插销、门闩等、但不包括门锁;该子目也未包括大门钢骨架制作。 5.冷藏门、冷藏间冻结门项目的五金按普通小五金考虑,不包括碰锁、内推把、外拉手,如发生时按实计算;如使用管子拉手等高级五金时,按实结算;该项目也未包括大门钢骨架制作。
6.木保温隔音门中不包括门锁,如增加按实计算;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五、铝合金、塑料、塑钢、彩钢、不锈钢、纱窗、电子感应自动门、转门、伸缩门、防火门、卷闸门、钢质防盗门、射线防护门、铝塑共挤等门窗安装,按成品或半成品门窗考虑,其制作价参考附表1相应价格另行计算,实际使用不同时可换算。
六、门窗安装后的缝隙填补工作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安装子目内。 七、其他有关说明:
1.铝合金、塑钢、铝塑共挤窗由推拉窗、平开窗、固定窗等各种形式组成组合窗的,按窗的不同形式分别执行推拉窗、平开窗、固定窗等各种相应形式的窗子目。
2.本章的玻璃品种、厚度,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如使用钢化、中空、夹胶等玻璃,相应子目的玻璃消耗量乘以系数0.82。
3.门扇和门套安装装饰线、贴装饰物、镶嵌装饰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4.门套项目中未包门套骨架的钢结构,如设计有要求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5.定额木门窗(成品门窗除外)、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安装已含小五金安装工作内容和材料价格。附表3门窗小五金价格表列出了各种小五金的含量,供价格换算时使用。成品门窗小五金设计不同时,按设计说明调整,损耗率按1%。
6.木折叠门的大门钢骨架制作套A1-9-167大门钢骨架制作平开门子目。 7.全玻璃门的拉手、门夹、锁夹等的安装,套用本章相应子目。 8.门窗的油漆,套用油漆章节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门窗
1.各类木门、窗安装,除有注明外,不论单层双层均按设计图示门、窗框外围尺寸以“m2”计算。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折线形窗按展开面积计算。
2.古式木门窗扇,按设计图示门窗扇的外围尺寸以“m2”计算。 3.古式木门窗槛、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4.木格成品安装,按木格面积以“m2”计算。
5.成品木门框安装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m”计算。 6.成品木门扇安装按设计图示门扇面积以“m2”计算。 二、门窗装饰
1.门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以“m2”计算。
2.半玻门的饰面如采用接驳的施工方法,门饰面的工程量扣除玻璃洞口的面积。 3.门窗套(筒子板)、门窗套贴饰面板,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以“m2”计算。 4.门窗贴脸、盖口条、披水条,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m”计算。 5.窗台板、筒子板,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以“m2”计算 。 6.窗帘盒、窗帘轨(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成品窗帘安装,按窗帘轨长乘以实际高度以“m2”计算;装饰造型帘头、水波幔帘,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三、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1.厂库房大 门、特种门、围墙钢大门钢管框金属网、围墙钢大门角钢框金属网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门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无框的厂库房大门以扇的外围面积计算。
2.型钢大门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kg”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质量,厂房钢木门、冷藏库门、冷藏间冻结门、木折叠门按图示尺寸计算钢骨架制作质量。
四、钢门窗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 五、塑料、塑钢、彩钢板、不锈钢及其他门窗安装 1.塑料门、塑钢门窗、彩钢板门窗、不锈钢全玻门窗、纱窗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 2.电子感应自动门、全玻转门、不锈钢电动伸缩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樘”计算。
3.卷闸门窗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安装于门窗洞槽中、洞外或洞内的,按洞口实际宽度两边共加100mm计算;安装于门、窗洞口中则不增加,高度按洞口尺寸加500mm计算。电动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小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六、铝合金门窗、全玻璃门、铝塑共挤门窗安装
1.铝合金门窗、铝塑共挤门窗安装,按设计图示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但折形、弧形等的铝合金门窗,则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门窗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
2.铝合金、塑钢窗、铝塑共挤窗由推拉窗、平开窗、固定窗等各种形式组成组合窗的,以不同类型窗共用的窗框中心线为分界线,区分推拉窗、平开窗、固定窗等各种形式的窗分别计算工程量。
3.全玻璃门,按设计图示门洞口面积以“m2”计算。 4.全玻璃门的配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5.窗框外侧环保防腐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七、特殊五金安装工程量,除另有注明外,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或“台”计算;吊轨、下轨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A.1.10 屋面及防水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瓦、型材屋面,防水(潮)工程,变形缝,共三节。 二、瓦、型材、阳光板屋面工程
1.瓦片规格,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西班牙瓦的端头瓦材料费另行计算。山墙端及阴沟部位需要界瓦的工料费也包括在子目内。
3.琉璃瓦铺在预制混凝土桷条上时,扣除子目内1:2水泥砂浆,人工费乘以系数1.30,其他不变。 4.琉璃瓦面如使用琉璃盾瓦者,每10m长的脊瓦长度,每一面增计盾瓦50块,其他不变。
5.西班牙瓦、琉璃瓦、彩色水泥瓦、小青瓦屋面子目不包括瓦脊、檐口线等,其瓦脊和檐口线等另行计算。瓦面上如设计要求安装勾头(捲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
6.亭面铺瓦坡度超过45°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30,镀锌铁丝消耗量乘以系数2.00,其他不变。 7.小青瓦如铺在多角亭面上,套小青瓦四方亭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8.普通瓦围墙顶子目不包括扫水泥浆或乌烟灰水。
9.彩钢屋面板,彩钢板宽按750mm考虑,檩条间距按1m至1.2m综合考虑,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 板材可以换算、檩条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A1-10-43~A1-10-44适用于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和建筑高度小于24m的非单层厂房。
10.波纹瓦屋面、镀锌铁皮屋面定额子目内包括瓦脊,未包括檩条,檩条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11.聚碳酸酯(PC)中空板(阳光板)屋面未包括骨架费用,发生时按金属结构工程的相应子目进行计算。 三、防水(潮)工程
1.卷材防水(潮)的定额子目已经考虑了接缝、收头、找平层嵌缝、基层处理剂等工料机消耗,不另计算。 2.刚性防水中防水砂浆的五层做法刷第一道、第三道、第五道水泥浆厚度为1mm,刷第二道1:2水泥砂浆厚度为1.5cm,刷第四道1:2水泥砂浆厚度为1cm。
3.细石混凝土刚性防水和水泥砂浆二次抹压防水子目中未包括分格缝填缝,填缝按照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4.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如使用钢筋网者,钢筋制安另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 5.分格缝如发生材料代换,其中胶泥、冷底子油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6.楼地面及墙面防水(潮)工程适用于±0.000以上部位外墙及室内楼地面、内墙面、阳台地面及等防水(防潮)工程。
7.墙梁接缝、墙柱接缝及窗台、窗楣处单独施工的涂膜防水按立面涂膜防水计算,人工费乘以1.50,材料费乘以1.05。
8.地下室及其他防水适用于地下室结构底板以下防水、地下室外墙、基础及水池等其他防水(潮)工程。 9.定额子目中已经注明高分子卷材的厚度,如设计不同时,面层材料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10.按照主材不同,聚氨酯涂膜防水可分为单组份、双组份,设计没有明确使用单组份的,应套用双组份相应子目。
11.屋面排水工程执行安装定额。
12.地下室外墙聚苯乙烯泡沫板保护层执行A1-11-146子目,人工乘以1.25。 四、变形缝
1.变形缝填缝及止水带:建筑物变形缝是按建筑油膏、聚氨酯密封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0mm×20m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25mm×150mm;紫铜板止水带为2mm厚,展开宽450mm;钢板止水带为3.5~4mm厚,展开宽250mm;其余均为30mm×150mm考虑的。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变形缝盖缝子目中已注有面层材料厚度的,如设计厚度不同时面层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五、本章定额子目中不包括申报沥青的防火费用和环保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瓦、型材、阳光板屋面工程 1.瓦、型材屋面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设计图示斜面积以“m2”计算。亦可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m2”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不增加面积。 屋面坡度系数表 坡度 B(A=1) 1 0.75 0.70 0.666 0.65 0.60 0.577 0.55 0.50 0.45 0.40 0.35 0.30 0.25 0.20 0.15 0.125 0.10 0.083 坡度 B/2A 1/2 1/3 坡度 角(α) 度延尺系数C (A=1) 1.4142 1.2500 1.2207 1.2015 1.1926 1.1662 1.1547 1.1413 1.1180 1.0966 1.0770 1.0594 1.0440 1.0308 1.0198 1.0112 1.0078 1.0050 1.0035 隅延尺系数D (A=1) 1.7321 1.6008 1.5779 1.5620 1.5564 1.5362 1.5270 1.5170 1.5000 1.4839 1.4697 1.4569 1.4457 1.4362 1.4283 1.4221 1.4191 1.4177 1.4166 45° 3652’ °35° 3340’ 3301’ 3058’ °°°30° 2849’ 2634’ 2414’ 2148’ 1917’ 1642’ 1402’ 1119’ °°°°°°°°1/4 1/5 1/10 1/20 8°32’ 7°8’ 5°42’ 4°45’ 0.066 1/30 3°49’ 1.0022 1.4157 注:1.两坡排水屋面面积=S平×C; 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时); 3.沿山墙泛水长度=A×C。 上式中S平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A为四坡屋面1/2边长,B为脊高,C为延尺系数,D为隅延尺系数 2.西班牙瓦脊、彩色水泥瓦脊、琉璃瓦脊、小青瓦脊、檐口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3.琉璃宝顶、琉璃挠角(卷尾)、正吻、套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4.围墙瓦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围墙瓦顶不包括出砖线)。 5.聚碳酸酯(PC)中空板(阳光板)屋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二、防水(潮)工程 1.屋面卷材防水、涂膜防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3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1)平屋顶水平投影以“m2”计算; (2)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斜面积以“m2”计算,亦可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m2”计算。 2.屋面刚性防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等所占的面积及小于0.3m2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 3.天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4.分格缝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5.建筑物楼地面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柱、垛、烟囱、管道井和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上卷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按平面防水层计算,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6.墙面防水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计算。 7.地下室及其他,墙基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宽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乘以宽度计算。 8.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3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9.桩头防水按桩头的数量以“个”计算。 三、变形缝 填缝、止水带、盖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A.1.11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防腐、保温隔热两节。 二、防腐工程
1.防腐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2.防腐卷材的接缝、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子目内,不另计算。
3.块料防腐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套平面砌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费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4.防腐面层工程中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5.防腐面层工程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板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6.花岗岩石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3;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m3。 三、保温隔热工程
1.本节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2.保温隔热、隔离层的材料配合比、材质、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3.屋面保温层排气孔塑料管按180°单出口考虑(2只90°弯头组成),双出口时应增加三通一只;钢管、不锈钢管按180°煨制弯考虑,当采用管件拼接时另增加弯头2只,管件消耗量乘以系数0.70,取消弯管机台班。
4.玻璃棉、矿渣棉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子目内。
5.柱面保 温根据墙面保温定额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9、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04。 6.池槽保温隔热层,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7.屋面保温干铺聚苯乙烯泡沫板,墙体、柱保温,楼地面隔热,除有厚度增减子目外,如保温材料厚度与设计不同时,保温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防腐工程 1.防腐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立面防腐:砖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面积内;踢脚板防腐: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展开面积。
2.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00计算。 二、保温隔热工程
1.屋面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 2.屋面保温层排气管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不扣管件所占长度。保温层排气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墙体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面积指完成门窗塞缝及墙面抹灰装饰后洞口面积;门窗洞口侧壁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
4.柱保温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保温层中心线长度乘以保温层高度以“m2”计算。 5.地面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
6.块料隔热层工程量不扣除附墙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水斗和斜沟的面积。 7.防火隔离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A.1.12 楼地面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找平层、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橡塑料面层、其他材料面层、踢脚线及其他,共七节。 二、一般说明
1.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费不变。
2.凡需使用各种砂浆的定额子目,均包括扫水泥浆。
3.楼地面块料面层包含20mm厚结合层水泥砂浆,不包括找平层砂浆,结合层实际厚度不同时可按A1-12-3子目增减。
4.弧形、螺旋形的装饰贴面层按成品考虑。
5.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子目,平均厚度≤60mm按找平层子目执行,平均厚度>60mm部分按混凝土垫层子目执行。 三、定额子目含不同砂浆时,分别列出厚度,如12mm+8mm,表示底、面层砂浆厚度分别为12mm和8mm。如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不作调整。
四、定额楼地面块料铺贴按正铺考虑,如设计斜铺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10,块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03。 五、踢脚线有关说明
1.木地板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200mm以内,其余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300mm以内。超过上述高度时,套用“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相应子目。
2.踢脚线底层抹灰,按墙面底层抹灰子目执行。
3.楼梯踢脚线块料面层,套踢脚线相应子目,其中人工费乘以系数1.15、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4.弧形踢脚线,按踢脚线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六、楼梯及台阶
1.定额楼梯及台阶子目均未包括防滑条。
2.弧形、螺旋形楼梯贴面,套楼梯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3.弧形台阶贴面,套台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4.楼梯、台阶的大理石、花岗石刷养护液、保护液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下系数:楼梯1.36,台阶1.48。 七、阶梯教室、体育看台的装饰,梯级平面部分套相应楼地面定额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立面部分按高度划分:高度200mm以内的木地板套踢脚线子目,其余300mm以内的套相应踢脚线子目。超出前面高度要求的套相应墙面子目。
八、大理石、花岗石刷养护液、表面刷保护液,按实际发生套相应子目。
九、零星装饰适用于楼梯、台阶侧面装饰以及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子目执行。
十、水磨石
1.普通水磨石包括粗、中、幼金刚石共磨四次、过浆一次等工序。上等水磨石除包括普通水磨石所有工序外,还包括油石、滑石、锡锑箔磨和草酸各一次。
2.水磨石嵌铜条按本章相应子目计算,水磨石面层若采用白色水泥彩色石子时,其材料单价可以换算,但消耗量不变。
3.彩色水磨石面层如采用颜料,颜料用量按设计规定配比计算;设计没有的,计算办法如下:普通水泥时,颜料用量按石子浆的水泥用量的13%计算;如用白水泥,颜料用量按石子浆的水泥用量的8%计算。
4.水磨石面层采用密蜡者,可扣除定额内的石蜡用量和松节油11kg,换以密蜡1kg。 十一、石材厚度定额按30mm内考虑,若超过30mm,每超过5mm,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十二、其他说明
1.反檐只适用于高出板面600mm以内的装饰檐板,高度超过600mm的檐板作栏板计。 2.间壁墙是指一般墙体较薄,多采用轻质材料且在地面面层做好后再进行施工的墙体。 3.防静电活动地板为成品金属地板(含支架);若支架为现场制作时,支架制作可套用小型轻钢构件;若静电地
板为平铺时,可套用相应材料的木地板子目。
十三、木地板如需油漆,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找平层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二、整体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m2”计算。
3.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4.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5.阳台、雨篷的面层抹灰,并入相应的楼地面抹灰项目计算。雨篷顶面带反檐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 6.散水、防滑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三、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楼地面石材、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点缀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另计面积。
2.橡胶面层、塑料面层、地毯面层、木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金属复合地板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3.拼花、嵌边(波打线),按相应材质的楼地面面层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点缀以“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5.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m2”计算。
6.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7.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8.零星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梯级拦水线,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9.石材刷养护液、保护液,按对应石材面层的工程量计算。
10.楼梯踏步地毯配件,按配件设计图示数量以“m”或“套”计算。 四、其他楼地面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楼梯及台阶面层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设计未注明长度时,防滑条按踏步两端距离各减150mm计算。
2.水磨石嵌铜条、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3.块料楼地面做酸洗打蜡者,按楼地面、楼梯、台阶对应块料面层的工程量计算。
A.1.13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墙柱面抹灰、块料面层、木装饰及其他、幕墙四节。 二、柱墙面 1.一般说明
(1)定额中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材料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不变。
(2)各种抹灰及块料面层定额,均包括扫水泥浆。
(3)抹灰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定额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5mm+10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如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不作调整。
2.建筑物高度超过20米时,外墙抹灰子目按建筑物不同高度执行相应系数:30米内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5,60米以内的乘以系数1.3,90米以内的乘以系数1.4,90米以上的乘以系数1.5。同一建筑物有不同高度的,按不同高度计算。
3.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和块料镶贴,不论柱、梁面与墙相平或凸出,均按墙面计算。 4.墙柱面
(1)墙柱面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抹灰底层,计算时按设计要求分别套用相应的抹灰底层子目。 (2)墙面设计钉(挂)网者,钉(挂)网部分的墙面相应抹灰层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3)墙、柱面等块料镶贴子目中,凡设计规定缝宽尺寸的,按疏缝相应子目计算;没有缝宽要求的,按密缝计算。
(4)圆柱、圆弧墙、锯齿型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及镶贴块料,套墙柱面抹灰或镶贴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5。 (5)定额墙身块料铺贴如设计为斜铺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10,块料消耗量乘以系数1.03。
(6)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及陶瓷面砖的不锈钢挂件损耗率按3%考虑。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7)瓷板指陶瓷薄板,瓷板厚度按<7mm考虑,≥7mm者按面砖相应项目执行。 5.墙柱面木装饰 (1)木装饰饰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子目(成品除外),除另有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2)装饰饰面层子目,除另有注明外,均不包含木龙骨、基层。
(3)定额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考虑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费、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55。 (4)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者,不得换算。
(5)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章相应规定计算。 6.隔断、隔墙
(1)隔断、隔墙(间壁)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2)半玻璃隔断(隔墙)是指上部为玻璃隔断,下部为其他墙体,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3)隔墙如有门窗者,扣除门窗面积。门窗按“门窗工程”章相应规定计算。 (4)彩钢板隔墙,如设计金属面材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7.单块石板面积大于0.64m2,人工费乘以系数1.15。石材厚度定额按20mm考虑,若超过20mm,人工费乘以系数1.05。
8.石材线条宽度150mm以内套用细部装饰的“装饰线、压条”子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内的,套零星项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外的,套墙面相应子目计算。
9.其他有关说明。
(1)走廊、阳台的栏板不带漏花整幅镶贴块料时,套用墙面子目。 (2)墙裙、护壁套用墙面相应子目计算。
(3)门窗洞口侧壁(除飘窗外)镶贴块料,套用零星块料面层相应子目。
(4)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面层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单体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抹灰和块料面层。
(5)塑料条嵌缝,如设计选用材料不同时可以换算。 10.轻质墙板砌块墙需加钢丝网,钢丝网另行计算。 三、幕墙
1.除有规定之外,定额子目所用材料,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材料可换算,其他不变。 2.幕墙开启窗的玻璃及结构胶、耐候胶已含在幕墙内。
3.本章未包括施工验收规范中要求的检测、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4.构件式幕墙项目均不包括预埋铁件、后置埋件、植筋等,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5.点支式支撑全玻璃幕墙不包括承载受力结构。
6.幕墙中的防雷装置的联接及与防雷装置焊接定额已综合考虑,如设计要求独立防雷装置时另行计算。 7.本章金属型材按理论的质量计算。
8.弧形幕墙套用相应幕墙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9.通风器按成品考虑,通风器安装子目不包括包饰和修口,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抹灰
1.抹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结构面以“m2”计算。
2.墙面抹灰、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飘窗另按墙面、地面、天棚面分别计算。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计算。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如外墙为斜面时按设计图示斜面面积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无吊顶天棚的,由室内地面或楼面计至板底;有吊顶天棚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另加100mm计算。
(4)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3.独立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m2”计算。 4.独立梁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梁断面周长乘以长度以“m2”计算。 5.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6.栏板、栏杆(包括立柱)的抹灰,按其抹灰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7.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8.钉(挂)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9.一般抹灰面层分格、嵌塑料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10.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积以“m2”计算。 二、块料面层(石材、块料)
1.块料面层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以“m2”计算。
2.墙面、墙裙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以“m2”计算。墙面镶贴块料有吊顶天棚时,如设计图示高度为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时,则镶贴高度由室内地面或楼面计至吊顶天棚另加100mm。
3.挂贴、干挂块料,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以“m2”计算。 4.柱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以“m2”计算。 5.梁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以“m2”计算。 6.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以“m2”计算。 7.零星装饰块料镶贴,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以“m2”计算。
8.成品石材圆柱腰线、阴角线、柱帽、柱墩,按外围饰面尺寸以“m”计算。 三、木装饰及其他 1.墙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m2”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2.柱(梁)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m2”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3.龙骨、基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4.隔断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m2”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5.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边框展开面积以“m2”计算。 6.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者,肋玻璃工程量并入隔断内。
7.隔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m2”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8.轻质墙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四、幕墙
1.带骨架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m2”计算。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
2.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明框、胶缝所占的面积,但应扣除吊夹以上钢结构部分的面积。带肋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肋玻璃另行计算面积并入幕墙内。
3.构件式幕墙的上悬窗增加费,按窗扇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m2”计算。
4.干挂石材钢骨架、点支式全玻璃幕墙钢结构桁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5.幕墙防火隔断,按其设计图示镀锌板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6.通风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A.1.14 天棚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天棚抹灰、平面、跌级天棚、艺术造型天棚、其他天棚、天棚其他装饰,共五节。
二、抹灰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定额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0mm+5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如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砂浆消耗量外,其他不作调整。
三、计算雨篷底面抹灰时,雨篷外边线套用墙柱面零星子目。
四、天棚抹灰装饰线,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分别套用三道线内或五道线内相应子目。 五、雨篷、阳台板、悬挑板、挑檐底面和天棚贴陶瓷块料或马赛克时,套用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45、砂浆乘以系数1.07。
六、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七、本章除了部分项目将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按天棚龙骨、基层和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八、本章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规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种类及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九、平面、跌级天棚是指: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 十、艺术造型天棚分为锯齿型、阶梯型、吊挂式、藻井式四种类型,其断面见附图。 十一、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高差在400mm以下三级以内的一般直线型平面天棚按跌级天棚相应项目执行;高差在400mm以上或超过三级以及圆弧形、拱形等造型天棚按吊顶天棚中的艺术造型天棚相应项目执行。
十二、定额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按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考虑,如设计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费乘以系数0.85。
十三、轻钢龙骨和铝合金龙骨不上人型吊杆长度为0.6m,上人型吊杆长度为1.4m。
十四、上人型天棚安装龙骨吊筋采用射枪时,按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0.98、吊筋(圆钢φ10以内)减少3.8kg,增加铁件27.6kg、射钉585个。
十五、不上人型天棚龙骨吊筋改全预埋时,按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05、吊筋(圆钢φ10以内)增加30kg,扣除子目中的全部射钉用量。
十六、天棚灯光槽并入与其相连的天棚项目内计算,套用相应子目。
十七、本章未包括天棚的防火处理,天棚防火处理另行计算。 十八、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在定额内综合考虑,不得另行计算。
十九、天棚基层如做两层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相应基层子目,第二层基层的人工费乘以系数0.80。 二十、跌级天棚及艺术造型天棚同一标高且连续的部分,其面积超过6m2或最短边长度大于1.2m时,该部分的龙骨、基层、面层套用相应材质的平面天棚子目。
二十一、井口天花子目包括龙骨、基层和面层,但不包括在面层上所做的彩绘工序,如有发生按实际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抹灰面层
1.天棚抹灰,除注明外,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以“m2”计算,梁式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2.阳台底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带悬臂梁者,悬臂梁内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以“m2”计算。
3.雨篷底层抹灰,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面积内。
4.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装饰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计算天棚抹灰工程量时不扣除装饰线所占面积。
5.天棚中平面、跌级和艺术造型天棚抹灰,均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二、平面、跌级天棚
1.天棚龙骨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
2.天棚基层、面层工程量,除有注明外,均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光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灯光槽基层、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3.天棚面层,若饰面材料没满贴(挂、吊、铺等)时,按设计图示其实际面积或数量以“m2”或“个”计算。 4.板式楼梯底面装饰工程量(除抹灰外)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5以“m2”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5.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项目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
三、艺术造型天棚
1.天棚龙骨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
2.天棚基层、面层工程量,除有注明外,均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光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灯光槽基层、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3.天棚面层,若饰面材料没满贴(挂、吊、铺等)时,按设计图示其实际面积或数量以“m2”或“个”计算。 四、其他天棚(含龙骨和面层)
其他天棚(含龙骨和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五、其他
1.天棚吸音层按实铺面积以“m2”计算。
2.送(回)风口,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天棚检修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A.1.15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喷塑、喷(刷)涂料、裱糊共六节。 二、本章的油漆、涂料除注明外,均采用手工扫刷。
三、当设计与本章定额取定的喷、涂、刷遍数不同时,可按本章相应操作每增加一遍项目进行调整。
四、本章除装饰线条外已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油漆浅、中、深各种不同的颜色及高光、半哑光、哑光等因素已综合在定额子目中,不另调整。如做美术图案则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的木门窗油漆按双面刷油考虑。如采用单面油漆,按定额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49计算。双层木门窗油漆,套用单层木门窗子目,其中人工费乘以系数1.35。工程量折算系数见附表一、二。木门、木窗等木材面刷底油一遍、清油一遍可套用相应底油一遍、熟桐油一遍子目,其中熟桐油调整为清油,消耗量不变。
六、定额中的木扶手油漆不带托板考虑。
七、木门窗油漆子目中均己包括贴脸油漆。木门、饰面板的线条油漆同一颜色已综合考虑在含量系数内;线条油漆颜色不同时可另行计算。
八、定额中隔墙、护壁、柱、天棚中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的防火油漆,均已包括枋板材四周表面的油漆。
九、金属结构构件表面除锈可参照安装专业中相应章节子目计算。
十、定额中金属面防火涂料子目,如设计要求的耐火极限和厚度不同时,结算可依据产品型式试验检验报告的实际用量调整相应定额子目的防火涂料消耗量,其余不变。
十一、本章金属结构构件表面油漆按附表七的折算面积系数计算,特指质量在500kg以内(含本数)的单个金属构件。
十二、装配式钢构件的除锈、油漆的费用一般应在成品价格内包含;若成品价格未包含除锈、油漆费用的,另按相应的定额章节项目及规定执行。
十三、附墙柱抹灰面喷刷油漆、涂料,并入墙面相应子目计算;独立柱抹灰面喷刷油漆、涂料的,套用墙面相应子目,其中人工费应乘以系数1.20。
十四、本章抹灰面涂料项目除注明外均未包括刮腻子内容,刮腻子按相应子目单独计算。 十五、艺术造型天棚吊顶、墙面装饰的基层板缝粘贴胶带(抗裂纤维网),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十六、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子目规格按下列规定划分。 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 十七、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下。
十八、无缝墙布按幅宽3.0m内考虑,超过3.0m时应按实调整。 十九、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子目遍数增减调整系数按下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材面油漆 1.执行门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相应系数见下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其相应系数表 项目名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单层木门 双层(一玻一纱)木门 双层(单裁口)木门 单层半玻门 单层全玻门 木全百页门 厂库木大门 单层带玻璃钢门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 满钢板或包铁皮门 钢管镀锌钢丝网大门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无框装饰门、成品门 厂库房钢大门 普通铁门 折叠钢门 百页钢门 1.00 1.36 2.00 0.85 0.75 1.70 1.10 1.35 2.00 2.20 1.10 2.30 1.1 50.00 73.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87.00 108.00 按设计图示门扇面积以“m2”计算 按设计图示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但无框装饰门、成品门按设计图示门扇面积以“m2”计算 2.执行窗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相应系数见下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其相应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玻璃窗、满洲窗、屏风花檐、挂落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双层(单裁口)木窗 三层(二玻一纱)窗 单层组合木窗 双层组合木窗 木百页窗 单层带玻璃钢窗、单双玻璃天窗、组合钢窗 双层(一玻一纱)钢窗 钢窗波纹窗花 系数 1.00 1.36 2.00 2.60 0.83 1.13 1.50 1.35 2.00 0.38 算 按设计图示框外围面积以“m2”计工程量计算规则 3.执行木扶手、窗帘盒、封檐板、顺水板、博风板、挂衣板、黑板框、生活园地框、挂镜线、窗帘棍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相应系数见下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其相应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扶手(不带托板) 木扶手(带托板) 窗帘盒 系数 1.00 2.50 2.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封檐板、顺水板、博风板 挂衣板、黑板框 生活园地框、挂镜线、窗帘棍 1.70 0.50 0.35 4.执行木板、纤维板、胶合板、木护墙、木墙裙,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清水板条天棚、檐口,木方格吊顶天棚,吸音板墙面、天棚面,暖气罩、鱼鳞板墙、屋面板油漆、木间壁、木隔断,玻璃间壁露明墙筋,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油漆、零星木装修、木饰线(宽度超200mm时)、木屋架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相应系数见下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其相应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单面) 木护墙、木墙裙、踢脚线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木方格吊顶天棚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鱼鳞板墙 暖气罩 屋面板(带檩条) 木间壁、木隔断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零星木装修 木饰线(宽度超200mm时) 木屋架 系数 1.00 0.83 0.83 1.10 1.20 0.87 2.40 1.28 1.10 1.90 1.65 1.82 1.10 1.00 1.77 按设计图示油漆部分展开面积以“m2”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按二分之一设计图示跨度乘以设计图示中间位置高度以“m2”计算 按设计图示单面外围面积以“m2”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5.壁柜,梁柱饰面,零星木装修油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油漆部分展开面积以“m2”计算。 6.装饰线宽度200mm内的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超过200mm的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7.木屋架油漆,按二分之一设计图示跨度乘以设计图示高度以面积“m2”计算。 8.执行木地板油漆、木楼梯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相应系数见下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其相应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地板 木楼梯面层(带踢板) 木楼梯底层(带踢板,底封板) 木楼梯底层(带踢板,底不封板) 木楼梯面层(不带踢板) 木楼梯底层(不带踢板) 系数 1.00 2.30 1.30 2.30 1.20 1.20 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9.木材面防火涂料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隔墙、护壁的木龙骨,按设计图示隔墙、护壁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以“m2”计算。 (2)装饰柱的木龙骨,按设计图示饰面层展开面积以“m2”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天棚面层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4)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设计图示地板面积以“m2”计算。 10.博风板按中心线斜长以“m”计算,有大刀头的,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二、金属面油漆 1.钢结构构件油漆,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2.执行金属结构构件表面油漆面积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相应系数见下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其相应系数表 项目名称 钢爬梯、钢支架、柜台钢支架 踏步式钢梯(钢扶梯) 钢栏杆、钢栅栏门、钢窗栅 桁架梁、型钢梁(吧头、门头) 零星构件、零星小品(构件) 折算面积系数(m2) 44.84 39.90 64.98 40.00 58.00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乘以折算面积系数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抹灰面油漆、涂料 1.执行混凝土梯底(板式)、混凝土梯底(梁式)、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亭顶棚、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下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其相应系数表 项目名称 混凝土梯底(板式) 混凝土梯底(梁式)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亭顶棚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系数 1.30 1.00 1.82 1.00 1.00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按设计图示油漆部分展开面积以“m2”计算 按设计图示单面外围面积以“m2”计算 按设计图示斜面积以“m2”计算 按设计图示油漆部分展开面积以“m2”计算 2.空花格、栏杆油漆,按设计图示单面外围面积以“m2”计算。 3.踢脚线刷耐磨漆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4.天棚、墙、柱面粘贴PVC阴阳角护角条按设计图示要求粘贴护角条以长度“m”计算,抗裂纤维网按设计图示要求粘贴的面积以“m2”计算。 5.天棚、墙、柱面板缝粘贴胶带,以设计图示要求的板面接缝长度乘以胶带宽度按粘贴的面积以“m2”计算。 四、喷塑 天棚面、墙、柱、梁等面喷塑,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 五、喷(刷)涂料 天棚面、墙、柱、梁等面喷(刷)涂料、地坪防火涂料,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 六、裱糊 墙纸、织锦缎裱糊,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其中无缝墙布连续铺贴范围内的门、窗洞口面积不扣除。 A.1.16 其他装饰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装饰线压条、扶手栏杆栏板装饰、浴厕配件、开孔钻孔、封洞、石材磨边开槽、旗杆、雨篷采光棚、招牌灯箱、美术字等10节。
二、压条、装饰线
1.压条、装饰线均按成品安装考虑,实际施工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材料费,其他不变。 2.压条、装饰线(干挂石饰线除外)均按宽度150mm以内考虑;干挂石装饰按宽度300mm以内考虑,宽度300mm以上的不作装饰线,应按墙柱面装饰工程计价。
3.定额子目不含油漆;油漆按相应章规则计算。 三、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1.扶手、栏杆、栏板装饰定额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的扶手、栏杆、栏板。 2.当设计栏板、栏杆的主材规格和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可调整,其他不变。 3.扶手、栏杆、栏板定额已含扶手制作安装所增加的费用。 4.木、石材扶手及弯头、曲 踭、装饰件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四、浴厕配件
1.浴厕配件按成品安装考虑。
2.大理石洗手台安装已包括石材磨边、倒角及开洞口。 五、开孔钻孔、封洞、石材磨边开槽
1.现场开孔、磨边、开槽按有关子目执行。
2.石材磨边按磨边抛光考虑,只磨边不抛光时,按有关子目乘以系数0.50。
3.砖墙砌体封洞适用于单个孔洞面积0.3m2以内,孔洞大于0.3m2时,按砌筑工程零星项目计算。 六、旗杆、雨篷、采光棚
1.旗杆按常用做法考虑,未包括旗杆基础、旗杆台面及其饰面。
2.点支式、托架式雨篷的型钢、爪件的规格、数量按常用做法考虑,当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材料消耗量可调整,人工、机械不变,斜拉杆费用另计。
3.铝塑板、不锈钢板面层雨篷按平面雨篷考虑,不包括雨篷侧面。 七、招牌灯箱
1.招牌灯箱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材料品种、规格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广告牌分为平面、箱(竖)式两类。平面广告牌以一般和复杂分别设置子目;一般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凹凸面,复杂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面造型的。箱(竖)式广告牌是指具有多面体的广告牌。
3.本定额子目均不包括广告牌所需的喷绘、灯饰、灯光及配套机械。 4.广告牌基层按附墙式考虑,如设计为独立式的,其人工费乘以系数1.10;基层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八、美术字
1.美术字安装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2.美术字安装不分字体,按不同材料种类按字体外围矩形面积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装饰线
1.机锣凹线、装饰线、压条,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2.装饰件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件”或“套”计算。 3.镜机玻璃安装,按设计图示边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 二、栏杆、栏板、扶手 1.栏杆(古式栏杆除外)、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扶手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独立柱所占长度,但应扣除弯头、 曲踭长度。设计图有注明的,按设计图示尺寸扣弯头、曲踭长度;设计图没有注明的,预算按照30cm
扣除,结算时按实际尺寸扣除。
2.古式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3.弯头、 曲踭以“个”计算。 三、浴厕配件
1.浴厕洗漱台(以称洗手台)制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台面外接矩形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挡板、吊沿板面积并入台面面积内。钢化玻璃洗漱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浴厕其他配件,按图示数量分别以“个”、“只”、“套”计算。 四、开孔、钻孔
1.开孔、钻孔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五、封洞
1.砌体封洞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孔洞体积以“m3”计算。 2.胶合 板封洞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洞口面积以“m2”计算。 六、石材磨边、开槽
1.石材磨边、开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七、雨篷、旗杆
1.雨篷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2.不锈钢旗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3.旗帜升降系统(电动)、风动系统(电动)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八、灯箱、招牌
1.柱面、墙面灯箱基层工程,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2.一般平面广告牌基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复杂广告牌基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3.箱式(竖式)广告牌基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结构外围面积以“m2”计算。
4.灯箱、广告牌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喷绘、突出面层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饰另计。
九、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A.1.17 景观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塑树皮、竹及其他,庭园路面,堆塑假山,布置石,小构件装饰,共五节。 二、子目内的钢筋含量已综合考虑制安的费用及施工损耗,如与实际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柱面塑松皮、塑松杉树皮、塑竹节竹片、塑木纹、塑树头、镶贴预制竹片等子目,仅考虑面层或表层的装饰抹灰和抹灰底层。
四、塑松棍、柱面塑松皮是按一般造型考虑,若艺术造型(如树枝、老松皮、寄生等)另行计算。 五、路面工程的基层费用另行计算。
六、河卵石路面子目的卵石粒径按4~6cm考虑,如规格不同时应按实际调整。 七、满铺卵石拼花路面,指用卵石拼花,若分色拼花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八、堆砌石假山及塑假山未考虑模型制作费。
九、堆砌石假山、钢网钢骨架塑假山、布置景石、峰石未包括土方及基础费用。砖骨架塑假山已包括土方、基础垫层、砖骨架的费用。
十、堆砌石假山及布置景石、峰石工程质量估算可按下述公式: W单=L×B×H×R
其中:W单山石单体质量(t); L长度方向的平均值(m); B宽度方向的平均值(m); H高度方向的平均值(m);
R石料比重:英石1.5t/m3、黄(杂)石2.6t/m3、湖石2.2t/m3。 十一、钢网钢骨架塑假山不包括钢骨架的制作安装。
十二、堆砌石假山、塑假山工程的脚手架费用应另行计算。
十三、水磨石景窗如有装饰线或设计要求弧形或圆形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30,其他不变。 十四、预制构件(除原色木纹板外)按白水泥考虑,如需要增加颜色,颜料用量按石子浆的水泥用量的8%计算。 十五、水磨石飞来椅的凳脚按素面考虑,如要装饰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塑树皮、竹及其他
1.塑松棍、塑竹、柱面塑松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2.墙柱面镶贴预制竹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3.小品塑松杉树皮、塑竹节竹片及墙柱面塑木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4.塑树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二、庭园路面
1.园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卵石拼花按其外接矩形或圆形以“m2”计算。 2.路牙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三、堆塑假山
1.堆砌石假山预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结算按实际质量计算。 2.塑假山按外形表面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3.塑假山钢骨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四、布置石
1.布置景石、峰石预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结算按实际质量计算。 2.石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五、艺术构件装饰
1.琉璃花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水磨石景窗、凳、花檐、角花、博古架、飞来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3.水磨石企条按企条宽面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4.木纹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5.水磨石枱(凳)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件”计算。
A.1.18 石作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石件加工制作、石件安装,共两节。 三、石件加工制作已包括钢钎、焦炭等费用在内。
四、本章石件加工子目以按照手工和机械操作考虑编制,仅适用于施工现场的石件加工,花岗石料消耗量按粗加工后的毛胚料考虑。如采用成品石件安装的,成品石件的材料费计入安装子目中。
五、石件加工子目以素面考虑,若设计要求有装饰线时,按相应子目计算,但不包括艺术雕刻。 六、子目中所注的光面等级系指见光部位,其余不见光部位以级外光面考虑。
七、石件的加工等级分类有一级、二级、三级、级外光面,各级光面标准:要求平直、阴阳角方正,验收采用100cm长的硬木直尺靠压在加工石面上,按直尺和石面的间隙距离划分为四个光面等级标准:
1.一级光面,间隙不超过0.05cm。 2.二级光面,间隙不超过0.1cm。 3.三级光面,间隙不超过0.3cm。 4.级外光面(俗称荔枝面),间隙不超过0.5cm。
八、若设计要求石件加工等级不同时,升高一级光面的人工费及其他材料费乘以系数1.20,降低一级光面的乘以系数0.85。
九、弧型(拱型)石桥的坡度均以1:0.3考虑。安装每座石桥机械台班用量不足0.5台班按0.5台班计算。 十、地坪石安装的砂垫层已包括在子目内。
十一、石件装饰线按展开宽度4cm以内按三道线考虑,10cm以内按五道线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石件加工制作
1.踏步石及石桥面工程量,分不同厚度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垂带石按设计图示上表面面积以“m2”计算。平台石、地坪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菱角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石柱、石梁(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石柱座工程量,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石栏板及石望柱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镂空、虚透、造型凹陷的体积。抱鼓石,分不同高度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4.石凳面、石凳脚、路侧石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装饰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二、石件安装
1.安砌踏步石、垂带石、平台石、地坪石、石桥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安砌菱角石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石柱、石梁(枋)、石栏板、石望柱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安砌石柱座、石抱鼓工程量,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石凳(桌)安砌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石侧石安砌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A.1.19 拆除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砌体拆除工程,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木构件拆除,抹灰面拆除,块料面层拆除,龙骨及饰面拆除,屋面拆除,铲除油漆涂料裱糊面,栏杆、轻质隔断隔墙拆除,门窗拆除,玻璃拆除,其他构件拆除,开孔打洞,旧木地板机械磨光,折除废料外运,共十五节。
二、本章节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小范围拆除,拆除时对建筑物的结构不造成损坏或安全隐患。 三、拆除工程如定额没含机械,均按手工(含小型机械及工器具)操作考虑。
四、拆除实心砖墙包括一般艺术形式墙、腰线、平旋、钢筋砖过梁、窗台虎头砖、压顶线、横直方头线。拆除空斗、空心墙包括墙角、门窗洞口边和楼板底面上的实砌砖体,拆除砖柱套用拆除实心砖墙。
五、砌体及各种砂浆装饰层的拆除用工,已综合考虑了不同强度等级砂浆及厚度的影响因素。 六、拆除若需搭设综合脚手架时可另计脚手架的费用。
七、一般抹灰主要指水泥砂浆、石灰砂浆、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装饰抹灰主要指斩假石、水磨石面层、水刷石、干粘石、假面砖等。
八、装饰抹灰层与块料面层铲除不包括找平层,如需铲除找平层,每m2增加人工费2元。
九、铲除涂料、油漆不包括其抹灰层拆除,如果与抹灰层同时拆除时,则只按抹灰层拆除计算。
十、钢筋、模板安装好尚未浇捣混凝土时需单独拆除钢筋、模板的,按钢筋、模板制安人工费乘以系数0.30。 十一、屋面整体拆除按保护层、防水层、保温屋、找平层拆除面积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十二、拆除整樘门窗按每樘面积2.5m2以内考虑,面积在4m2以内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30;面积超过4m2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50。
十三、拆除废料外运按人工装散体物料、专用运输车运输考虑。定额未考虑拆除废料的残值。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砌体拆除工程
1.墙体开门窗洞口、间壁墙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位的平面尺寸以“m2”计算; 2.墙体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位的截面尺寸以“m3”计算;
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位的截面尺寸以“m3”计算; 三、木构件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四、抹灰面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位的平面尺寸以“m2”计算; 五、块料面层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位的平面尺寸以“m2”计算; 六、龙骨及饰面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位的平面尺寸以“m2”计算; 七、屋面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位的平面尺寸以“m2”计算;
八、铲除油漆涂料裱糊面的工程量,按拆除部位的平面尺寸以“m2”计算; 九、栏杆栏板、轻质隔墙隔断拆除工程
1.栏杆栏板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位的平面尺寸以“m”计算;
2.轻质隔墙隔断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位的平面尺寸以“m2”计算; 十、拆整樘门、窗均以“樘”计算;
十一、玻璃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位的平面尺寸以“m2”计算; 十二、其他构件拆除
1.柜体、暖气罩,按拆除部位的平面尺寸以“m2”计算;
2.窗台板、窗帘盒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位尺寸以“m”计算; 3.防盗网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部位尺寸以“m2”计算; 十三、开孔(打洞)工程量,按数量以“个”计算;
十四、旧木地板上机械磨光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十五、拆除废料外运工程量按不同运距以拆除前图示尺寸以“m3”计算。
措施项目 A.1.20 模板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模板及支撑、现浇混凝土构筑物模板、预制混凝土模板、预制构件后浇混凝土模板、铝合金模板,共五节。
二、现浇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胶合板模板、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配制,木模板统一在封闭式车间加
工,并在圆盘锯旁边安放粉末收尘器;高层或多层建筑垃圾清理采用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容器吊运。
三、梁、板的支模高度3.6m内时,套用支模高度3.6m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3.6m时,应同时计算增加1m以内子目。支模高度达到8.4m时,套用支模高度8.4m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8.4m时,应同时计算增加1m以内子目。支模高度达到20m时,套用支模高度20m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20m时,应同时计算增加1m以内子目。当支模高度超过8.4m时,有方案按施工方案,没有方案按上述规定计算,支模高度超过30m时,按施工方案另行确定。 四、柱、墙的支模高度3.6m内时,套用支模高度3.6m内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3.6m时,应同时计算增加1m以内子目。支模高度达到8.4m时,套用支模高度8.4m内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8.4m时,应同时计算增加1m以内子目。支模高度达到20m时,套用支模高度20m内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20m时,应同时计算增加1m以内子目。支模高度超过30m时,按施工方案另行确定。
五、支模高度指楼层高度。亭面板超高以檐口线标高计算,直檐亭超高以最上层檐口线标高计算;地下室楼板支模高度超过3.6m的,超高增加的费用套用相应步距的板模每增加1m以内子目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具费乘以系数1.20计算。
六、房上水池模板按梁、板、柱、墙模板相应子目计算。
七、附墙柱及混凝土中的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的模板并入墙模板计算。 八、异形柱与剪力墙按下图单向划分:
九、阳台、雨蓬支模高度以3.6m考虑,支模高度3.6m以上10m以内时,应同时按“板支模高度超过3.6m每增加1m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10m以上时,按施工方案另行确定。
十、混凝土斜板模板在11°19'至26°34'时,按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5。松杂木枋板材、圆钉、铁件用量增加5%;超过26°34'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20,松杂木枋板材、圆钉、铁件用量增加8%。 十一、混凝土斜梁模板按斜板模板系数调整。
十二、天沟底板模板套挑檐模板子目,侧板模板套反檐模板子目。 十三、地下室底板的模板套用满堂基础模板子目计算。
十四、如设计要求清水混凝土施工,按相应模板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05,胶合板用量增加20%。
十五、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按内井架施工考虑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另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十六、倒锥壳水塔筒身钢滑升模板子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十七、烟囱钢滑升模板子目己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倒锥壳水塔钢滑升模板子目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侧壁等模板用量。
十八、柱、梁、墙所出的弧线或二级以上的直角线,以及体积在0.1m3以内的构件,其模板按小型构件模板计算。 十九、模壳密肋楼板支撑系统套用无梁板模板相应子目,其中人工费乘以系数0.8;防水胶合板消耗量乘以系数0.6计算,其他不变。
二十、体育场馆的钢筋混凝土看台模板套用有梁板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0。
二十一、止水螺杆适用于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构件,套用止水螺杆子目,扣除模板相应子目中对拉螺栓消耗量,其他不变。
二十二、后浇混凝土模板定额消耗量中己包含了伸出后浇混凝土与预制构件抱合部分模板的用量。
二十三、铝合金模板指组成模板的模板结构和构配件为定型化标准化产品,可多次重复利用,并按规定的程序组装和施工的工具式模板。
二十四、铝合金模板系统是由铝模板系统、支撑系统、紧固系统和附件系统构成,本定额中铝合金模板的材料摊销次数按90次考虑。
二十五、现浇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墙、梁(不含圈、过梁)、板是按高度(板面或地面、垫层面至上层板面的高度)3.6m综合考虑。如遇斜板面结构时,柱分别按各柱的中心高度为准;墙按分段墙的平均高度为准;框架梁按每跨两端的支座平均高度为准;板(含梁板合计的梁)按高点与低点的平均高度为准。
二十六、异形柱、梁,是指柱、梁的断面形状为L形、十字形、T形等的柱、梁。圆形柱模板执行异形柱模板。 二十七、铝合金模板定额已考虑深化设计费及试配装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建筑物模板
1.现浇混凝土建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后浇带面积。 2.梁与梁、梁与墙、梁与柱交接时,净空长度以“m”计算,不扣减接合处的模板面积。
3.墙板上单孔面积在1.0m2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1.0m2以外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子目计算。
4.构造柱如与砌体相连的,按混凝土柱接触面宽度每边加10cm乘以柱高计算;如不与砌体相连的,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5.板模板工程量应扣除混凝土柱、梁、墙所占的面积。亭面板按模板斜面积计算,所带脊梁及连系亭面板的圈梁的模板工程量并入亭面板模板计算。
6.悬挑板、挑板(挑檐、雨篷、阳台)模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7.楼梯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整体楼梯(包括直形楼梯、弧形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不扣除小于500mm宽度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板、平台梁等的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8.台阶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9.压顶、扶手模板按其长度以“m”计算。
10.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11.后浇带模板工程量,按后浇带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乘以系数1.50以“m”计算。 12.模壳密肋楼板模板支撑系统按模壳密肋模板面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含梁、柱帽)。 13.大梁、大柱及墙面模板使用对拉螺杆的,在模板子目中己综合考虑,不另增减费用。
14.止水螺杆工程量计算,预算时如方案有明确的,按方案计算,方案没有明确的,按混凝土构件防水面积每平方米1.5套考虑,结算时按实计算。 二、现浇构筑物模板
1.现饶构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第一点有关规定计算。
2.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筒仓、倒锥壳水塔均按混凝土体积以“m3”计算。 3.倒锥壳水塔的水箱提升按不同容量和不同提升高度以“座”计算。 4.贮水(油)池的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模板
1.预制混凝土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预制混凝土漏花、刀花的模板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四、预制构件后浇混凝土模板
1.后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后浇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以面积计算,伸出后浇混凝土与预制构件抱合部分的模板面积不增加计算。不扣除后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应扣除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的孔洞,孔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的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五、铝合金模板
1.铝合金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以“m2”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3.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与砖接触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4.楼梯铝模板工程量按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A.1.21 脚手架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建筑脚手架、单独装饰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共三节。 二、脚手架
1.本章外脚手架以钢管脚手架考虑,包括综合脚手架和单排脚手架。定额子目按搭拆、使用分别编制,使用本章子目的,应同时计算搭拆、使用。
2.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等,高层脚手架50.5m至200.5m还包括托架和拉杆费用。
3.建筑用外脚手架是指单独为建筑物外墙外边线上的所有构件及部位的整体结构、装饰工程施工所需搭设的外脚手架。装修用外脚手架是指单独为建筑物外墙外边线上所有构件的装修工程施工所搭设的外脚手架。
4.综合脚手架全部周转材料在施工现场的加权平均使用天数为综合脚手架的有效使用天数。脚手架搭拆和使用的时间规律如下图示例:
5.里脚手架包括外墙内面装饰脚手架、内墙砌筑及装饰用脚手架、外走廊及阳台的外墙砌筑与装饰脚手架,走廊柱、独立柱的砌筑与装饰脚手架,现捣混凝土柱、混凝土墙结构及装饰脚手架费用,但不包括吊装脚手架,如发生构件吊装,该部分增加的脚手架另按有关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套用单排脚手架。
6.脚手架防火费用,另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7.靠脚手架安全挡板套算高度,如搭设一层,按综合脚手架高度步距计算;搭设二层及以上时,按综合脚手架高度套低一级步距计算。
8.烟囱脚手架综合垂直运输架、斜桥、风缆、地锚等子目。独立筒仓脚手架按相应烟囱脚手架人工费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9.架空运输道,适用特殊施工环境,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定额以架宽2m为准,如架宽大于2m时应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0;超过3m时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0。
10.独立安全水平挡板和垂直挡板,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等防护。
11.定额满堂脚手架子目适用于搭设高度10m以内;搭设高度超过10m时,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确定。 三、建筑脚手架
1.外墙采用钢骨架封彩钢板结构,按综合脚手架计算。 2.1.5m宽以上雨篷(顶层雨篷除外),如没有计算综合脚手架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3.楼梯顶板高度计算是按自然层计算。
4.斜板、拱形板、弧形板、坡屋面和架空阶梯的计算高度按平均高度。
5.水池墙、烟道墙等高度在3.6m以内套用单排脚手架,3.6m以上套用综合脚手架。
6.贮水(油)池工程外脚手架,高度在3.6m以内套用单排脚手架,3.6m以上套用综合脚手架,池壁内脚手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7.石墙砌筑不论内外墙,高度超过1.2m时,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墙厚大于40cm时,则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及一面单排脚手架。
8.毛石挡土墙砌筑高度超过1.2m,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 9.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仓,不再计算脚手架。
10.天棚装饰(包括抹平扫白)楼层高度超过3.6m时,计算满堂脚手架。
11.天棚面单独刷(喷)灰水时,楼层高度在5.2m以下者,均不计算脚手架费用,高度在5.2m至10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子目的50%计算。
12.满堂基础脚手架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子目的50%计算。 13.整体满堂红钢筋混凝土基础、条形基础,凡其宽度超过3m以上且深度指垫层顶至基础顶面在1.5m以上时,增加的工作平台按基础底板面积计算满堂基础脚手架。
14.天面女儿墙高度超过1.2m时,女儿墙内侧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15.钢结构工程外墙没有围蔽的项目,综合脚手架按50%计算。 16.水塔套用综合脚手架相应子目。 四、单独装饰工程脚手架
1.本节适用于单独承包建筑物装饰工作面高度在1.2m以上的需重新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2.外走廊、阳台的外墙、走廊柱及独立柱的砌筑、捣制、装饰和外墙内面装饰的脚手架,高度在3.6m以内的按活动脚手架子目执行,高度超过3.6m的按单排脚手架子目执行。
3.宽度在1.5m以上的雨篷(顶层雨篷除外)檐口装饰,如没有计算综合脚手架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五、建筑物脚手架托架适用于高层建筑外脚手架沿建筑高度分区搭拆时的脚手架承托结构,或者建筑物局部脚手架需要悬挑时的承托结构。
六、工具式脚手架
1.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定额适用于高层建筑的外墙施工。
2.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配套使用的楼层临边防护栏费用已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系数中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外墙综合脚手架搭拆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的脚手架工程量应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
外墙脚手架如从地下室顶板搭设的,未回填的以地下室顶板标高计算;已回填的以覆土后标高计算。
1.外墙综合脚手架的步距和计算高度,按以下情形分别确定: (1)有女儿墙者,高度和步距计至女儿墙顶面。
(2)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山墙高度的步距按檐口高度。 (3)地下室外墙综合脚手架,高度和步距从设计外地坪至底板垫层底。
(4)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者,工程量分别计算。裙楼的高度和步距应按设计外地坪至裙楼顶面的高度计算;缩入的塔楼高度从缩入面计至塔楼的顶面,但套用定额步距的高度应从设计外地坪计至塔楼顶面。
2.外墙综合脚手架使用工程量,按脚手架搭设面积乘以脚手架在施工现场的有效使用天数以100m2.10天为单位计算。
外墙综合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的计算: (1)具有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0.00以下工程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地下工程工期-土方开挖工期)/2 ±0.00以上工程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主体工程工期+开始拆架至工程竣工的间隔期)×0.5+封顶至开始拆架的间隔期
(2)没有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按主体工程工期占地上工程工期60%;装饰工程工期占30%;封顶至拆架间隔期占10%综合考虑。
±0.00以下工程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地下工程工期/4
±0.00以上工程建筑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地上工程工期×0.40 ±0.00以上工程装饰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地上工程工期×0.15 工期按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计算。
3.外墙为幕墙时,幕墙部分按幕墙外围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 4.加层建筑物工程外墙脚手架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原有建筑物部分,按两个单排脚手架计算,其高度以原建筑物的外地坪至原有建筑物高度减2.5m。
(2)加层建筑工程部分,按综合脚手架计算,其高度按加层建筑物的高度加2.5m,脚手架的定额步距按外地坪至加层建筑物外墙顶的高度。
5.围墙脚手架按设计外地坪至围墙顶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m2”计算,套相应高度的单排脚手架,围墙双面抹灰的,增加一面单排脚手架。
6.砌筑石墙,高度在1.2m以上时,按砌筑石墙长度乘以高度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墙厚40cm以上时,按一面综合脚手架、一面单排脚手架计算。
7.现浇钢筋混凝土屋架以及不与板相接的梁,按屋架跨度或梁长乘以高度以“m2”计算综合脚手架,高度从地面或楼面算起,屋架计至架顶平均高度双面计算,单梁高度计至梁面单面计算。在外墙轴线的现浇屋架、单梁及与楼板一起现浇的梁均不得计算脚手架。
8.吊装系梁、吊车梁、柱间支撑、屋架等(未能搭外脚手架时),搭设的临时柱架和工作台,按柱(大截面)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套单排脚手架计算。
9.建筑面积计算范围外的独立柱、柱高超过1.2m时,按柱身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度,套单排脚手架,在外轴线上的附墙柱的脚手架已综合考虑。
10.大型设备基础高度超过2m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基础高度以“m”计算单排脚手架。
11.各种类型的预制钢筋混凝土及钢结构屋架,如跨度在8m以上,吊装时按屋架外围面积计算脚手架工程量,套10m以内单排脚手架乘以系数2计算。
12.凿桩头的高度如超过1.2m时,混凝土灌注桩、预制方桩、管桩每凿1m3桩头,计算单排脚手架16m2;钻(冲)孔桩按直径乘以4加3.6m再乘以高以“m2”计算单排脚手架。
13.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m至5.2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超过5.2m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计算式表示如下: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楼层高度-5.2m)/1.2m。
14.建筑里脚手架,楼层高度在3.6m以内按各层建筑面积计算,层高超过3.6m每增加1.2m按调增子目计算,不足0.6m的不计算。在有满堂脚手架搭设的部分,里脚手架按该部分建筑面积的50%计算。不带装修的工程,里脚手架按建筑面积的50%计算。没有建筑面积部分的脚手架搭设按相应子目规定分别计算。
15.亭、台、阁、廊、榭、舫、塔、坛、碑、牌坊、景墙、景壁、景门、景窗(附墙的景壁、景门、景窗除外)、屏风的脚手架:平顶的按滴水线总长度乘设计地坪至檐口线高度以“m”’计算;尖顶的按其结构最大水平投影周长乘以设计外地坪至顶点高度以“m2”计算,按不同步距套综合脚手架子目。
16.建筑花架廊廊顶高度在3.6m以内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子目的50%计算,在3.6m以上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子目。
17.建筑石山的脚手架:石山高度在1.2m以上时,按外围水平投影最大周长乘以设计外地坪至石山顶高度以“m2”计算,套用综合脚手架定额。
18.水塔脚手架按其外围外周长加3.6m计算,套用相应步距综合脚手架。 19.其他脚手架计算规则如下:
(1)独立安全挡板:水平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挡板,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m2”计算。
(2)架空运输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以“m”计算。
(3)烟囱、水塔、独立筒仓脚手架,分不同内径,按外地坪至顶面高度,套相应定额子目。 (4)烟囱内衬的脚手架,按烟囱内衬砌体的面积,套单排脚手架。 (5)电梯井脚手架按井底板面至顶板底高度,套相应定额子目以“座”计算。如±0.000以上不同施工单位施工时,上盖仍按座计算,高度步距从电梯井底起计,±0.000以下则按井内净空周长乘井底至±0.000高度计算,套单排脚手架。
(6)围尼龙编织布按实搭面积以“m2”计算(垂直防护挡板除外)。
(7)靠脚手架安全挡板:编制预算时,每层安全挡板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的凹凸面(包括凸出阳台)的总长度加16m乘以宽度2m计算。建筑物高度在三层以内或9m范围内不计安全挡板。高度在三至六层或在9m至18m计算一层,以后每增加三层或高度9m者计一层(最多按三层计算),结算时除另有约定外,按实搭面积以“m2”计算。
(8)深基坑上落钢爬梯工程量按延长米×宽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二、单独装饰脚手架工程
1.外墙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面高度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脚手架,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
外墙综合脚手架的步距和计算高度,按以下情形分别确定:
(1)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山墙高度的步距以檐口高度为准。
(2)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者,工程量分别计算。裙楼的高度和步距应按设计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面的高度以“m”计算;缩入的塔楼从缩入面计至外墙装饰面高度以“m”计算,但套用定额步距的高度应从设计外地坪计至外墙装饰面高度。
2.外墙综合脚手架使用工程量,按脚手架搭设面积乘以脚手架在施工现场的有效使用天数以“100m2·10天”计算。
外墙综合脚手架有效使用天数的计算:按外墙装修工期的55%计算。
外墙装修工期,具有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按经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没有的按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计算。
3.外墙为幕墙时,幕墙部分按幕墙外围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
4.多层建筑物,上层飘出的,按最长一层的外墙长度计算综合脚手架;下层有缩入的,缩入部分按围护面垂直投影面积,套相应高度单排脚手架计算。
5.单独制作突出墙面的广告牌的脚手架,按凸出墙面周长乘以室外地坪至广告牌顶的高度以“m2”计算,套外地坪至广告牌顶高度的相应步距的综合脚手架。
6.屋面的广告牌,按其水平投影长度乘以屋面至广告牌顶的高度以“m2”计算,套外地坪至广告牌顶高度的相应步距的综合脚手架。
7.外墙电动吊篮,按外墙装饰面尺寸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 8.外墙内面装饰和内墙砌筑、装饰脚手架,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高度以“m2”计算。
9.独立柱捣制及装饰脚手架,按柱周长+3.6m乘以高度以“m2”计算,高度在3.6m以内时,套活动脚手架;高度超过3.6m时,套单排脚手架。
10.围墙脚手架,按外地坪至围墙顶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m2”计算,套用活动脚手架。围墙双面抹灰时,增加一面活动脚手架。
11.天棚装饰脚手架,楼层高度在3.6m以内时按天棚面积计算,套活动脚手架;超过3.6m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套满堂脚手架,当高度在3.6m至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超过5.2m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计算式表示如下: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楼层高度-5.2m)/1.2m
12.天棚面单独刷(喷)灰水时,楼层高度在5.2m以下者,不计算脚手架;高度在5.2m至10m者,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的50%计算。
13.靠脚手架安全挡板,每层按实际搭设中心线长度乘以宽度2m以“m2”计算。
14.独立安全挡板:水平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挡板,按外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m2”计算。
15.围尼龙编织布,按实际搭设面积以“m2”计算。
16.单独挂密目式阻燃安全网,按实际搭设面积以“m2”计算。
三、建筑物脚手架托架的使用工程量按照托架搭拆的总长度以“10m·10天”为单位计算,有效使用天数同支托的外脚手架,托架的搭拆不再单独计算。
四、工具式脚手架
1.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按实际使用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外墙高度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A.1.22 垂直运输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单独装饰工程垂直运输,共两节。 二、建筑工程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本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按定额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如果实际工期超过定额工程10%以上的,超出的部分费用,按相应子目对应的机械台班费计算。
2.建筑物檐口高度在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3.地下室部分的垂直运输高度由底板垫层底至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计算,套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 4.不能计算建筑面积且高度超过3.6m的工程(如围墙),垂直运输费按除基础以外的人工费的5%计算。
5.建筑物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不计高度。一幢建筑物中有不同的高度时,除另有规定外,按最高的檐口高度套同一步距计算。
6.裙楼与塔楼工程,裙楼按设计室外地坪至裙楼檐口高度计算垂直运输,塔楼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塔楼檐口高度计算垂直运输。
7.建筑物间带连廊的工程,按不同建筑物分别计算垂直运输,连廊并入较高建筑物中。 8.本章不包括泵送砼的机械费用,砼泵送费用在砼工程中的泵送增加费考虑。 9.本章适应建筑物200m内的垂直运输内容,超过200m的按垂直运输方案计算。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
1.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为准,顶面非水平的以结构的最高点为准。 2.贮水(油)池按池壁的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参照建筑物相应子目计算。 (三)叠塑石山垂直运输
叠塑石山高度在6m以内的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三、单独装饰工程
1.本节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工程。
2.垂直运输分别以人工运输和机械运输两种方式考虑。人工运输是指不能利用机械载运材料的垂直运输方式。机械运输是指利用垂直运输机械载运材料的垂直运输方式。如果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垂直运输机械运输的,扣除定额子目中相应的机械费用。
3.建筑物装饰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相应楼层[顶]板面的高度。地下室部分由底板垫层底至相应楼层(顶)板面或设计室外地面标高的高度。单层建筑物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
4.檐口高度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5.多层和高层建筑物中,首层层高在3.6m以内的,不计算其首层垂直运输费用。 6.建筑物地下室按其不同的高度套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
7.人工清运拆除废料的垂直运输,套用人工垂直运输中砂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0.80。
8.单独施工的外墙装修及幕墙工程,如果使用电动吊篮施工的,套用的机械垂直运输子目按30%计算。 四、其他有关说明:
1.砌块子目按240mm×115mm×53mm的标准砖考虑的,轻质砌块、多孔砖、轻质墙板等轻质砌块按砌块子目乘以0.60系数。
2.胶合板按5mm考虑,每增加5mm以内人工费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0。 3.玻璃按5mm厚考虑,如厚度不同时,人工费按厚度的比例调整。
4.陶瓷块料不分品种、规格和材质,厚度按10mm以内考虑,厚度超过10mm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30。 5.石板材厚度按20mm考虑,石板材厚度不同时,人工费按厚度比例调整。 6.铝合金门窗不包玻璃。
7.金属板包括不锈钢板、铝合金板及铝板天花等,铝板天花含龙骨等配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工程的垂直运输
1.建筑物的垂直运输,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以“m2”计算。高度超过100m时按每增10m内定额子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0m时,按10m计算。
2.构筑物垂直运输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按每增加1m定额子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m时,按1m计算。 3.叠塑石山按石山基底占地面积以“m2”计算。
4.建筑工程的主体为钢结构工程的,按本章计算的垂直运输费应扣除钢结构工程的占比系数。
钢结构工程占比系数=钢结构工程造价÷建筑与装修工程总造价钢结构工程造价指套用定额“金属结构工程”章节中相应工程内容的造价。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包括钢结构工程造价,但不包括单独装饰工程的造价。
二、单独装饰工程的垂直运输
1.单独承包的装饰工程机械垂直运输,按装饰楼层不同垂直运输高度以“定额人工费”计算。 2.单独承包的装饰工程人工垂直运输,按不同装饰楼层和不同材料以定额所示的计量单位计算。
A.1.23 材料及小型构件二次水平运输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材料二次运输、小型构件二次运输、零星材料运输,共三节。
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因施工环境和场地限制,汽车不能直接运到现场(不能直接原车运送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范围内的堆放地点),必须再次运输所发生的装运卸工作,才能计算材料二次运输费用。
三、零星材料是指本章定额子目中未列出的其他材料(如油漆涂料、化工、小五金、木柴、电线等,但不含大型阀门(大型阀门需吊装机械才能安装))。
四、本章综合考虑人力及手推车装、运、卸及清理地面垃圾。如遇到有坡度的路面时,运距按坡度区斜长计算。当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每5°增加50%坡度区斜长。
五、特种门包括冷藏门、冷藏间冻结门、木保温门、隔音门、变电室门、木折叠门和钢管镀锌铁丝网大门等。厂库房大门和特种大门不包含大门的钢骨架二次运输,其费用另行按相应子目计算。
六、轻质砌块、多孔砖、轻质墙板按轻质砌块计算。空心砖、轻质砌块按灰砂砖、标准砖子目乘以系数0.40。标准砖的规格为:240mm×115mm×53mm。
七、胶合板厚度按5mm以内考虑,每增加5mm以内人工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0。
八、玻璃厚度按5mm考虑,当玻璃厚度不同时,人工按厚度比例调整。 九、陶瓷块料不分品种、厚度、规格和材质。
十、石板材厚度按20mm考虑,当石板材厚度不同时,人工按厚度比例调整。
十一、人行道砖厚度按50mm考虑,当人行道砖厚度不同时,人工按厚度比例调整。 十二、金属板包括不锈钢板、铝合金板、铝板天花等,铝板天花含龙骨等配件。
十三、双层木门运输费按各式单层木门的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5;双层木窗运输费用按各式单层木窗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十四、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不包括玻璃。
十五、拆除废料二次运输,套相应材料二次运输子目,消耗量乘以系数0.80。 十六、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实体体积在0.1m3以内,重量125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运输距离系指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堆放场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二次运输按不同材料以定额所示计量单位分别计算,如单位不同按实换算。二次运输的工程量按定额消耗量计算,含定额损耗量。 二、零星材料二次运输,以二次运输费为计算基础。 三、水泥、砂、碎石、瓦片、瓦筒、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湿拌砂浆和玻璃(安全玻璃除外)的二次运输损耗费用按下表计算,其他材料的二次运输损耗不能计算。计算式如下:二次运输损耗费=该项材料需运输的量×相应的损耗率×该项材料预(结)算单价。 材料二次运输损耗率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材料名称 水泥 砂 碎石 瓦片 瓦筒 玻璃(安全玻璃除外) 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湿拌砂浆 损耗率(%) 1 2 2 2 2 5 1 A.1.24 成品保护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楼地面、台阶成品保护,楼梯、栏杆成品保护,柱面、墙面成品、电梯内装饰保护,共三节。 二、成品保护,是施工过程中对原有装饰装修面所进行的保护。
三、本章包括楼地面、楼梯、栏杆、台阶、柱面、墙面等饰面面层的成品保护。 四、定额编制是以成品保护所需的材料考虑的。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成品保护
1.楼地面成品保护工程量,按被保护面层面积以“m2”计算。 2.台阶成品保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二、楼梯、栏杆成品保护
1.楼梯成品保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2.栏杆成品保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三、柱面、墙面、电梯内装饰保护 1.墙柱面护角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其他成品保护,按被保护面层面积以“m2”计算。
2.电梯内装饰保护工程量,按被保护面层面积以“m2”计算。
A.1.25 井点降水工程
章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共三节。
二、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
三、井点降水: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6m以内采用轻型井点,6m以上30m以内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四、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间距为1.20m,喷射井点管间距为2.50m,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10m。
五、轻型井点井管(含滤水管)的成品价可按所需的钢管的材料价乘以系数2.40计算。
六、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井点降水按使用根数、天数以“根”或“根天”计算。 二、成井与管道安装分开子目计量。
A.1.26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章说明
一、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在现阶段建设施工过程中,为达到绿色施工和安全防护标准,需实施实体工程之外的措施性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实施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达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所需要的措施性费用。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内容和建设单位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应一并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列支和使用。 一、根据施工图纸、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以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1.综合脚手架 2.靠脚手架安全挡板 3.密目式安全网 4.围尼龙编织布 5.模板的支架 6.施工现场围挡和临时占地围挡 7.施工围挡照明 8.临时钢管架通道 9.独立安全防护挡板 10.吊装设备基础 11.防尘降噪绿色施工防护棚 12.施工便道 13.样板引路 二、对于不能按工作内容单独计量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具体包括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和用工实名管理,编制概预算时,以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以专业工程类型区分不同费率计算,基本费率按下表的值计算: 专业工程 建筑工程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内容,根据各地规定计算。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系统、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绿色施工的整体目标,有 组织管理 明确的责任分配制度。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机构,明确项目员工的绿色施工管理职责。 1.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 容:(1)绿色施工具体目标和指标;(2)绿色施工针对“四节一环保”的具体措施; (3)绿色施工拟采用的“四新”技术措施;(4)绿色施工评价管理措施;(5)绿色施工设施购置(建造)计划清单;(6)绿色施工具体人员组织安排;(7)绿色施工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制定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1.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 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2.结合工程特点,通过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在现场施工标牌中增加 13.00 计算基础 基本费率(%) 19.00 规划管理 绿色施工 施工管理 环境保护内容,现场醒目的位置设置环境保护标识等举措,营造绿色施工氛围。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将绿色施工意识在普通员工中实施管理 普及,在施工阶段,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等措施,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以及对绿色施工的承担和参与。 4.借助信息化技术,在企业信息化平台上开发绿色施工管理模块,对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等工作。 5.定期记录、收集和整理绿色施工资料,及时总结绿色施工措施实施成效,提出持续性改进措施。 1.采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程序和指标体系等相关要 求,结合工程特点,自行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四评价管理 新”技术进行评价。 2.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自行进行综合评估。 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 的长期职业健康。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绿色施工 环境保护 1.配备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2.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3.在项目施工前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 扬尘4.建设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工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控制 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围挡;(3)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4)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外围;(5)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6)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预拌干混砂浆施工;(7)场内装卸、搬移物料;(8)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阶段。 5.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周边道路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3)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地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6.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外脚手架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2)建筑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3)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4)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5)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石方爆破施工或者回填土作业;(6)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7.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尚、超宽或者撒漏,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8.全面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期间,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1.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厂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超过70dB(A),夜间不超过55dB(A)。 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施工现场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对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 1.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光照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内。 2.灯具选择以日光型为主,尽量减少射灯及石英灯的使用。 3.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有关要求。 2.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隔油池、化粪池等,并做防渗处理及定期清洗,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道。 3.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对于化学溶剂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设专门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同时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6.易挥发、易污染的液态材料,使用密闭容器存放。 噪音与振动控制 光污染控制 水污染控制 7.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并作定期清理。固定厕所的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8.施工现场雨水、污水分开排放、收集。 绿色施工 环境保护 土壤保护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施工后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且及时清掏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3.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施工现场使用机油、黄油、柴油的设备或工艺工序,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计划,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 2.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的规定。建筑垃圾的回收及再利用情况及时分析,并将结果公示,发现与目标值偏差较大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围蔽式垃圾站,集中运出。生活区、办公区垃圾不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 4.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达到100%;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单独储存,并设置醒目标识。 建筑垃圾控制 1.施工前调査清楚地下及周边各种设施,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设置明显的、不易被破坏的施工现场管线保护标识,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地下及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2.指定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对可能损害地下管线的施工作业,采取跟班地下和周边设施、文作业,现场指导。 物和资源保护 3.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高压电缆、给水主管及大型排水箱涵等地下管线施工作业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指派专人到现场监护和指导。 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古迹,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节能与能源利用
绿色施工 1.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1)施工现场按生产、生活、办公制定用电控制指标,并建立计量管理机制;(2)大型工程分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阶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分别制定能耗定额指标,并采取不同的计量考核机制;(3)进行现场教育和技术交底时,将能耗定额指标一并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考核;(4)对塔式起重机、电梯等大型施工机械进行专项能耗考核;(5)定期对计量结果进行核算、对比分析,并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3.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如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等。
4.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开展耗能、耗水及排污计量,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停工关机。机械设备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5.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应满足:(1)合理设计、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并根据需要设置外遮阳设施;(2)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热工性能好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3)合理配置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6.施工用电及照明应满足:(1)施工用电在用电审批范围;(2)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控等自动控制装置;办公区和生活区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不少于80%;(3)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超过最低照度的20%;(4)施工现场错峰用电。
1.制定材料使用的减量计划,保障材料损耗率低于定额损耗率。
2.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
3.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减少库存。
4.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证的要求。 5.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做到就近装卸,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6.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7.对综合管线进行优化设计,且对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进行优化。
8.就地取材,现场主要以当地建筑材料为主,当地建筑材料应占该类型的建筑材料总费用的80%以上。 9.钢筋采用专用软件优化放样下料,根据优化配料结果确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10.钢结构深化设计时,结合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焊接工艺要求,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减少钢材用料。
11.充分利用商品混凝土的余料。12.各类油漆及粘结剂应随用随开启,不用时及时封闭。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非市政自来水。 2.合理设计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率应达到100%。项目临时用水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4.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考核。 5.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计量用水量。 6.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绿色施工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3.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4.红线外临时占地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 5.按经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占用道路,协助维护占路范围周围的交通秩序,并满足施工作业区周边居民的基本出行要求。 6.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节地与施工用地7.施工总平面布置做到科学、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利用保护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8.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9.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10.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道路应对荷载有限制,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永久道路。施工现场内应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11.临时设施布置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1.施工方案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 发展绿色施工2.大力发展推行低噪音的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四新”技术 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 3.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现场办公生活设2.工地办公室、值班岗亭、现场监控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施 所、淋浴间、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3.住宿、办公、生活空间和配套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满足需要。 临时设施 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施工现临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配电设施、设备及防时用电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护 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变压器容量符合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和防护、警示标志符合安全规范。 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金属结构,各类加工棚及电气设备间等安装防雷装置。 施工现场临时用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休息场所、仓库、水设施 加工厂等临时用水管线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钢质大门、伸缩门、电动门、门禁系统符合工程需要及安全要求。 2.美化现场围挡外墙:外墙绘画图案、栽种绿色植物或花草处理。 3.悬挂公示、标志、标牌及宣传栏:(1)在进门处悬挂企业标牌、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公示牌、公开告知事项牌九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2)制作公益广告、标语、企业宣传画,设宣传栏。(3)设旗帜、旗杆、旗杆座。 4.场容场貌:(1)围墙内地面硬化处理。(2)办公生活区、施工现场必要的排水沟、排水设施,需保持通畅。(3)施工现场道路设置车行区、人行区,道路需保持通畅。(4)施工用地范围内绿化。 5.材料堆放:(1)材料仓库、加工棚、堆放场地的搭设。(2)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的标牌。(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6.现场消防:包括消防设施(水池、砂池)和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范围设置安防系统:实施施工现场360°无死角安防监控。 1.办公、生活场地临时设施、围蔽、临时道路、场内绿化、场地硬化的维护、拆除; 2.场地的清理、平整和复原等。 施工现场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维护及拆除 楼板、屋面、阳台等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周边防护栏杆和临边防护 18cm高的踢脚板。 临边洞口安全施工 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通道口防护 预留洞口防护 电梯井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楼梯边防护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高空作业防护 保健急救措施 安全检测费用 施工机具防护 设置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保健医药用品、急救用品,水上水下作业救生设备器具。 安全带、安全帽及脚手架、提升架等架体内外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检测,起重机、塔吊等吊装设备(含井字架、龙门架)与外用电梯的安全检测。 施工机具的临时防雨防护工棚。 1.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登记并进行监管的各项信息、建立实名管理制度,开展实名管理所需数据的提取、登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在施工区域安装电子信息卡刷卡或者个人生物信息识别设备等门禁设施,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 3.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经施工现场人员确认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 4.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统一为己实名信息采集的施工现场人员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足额发放工资; 5.自行或提请银行将银行卡制作发放信息、工资支付信息归集后上传至实名监管系统,并向施工现场人员反馈其工资收入信息; 6.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者诚记录。 用工实名管理 A.1.27 措施其他项目
章说明
一、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及措施其他项目。措施其他项目是指措施项目中尚未包括的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其他措施性项目。
二、措施其他项目费已含了利润及管理费,属于指导性费用,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章列出了措施其他项目的名称、内容、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有关说明。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发生本章未列明的措施其他项目,应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文明工地增加费:承包人按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所增加的费用。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按照下表标准计算:
专业 计算基础 其中 市级文明工地 省级文明工地 建筑工程 单独装饰工程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1.20 2.10 0.60 1.20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如浇筑混凝土的连续作业)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00%计算。 三、赶工措施费: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投标人应计算赶工措施费。非招标工程,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施工图预算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赶工措施费按下表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措施费没有约定的,按下表确定。 计算公式 备注 (1-δ)×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1.0.8≤δ<1: 费)×0.3 2.式中:δ=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四、其他费用,如特殊工种培训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月,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其他项目 章说明
一、本章列出其他项目名称、费用标准、计算方法和说明,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和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虽计入工程造价中,但不为承包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剩余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
三、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进行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承包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四、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具,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五、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工程优质费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增加投入与管理发生的费用。 七、其他项目,各市有标准者,从其规定。各市没标准者,按本章规定计算。
其他项目费用标准
一、暂列金额: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发包人没有约定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0%计算。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二、暂估价: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按预计发生数估算。
1.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时,若材料是招标采购的,按照中标价调整;非招标采购的,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 2.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应区分不同专业,按规定估算确定。结算时,若专业工程是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照中标价计算;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三、计日工:预计数量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人工、材料、机具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计日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 价信息计列,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合同约定的计日工单价,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计列(其中人工按总说明签证用工规定执行)。 四、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仅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可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0%计算。 2.要求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4.00%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确定。 3.配合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发包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00%计算(不含该部分材料的保管费)。 五、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7.00%计算,预算包干内容一般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m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机电安装后的补洞(槽)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等。 六、工程优质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创建优质工程,招标控制价和预算应按下表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经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优质费,合同没有约定的,参照以下规定计算: 工程质量 计算基础 费用标准(%) 市级质量奖 省级质量奖 国家级质量奖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4.50 7.50 12.00 七、概算幅度差:是指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按照预算(综合)定额编制项目概算,因设计深度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偏差而应增补的费用。其计取方式如下表: 序号 1 2 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费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5 八、其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3 税金
说明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税金
增值税:按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纳税方法计算。
附录一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具 一、建筑工程 1.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具适用于建筑物高度20m以上的工程。建筑物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不计高度,顶层建筑物超过该天面面积1/3时可以计算高度。建筑物如有不同的高度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加权平均高度(公式中的Sl、S2、S3均指各层面积之和)。 加权平均高度=hl×Sl+h2×S2+h3×S3/(S1-S2+S3)
2.人工、机具降效包括工人上下班降低工效、上下楼及自然休息增加的时间、垂直运输影响的时间以及由于人工降效引起的机具降效。 3.各项降效系数中包括的内容指建筑物±0.00以上(包括首层面层、找平层)的全部工程项目,但不包括措施项目及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 4.建筑物超高人工、机具增加,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内。 5.超高降效已含管理费,超高加压水泵台班并入建筑物超高的机具降效内综合考虑。 6.人工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乘以下表相应系数计算,机具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机具费乘以下表相应系数计算。 内容 高度 30m以内 40m以内 50m以内 60m以内 70m以内 人工 1.24% 2.23% 3.36% 4.96% 6.64% 机具 3.13% 5.13% 6.65% 8.83% 11.04% 80m以内 90m以内 100m以内 每增10m以内 8.37% 10.12% 13.09% 2.06% 13.24% 15.28% 18.81% 2.49% 二、单独装饰工程 1.本章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楼层顶面高度20m以上的工程。装饰楼层顶面高度是指室外地坪至装饰楼层顶面的高度。 2.人工、机具降效包括工人上下班降低工效、上下楼及自然休息增加的时间、垂直运 输影响的时间以及由于人工降效引起的机具降效。 3.装饰楼层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具增加,应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 4.建筑物超高人工、机具增加,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内。 5.建筑物超高人工、机具增加,按装饰楼层的不同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指檐口高度)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人工费与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工程量,并按照下表规定计算。 内容 高度 20m以上40m以内 40m以上60m以内 60m以上80m以内 多层建筑物 80m以上lOOm以内 100m以上120m以内 每增加20m 30m以内 单层建筑物 40m以内 50m以内 人工机具降效增加费(每100元) 7.01元 11.48元 15.94元 21.04元 26.14元 4.5元 2.5元 3.74元 5.44元 附录四 利润
说明
一、利润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承包工程应收取的合理酬金。
二、对于招标工程,利润率是指导性标准,供工程承发包双方参考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三、利润在工程计价中,列入各分项费用内。
工程利润标准
一、计价基础
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基础计算工程利润。 二、利润标准
工程利润标准,按20.00%计算。
附录五 建筑与装饰材料损耗率参考表
建筑与装饰材料损耗率参考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材料名称 普通水泥 白水泥 砂 耐酸砖 耐酸砖 耐酸陶瓷板 耐酸陶瓷板 混凝土方桩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混凝土桩尖 钢管桩 钢板桩 石英粉 方整石 毛石 轻质砌块、多孔砖 轻质砌块、多孔砖 轻质墙板 轻质墙板 滑石粉 混凝土 混凝土 轻质混凝土 陶粒混凝土 加气混凝土 泡沫混凝土 炉(矿)渣混凝土 耐酸混凝土 硫磺混凝土 适用范围 平面 立面 平面 立面、池、沟、槽 不送桩/送桩 不送桩/送桩 直形墙 弧形墙 直形 弧形 普通构件现浇、预制 后浇带、二次灌浆 损耗率(%) 2.0 3.0 3.0 2.0 3.0 4.0 6.0 3.8/1.0 3.8/1.0 1.0 1.0 5.0 2.0 2.0 1.0 2.0 2.5 5.0 6.0 1.0 1.0 3.0 2.0 2.0 2.0 2.0 1.5 2.0 2.0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重晶石混凝土 圆钢 圆钢 螺纹钢 重晶石砂浆 水玻璃耐酸砂浆 硫磺砂浆 铁屑砂浆 沥青砂浆 沥青砂浆 沥青胶泥 树脂胶泥 碎砖三合土 碎砖四合土 石灰、炉(矿)渣 碎(石)三合土 土瓦 西班牙瓦 琉璃瓦屋面 琉璃瓦亭面 波纹瓦 小青瓦 镀锌铁皮 彩钢板 聚碳酸酯中(PC)空板 聚碳酸酯中(PC)空板 聚苯乙烯泡沫板 现浇水泥珍珠岩 珍珠岩水泥板 铸铁管 镀锌薄钢板 镀锌薄钢板 铁丝网、钢板网 不锈钢 钢材 铝材 φ10以内 φ10以外 熬制 操作 地面 酚醛、环氧、呋喃 屋面 幕墙 保温层铺设 屋面 檐沟、天沟、排水、落水管 金属结构工程 1.5 2.0 2.5 2.5 2.0 2.0 2.0 1.0 5.0 1.0 1.0 5.0 2.0 2.0 1.5 2.0 3.5 3.5 3.5 10.0 3.5 3.5 6.0 5.0 3.0 10.0 2.0 4.0 4.0 1.0 2.0 6.0 5.0 6.0 6.0 6.0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铝板 水泥砂浆 水泥砂浆 水泥砂浆 素水泥浆 混合砂浆 混合砂浆 石灰砂浆 石灰砂浆 水泥石子浆 水泥石子浆 瓷片 瓷片 石料块料 石料块料 石料块料 石料块料 石料块料 预制水磨石板 瓷质面砖周长800mm以内 瓷质面砖周长800mm以内 瓷质面砖周长800mm以内 瓷质面砖周长2400mm以内 瓷质面砖周长2400mm以内 瓷质面砖周长2400mm以内 瓷质面砖周长2400mm以外 广场砖 广场砖 缸砖 缸砖 镭射玻璃 镭射玻璃 橡胶板 塑料板 塑料卷材 地毯 天棚、梁、柱、零星 墙面及墙裙 地面、屋面 天棚 墙面及墙裙 天棚 墙面及墙裙 水刷石 水磨石 墙、地、柱面 零星项目 地面、墙面 成品 柱、零星项目 成品图案 现场做图案 地面 墙面、墙裙 柱、零星项目 地面 墙面、墙裙 柱、零星项目 地面 拼图案 不拼图案 地面 零星项目 墙、柱面 地面砖 包括搭接 3.0 2.5 2.0 1.0 1.0 3.0 2.0 1.5 1.0 3.0 2.0 3.5 6.0 2.0 1.0 6.0 2.0 待定 2.0 2.0 3.5 6.0 2.0 4.0 6.0 4.0 6.0 1.5 1.5 6.0 3.0 2.0 2.0 2.0 10.0 3.0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地毯胶垫 木地板(企口制作) 木地板(平口制作) 木地板安装 木材 防静电地板 金属型材、条、管板 金属型材、条、管板 普通玻璃 普通玻璃 特种玻璃 钢化玻璃、有机玻璃 不锈钢玻璃爪 耐候胶 结构胶 陶瓷锦砖 陶瓷锦砖 玻璃马赛克 玻璃马赛克 石膏板 竹片 人造革 丝绒面料、墙纸 胶合板、饰面板 胶合板、饰面板 胶合板、饰面板 胶合板、饰面板 胶合板、饰面板 板材 各种装饰线条 各种水质涂料、油漆 各种水质涂料、油漆 各种五金配件 各种五金配件 各种辅助材料 包括搭接 包括成品项目 需锯裁 不需锯裁 制作 安装 成品安装 幕墙 墙、柱面 零星项目 墙、柱面 零星项目 对花 基层 面层(不锯裁) 面层(锯裁) 曲线型 弧线型 家具工程 手刷 机喷 成品 需加工 以上未列的 10.0 22.0 4.4 5.0 5.0 2.0 6.0 2.0 18.0 3.0 3.0 3.0 1.0 20.0 20.0 1.5 4.0 1.5 4.0 5.0 5.0 10.0 12.0 5.0 5.0 10.0 15.0 30.0 10.0 6.0 5.0 10.0 2.0 5.0 5.0 附注:1、除另有注明外,定额损耗率按本表取定; 2、按经验数据、产品介绍等计取的油漆、涂料等不计算损耗; 3、本表可作为补充和换算材料消耗量的依据。
附录六 模板及支架(撑)周转次数表
模板及支架(撑)周转次数表 序号 1 2.1 2.2 2.3 3.1 3.2 3.3 4
名称 松杂板枋材(木支撑) 防水胶合板模板用18(梁) 防水胶合板模板用18(柱) 防水胶合板模板用18(板、墙) 钢支撑(10m以内) 钢支撑(10-20m以内) 钢支撑(20-30m以内) 密肋楼板模板 周转次数 12 6.5 7 7、8 100 50 33 5 周转补损率 15% 15% 15% 附录七 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序号 1 2 3 4 5 专业章 土石方工程 围护及支护工程 桩基础工程 砌筑工程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计算基础 管理费分摊费率(%) 15.5 17.38 17.38 15.14 28.75 28.75 14.66 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装配式混凝土结分部分项的(人工构、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 费+施工机具费) 程 建筑构件及部品工程 1.金属结构件运输 7 金属结构工程 2.钢结构构件安装措施项 除1、2外 14.47 28.94 15.43 14.66 8 9 木结构工程 门窗工程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序号 20 21 22 23 24 25 屋面及防水工程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楼地面工程 墙柱面装饰、隔断及幕墙工程 天棚工程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其他装饰工程 景观工程 石作工程 拆除工程 14.46 14.46 17.73 15.5 15.07 15.07 14.07 15.67 14.12 14.07 专业章 模板工程 脚手架工程 垂直运输工程 材料及小型构件二次水平运输 成品保护工程 井点降水工程 计算基础 管理费分摊费率(%) 26.35 15.42 17.11 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 16.12 14.35 13.75 111
曾一玻制作于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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