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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承诺书

2021-11-15 来源:汇智旅游网


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落实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参建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本项目就文明施工管理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项目建立以 (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若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在桩基施工时,以 (桩基)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其他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桩基施工结束后,土方开挖前建设单位保证及时明确一家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重新签订本承诺书,并牵头做好交接,同时报我站备案。

二、总负责单位的职责管理范围

(一)按规定设置围挡,建立门卫制度,设专人管理,实施封闭施工管理,并对围挡的完好、清洁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二)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配备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场内进出车辆冲洗,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三)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场地采取降尘措施,当场地内多家单位施工时,对场内公共道路部分实施清扫、保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四)按规定做好现场出入口的门前三包保洁工作。

(五)当主体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为总负责单位时,负责对本工程项目收尾阶段及配套工程施工的文明施工管理。

三、相关单位责任约定

(一)本项目确定建设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责任单位,其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为现场实施扬尘治理工作的总负责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责任单位,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

(二)建设单位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并及时支付总负责单位相关管理费用为 元。

(三)总负责单位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足额使用。

(四)监理单位对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总负责单位进行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汇报,总负责单位不及时整改的,向监督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施工现场围挡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不留有缺口;围挡高度不低于1.8m;车站、广场以及市区内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的围挡不低于2.5m,最高不超过3.5m。

(二)禁止靠围挡外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状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等,严禁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三)工地出入口设置符合标准的冲洗台,配备高压冲洗设施,并建立完善的车辆冲洗制度,建立车辆冲洗台帐,确定专人负责保洁,所有车辆的车轮及挡板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四)工地出入口处及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并有专人对路面进行清理,必要时租用洗尘车对工地道路以及门口周边较多的粉尘进行清理。

(五)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六)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现场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五、文明施工管理的其他约定

1、 无

2、

3、

建设单位:(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扬尘治理总负责单位:(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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