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智能产业园招商合作方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2017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相互协商的精神,就甲方委托乙方为 (以下简称本物业)招商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物业范围:
本物业位于 ,名称为: ; 第二条.合作方式与内容:
(一)合作方式:乙方为甲方合作项目独家代理前期招商与后期招商运营。 (二)合作内容:结合甲乙双方各自企业的经营资源优势,进行以下合作
1、统筹规划;
2、整合资源、引进企业; 3.项目租赁方案的制定; 4.招商运营管理服务;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1.前期招商:自本协议双方签署之日生效起,至 2017 年 月 日止,合计 个
月时间。 2.后期运营:前期招商期限界满前,我方若达成合作项目招商率70%(含70%)以上,甲乙双方进入
后期运营合作期,合作期为前期招商期限后 年 ,即 201 年 月 日 至 201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及开展推荐工作。
2.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办理相关确认、登记、申请佣金等工作。 3.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业务人员。
5.甲方对接人员接到乙方电话后,应做好登记工作并安排负责接待的招商人员,并把电话留给对方,以便预约看房时间。 6.乙方不可委托第三方招商代理。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深入的客户调研工作。 2.乙方应充分调动自己所掌握的客户资源,按甲方要求完成租赁工作。 3.乙方主要负责对外推广项目,寻找适合本项目的客户。
4.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委托事项具有利益冲突的事项,或存在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 5.乙方应固定与甲方接洽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必须提前通知甲方。且每次到访项目需穿着正装,佩带乙方公司标识。 6.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阶段性的租赁方案。
7.乙方在甲方的相关要求下,在合同期限内提供招商运营管理服务。 第五条.客户及项目信息的保密:
1.甲方招商人员须在任何情况下对乙方所介绍的客户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同样,乙方及其雇员亦须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资料、租金、优惠折扣等信息保密,并须保证只能将甲方提供的项目信息作为向本项目潜在客户推介的资料。
2.对于乙方的客户,甲方不能直接跳过乙方直接洽谈成交,损害乙方的利益。如发现此情况,甲方须要向乙方支付客户成交当年年度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客户确认手续:
(一)客户确认所需书面材料
乙方带领客户到项目现场进行考察时,需填写《招商公司推荐客户登记确认表》(附件二)一并上报甲方存档。 (二)客户确认程序
1. 在乙方及客户提供完备书面材料后,由甲方对接人员审核《招商公司推荐客户登记确认表》
(附件二),并签字确认。 2. 审核合格后报招商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最后由甲方总经理在已审核的《招商公司推荐客户登记确认表》(附件二)的相应位置盖客户确认专用章,并进行书面登记及电脑录入。 第七条.乙方费用承担部分:
1.看现场出差费用
2.接待客户费用 3.运营管理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佣金的构成:
(一) 提取佣金比例、条件及时限
收取的佣金为租金提成,租金按照客户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
1.佣金的提成标准为:成交客户租赁合同当年租金总额的20%作为佣金。
2.溢价分成:溢价为以客户租赁合同测算租金超出元/平米·天的部分,甲乙双方对半分成。 3.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后,甲方应在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结算乙方佣金。 4.后期招商运营管理费用为:合同期间内,当年合作项目累计成交客户租赁合同租金总额的 ?%计提年度管理费用。此费用按月结算,结算时间点为每月的10号。 第九条.物业条件的约定:
1.楼宇(甲方总图)检测实验楼1-1栋;1-2栋,交付乙方招商时公共部位为精装交付,其余部位为毛坯交付。
2.楼宇(甲方总图)检测实验楼2-1栋除公共部位精装交付外,其余部位交付乙方招商时为简装办公交付。
第十条.客户归属原则:
1. 招商公司所介绍客户的归属,甲方以提供《招商公司推荐客户登记确认表》(附件二)的
甲方确认时间先后为唯一判定归属依据。 2. 若两家或两家以上招商公司同时介绍或洽谈同一组客户而发生撞单时,则该组客户判定给
最早进行书面登记申请的公司(以《招商公司推荐客户登记确认表》上标注的甲方确认时间为准)。 第十一条.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应恪守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条件进行推荐。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守约方因本协议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终止合作:
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7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该合作协议,但在终止本协议之前已发生的尚未完结的业务,各方仍需履行完毕。
第十四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项目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附件为协议不可缺少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且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注:除本协议加盖公章外(四份),另请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委托书(加盖法人章)、与我项目固定联系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附件一:现阶段乙方可推荐房源信息 附件二:《招商公司推荐客户登记确认表》 附件三:《选址委托确认书》
(甲方) (乙方)
附件一:现阶段乙方可推荐房源信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二 招商公司推荐客户登记确认表
I、申请表(在客户到现场考察前由招商公司负责人填写) 致: 由: (招商公司) 敝司现带领下述客户前往“ ”项目考察场地,请贵司确认此客户登记: 客户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客户负责人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职衔: 客户电话: 实地考察日期时间: 面积要求: 招商公司负责人: 日期: 此客户登记申请及确认表一式三份 甲方执二份 乙方执一份
II、确认表(在客户视察后由甲方招商部负责人确认) 致: (招商公司) 兹登记贵司业务人员 于 年 月 日 时 分带领 (以下简称“客户”)到“ ”项目作现场考察,本公司特此通知贵公司上述客户已被正式确认。 招商公司对接人: 日期: 甲方招商负责人: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