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为保证门诊诊疗工作安全、有序、连续的运行,减少突发事件对医院门诊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害,保护患者、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民法通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编写。
三、风险评估
根据对本医院门诊部环境、功能和运行特点的分析评估,判断对门诊诊疗工作影响重大而自身存在较易遭受伤害和损失因素的情况是计算机网络故障、停电和火灾,病人摔倒和停水等情况对门诊诊疗工作影响相对较小。
四、组织架构
在医院分管副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莫碧文(副院长)
副组长:冯智英(院长助理)
成员:陈新华、袁晟光、廖耀玲、阳顺德、汤建华、唐坤、陈军宁、刘燕、陈明、
杜云鹏、李静峰、李兴灵、王群、李启庆、易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门诊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3135; 2866329
秘书:王群(兼)
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向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预案启动条件
突发事件导致门诊某一层楼或更大范围不能正常工作时,即可启动本预案。
六、具体应急处置预案
1、停电
争电
(1)任何人发现停电情况立即通知医院设备科值班(),派工作人员到场处理。同时通知门诊部或医院总值班.
(2)突然停电后,门诊导诊护士及时使用应急灯、手电筒、蜡烛等照明设施。门诊手术室使用应急灯、手电筒等照明,完成进行中的手术,辅助检查检验科室暂停操作。
(3)在电力组工作人员未到达之前,门诊导诊护士先查看本楼层的控制开关,如发现开关处于断开状态,可尝试拨到接通位置。
(4)门诊导诊护士、出诊医生和医技人员向就诊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恢复供电后对危重病人优先诊治。
(5)如判断停电问题15分钟内无法解决,则启动计算机网络故障预案。
(6)门诊工作人员定期检查备用蜡烛、应急灯、手电筒、脚踏吸引器等,保持正常使用状态,随时备用,发现问题及时请后勤管理部更换。
2、计算机网络故障
(1)在门诊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信息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门诊工作人员立即报告信息科() (2)门诊部主任、副主任负责与信息科协调,同时报告分管院长。护士长负责各诊区秩序与协调,根据情况调配人力资源。各楼层导诊组组长组织本楼层的导诊护士与患者解释沟通,负责大厅疏导和维持秩序。
(3)挂号、划价、收费系统故障:使用备用的纸质版挂号票,手工挂号;按自费病人收费(价格表用手提电脑存储,每半年更新1次),开具手工发票。
(4)叫号系统故障:分诊护士人工分诊,按病人到诊区的先后顺序分科,以病历本按序排队就诊。
(5)医生工作站故障:医生正常接诊、看诊,书写好门诊、急诊病历,使用纸质版手写处方,收费处按手工收费。
(6)发药系统故障:药房凭纸质版手写处方和缴费发票核实发药。
(7)影像系统故障:在纸质登记本上登记患者信息,在设备上手动登记进行检查;用备用的纸质报告纸加复写纸出具影像诊断报告单,保存申请单和复写的报告单;待系统恢复后再把上述资料录入到系统中。
(8)信息科组织技术力量,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修复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恢复常工作。
3、监督与评估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其责任。
4、对门诊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分析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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