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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表选择

2022-11-27 来源:汇智旅游网
实⾏查账征收个⼈所得税的投资者,年度终了后3个⽉内汇算清缴,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所得税季度(年度)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所得税纳税凭证,如果合伙企业投资者仅投资⼀个企业,则只填报本表即可,合伙企业的每位投资者(除法⼈企业外)均应单独填报,⽽不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合并填报。   当实⾏查账征收的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还应当填报《⽣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所得税年度汇总申报表》汇总从各个投资企业所分配的⽣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计算缴纳税款。   当然,在纳税申报表的格式上,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内容及填报原则基本是⼀致的。

  合伙企业投资者⼀般情况下⼤多年所得超过12万元,所以还应当根据《个⼈所得税法》的规定在2010年3⽉31⽇前填报(适⽤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个⼈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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