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组织调度操作规程
为规范车辆组织调度工作,提升调度人员作业效率和质量,消除人为安全隐患,特制订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各级生产调度员的车辆安全调度。
1.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方面的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掌握道路旅客运输的监督、检查及违章处罚的有关规定。
2.根据生产计划编制车辆运行计划,并通过运行计划组织车辆,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利用率。
3.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在接到技术部门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合格单后,再签发派车单,由驾驶人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并有相关记录或台账。
4.在运营中,客运驾驶人如实填写派车单相关内容,营运客车完成运输任务后,调度应及时在派车单中填写运行中签字的行驶路线、里程、车辆故障和事故等情况,审核并记录过路费、住宿费、交通费、捎货费和补助费等项目,并对相关的记录或台账进行补充。
5.派车单中由调度填写的内容: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由驾驶员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
6.全面细致地管理驾驶人和车辆,并针对车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采取措施,保证计划的完成。
7.与车辆技术员沟通合理安排车辆备用,以保证车辆的维护保养;与安全员沟通,保证驾驶员、车辆和运行线路见获得最佳的匹配组合。
8.合理安排驾驶员串班,保证驾驶员的充分休息。
9.车辆运行前,全面掌握待命车辆的技术状态,车辆和驾驶人应携带的相关证件、票价板和行车路单等。掌握驾驶员的技术、生理和心理状况,做到有问题的驾驶员不得出车。凡行程在400公里以上车辆都必须配备2名合格的驾驶员,且在派车单上签注2名驾驶员姓名、车辆行驶线路、时间等。对包车驾驶员进行出车时间、路线、任务、注意事项进行交待。
10.车辆运行中通过GPS监控掌握车辆运行动态,车辆在运行中发生的故障或事故,要及时上报车管人员或领导,以便派人及时抢修和处理,降低损失。在运输中当道路发生路阻或气象变化时,向驾驶员了解情况并向有关领导、部门及时反馈,情况不明不可盲目派车,当查明危及行车安全或接到上级指派命令时才可派车参与运行。
11.监督替班驾驶员与主车驾驶员办理交接手续,交代注意事项,对车辆内的备品和邮箱等进行交接,并对替班驾驶人进行接班的线路信息进行交待,在相关的记录或台账中进行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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