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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考主观题行政法必考知识点总结

2020-04-19 来源:汇智旅游网


2019法考主观题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必考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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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

1.定义:依法拥有并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相应行政人管理的行为并能够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 法律责任。(权名责)

2.权名分离 :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

3.被告:委托机关。县级以上政府中院管。

幅度越权高机关,种类越权告机构。

4授权四个考点:

法律法律法规规章可以一般性授权授权

行政处罚只能是法律法规排除了规章。

行政强制措施只能是法律法规授权排除了规章

行政强制执行只能是法律规定

5委托

授权和委托的区别

授权通过相应的立法文件授予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资格。

委托: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通过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来替他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并且由委托机关承担相应的责任。

区别:权力来源不同授权来源立法文件长期稳定。委托是机关临时不稳定;是否有主体资格,授权具有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为自己承担责任,受委托机关只是行为的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是责任的主体。

组建机关:假授权真委托,组建机关为被告。

三大类八小类

三大类:职权性、授权性、组建机关

八小类:职权性(政府、部门派出机关)授权性(被授权组织、内设机构派出所、非授权组织。)组建机关。

专题三具体行政行为

一、具体行政行为

定义: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就特定的事项,针对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建立变更消灭行政法意义上权利义务关系的单方性一次性的行政管理行为。

事实行为包含:重复说明、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 程序行为

暴力侵权、重复处理。

行政指导: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为了达到一种执法的目的,通过宣传提供信息对当事人提出建议鼓励使得配合行政机关实施一种行为非强制性行政行为。

行政调解: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毁损财务在情节较轻的情况下,通过调节的形式来处理案件。非强制性

程序行为:告知书(有权陈述申辩,事实行为不可诉) 决定书(有权申请复议诉讼,可以诉)限期通知书(催告,事实行为不可诉)

导致行政许可行为终止的过程行为可诉。这种过程行为属意具体行政行为。

暴力侵权:职务行为国家赔(提起的是行政赔偿诉讼),个人行为自己赔偿。

行政协议(只有两个征收征用补偿协议,特许经营协议)

定义: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为了维护公共利国家利益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协商约定行政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

与民事协议的关系:主体不同,内容不同:民事协议约定民事活动,行政协议约定行政法意义权利义务关系。目的不同:民事协议保护的是民事私人利益,行政协议保护是国家利益。意思表示不同:民事合同基于双方意思表示具有双方性,行政协议机遇双方性和单方性,合同订立是双方但合同的解除变更是单方的只能有行政机关作出。

三行政行为的效力。

拘束力(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立即具有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更改、行政相对人应当接受并实际履行行为确定的义务、其他国家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该同一案件、第三人也不得对案件进行干预。)争议期之后变成确定力15天履行期加30天催告履行期间接履行期,还不履行开始强制执行。具有执行力。

专题四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定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审查赋予申请人从事某种行为开展某种活动能力和资格。

行政确认: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法律关系、法律身份、法律地位进行甄别并予以确认认可和证明。

行政裁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就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的归属问题进行审查作出具有强制里的裁定。

区别:内容上:行政许可是对未来行为的授予而行政确认是对现有法律关系、法律地

位的确认和证明。

效力上:不同行政许可是从无到有,行政确认是从有到有。程序上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行政确认有的是依申请有的是依职权

行政许可的设立:设定权和规定权的区别设定权是从无到有,规定权是从粗到细。

不得增设。

三不得:国家统一确定资格资质的不得、企业和其他组织形式登记前置性许可的不得(地方性法规不得吊销营业执照)、不得限制外地生产、经营、服务、商品进入的许可。

行政许可的授权只能是法律法规。委托是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必须书面

受理: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

性。告知(高效便民)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受

理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

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

书面凭证(申请人举证

责任)

审查:许可关系到他人重大利

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

系人,申请人、利害关

系人有权陈述、申辩。

听证:案卷排他(听证应当制

作听证笔录,笔录应当

交由参加听证人员确认

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卷

宗主义:行为作出后不得

在调查取证。

决定:必须书面作出

发证:

延续:

专题五行政处罚

比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定义: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针对当事人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对人身或者财产权作出一种制裁不利后果的负担。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为了预防证据的毁损、财务的灭失为了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为了避免危险的扩大、为了保障行为目的的实现,对当事人的人身权采取的临时性的控制 ,对财产进行临时性的限制的行政管理行为。

效果不同:行政处罚是制裁性、惩罚性。行政强制措施是临时性

程序上:

行政处罚是依职权的一次性

种类:

1警告

2罚款 金钱给付

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收回国有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一事不再罚:如果一个行为指违反一个法律规范只能由管理这个规范的机关来处罚。

一个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管理这些法律规范的行政机关都可以来处罚,但是处罚只能处罚不同种类的,不能处罚相同种类。多个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针对不同行为进行处罚此时就不存在一事不再罚。

处罚决定书内容:实施理由、法律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方式、救济途径。

听证:应当告知听证权利

专题六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作出一个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决定是的当事人欠国家一个义务,当事人没有履行为了达到当事人履行的效果,有强制执行的行政机

关可以自行的开通过强制执行的行为达到这个效果,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来强制执行。

查封扣押三不得: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不得查封扣押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必须品

不得重复查封扣押

法院非诉执行六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实施理由和依据、当事人意见、催告情况、执行标的情况

专题七 行政公开

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文书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作出行政行为应当公开透明,除了涉密信息已发不能公开的信息都应当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绝对不公开:国家秘密、

相对不公开: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可以不公开:内部信息(人事管理、后勤管内部工作流程

过程信息:

重点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

1.必须是附带审查不能单独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2.审查对象;必须是规章一下的文件,国务院是免检不得审查。

3.期限:受理后决定前

4.行政诉讼:一审开庭前 法庭调查中

5.复议机关是否能够审查规范性文件:能审就审不能审就转分开审理,审查顺序先抽象后具体

6.诉讼:法院有权审查任何规范性文件,审查违法无能为力,对外:只能文件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上级机关、监察机关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机关四个机关,对内报备案。对内:应当在裁判生效后保送上级法院进行备案,涉及国务院部门、省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建议海应当分别层报最高院、高院备案。

为什么复议和诉讼不一样:应为制定规范性文件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权利,法院行使的是司法权不得干涉行政机关的行政权。

一审开庭前法庭调查中:提交证据 一并审理民事争议 一并审理规范性文件

专题九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和复议的区别

行政复议定义: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及其工作人员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权益想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查的申请,上一级机关对哦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作出决定。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及其工作人员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认为其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法院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重点刑事附带民事争议

1.只能是:许可

登记、征收征用、裁决

2.先行政后民事必须是行政审判庭审理

3.时效:行政是6个月民事是三年,行政过时效民事单独立提起民事诉讼

4.正常是依申请提出,法院也可以提醒提出

5.提起期限:一审开庭前法庭调查中

6.单独立案(裁决除外)

选择撤诉

单独收费

一并审理

分别裁判

单独上诉

全案移送

三政府信息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及保存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的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当事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3.对涉密信息的处理。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会损害第三方商业秘密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受到征求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的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损害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被告拒绝公开举证责任

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5法院判决类型

法院应当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被诉不予公开决定,并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公开。尚需被告查询、裁量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间内重新答复。

行政协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行政协议。

行政协议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一致以建立、变更、消灭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市国土局与亚鹏公司订立的协议,影响到了亚鹏公司的行政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属于行政机关内部公文来往的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部行政行为没有对外生效,没有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3.书面答复属于对行政合同单方面的根本性的变更。不合法,因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随意变根合同的条款,违反了城市信用原则,属于滥用职权。

4.法院应当(1)责令国土局在合理期限内将土地使用证“工业”更正为“商住用地”

(2)撤销不交208.36万元的土地出让金的决定。

5.违反诚实信用基本原则,违反信赖利益保护。

该原则对行政机关的要求: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已生效的行政行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撤销或者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但是对当事人因此受到的信赖利益的损失要予以补偿。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不同:

概念: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违反行政管理法的行为人作出不利后果的负担让他承担一种受制裁不利后果。

行政强制措施: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为了防止危险的扩大,为了避免证据的毁损,为了保障相关目的的实现,对人身权财产权采取临时性的一种强制的行为。

不同点:

1.行政处罚是一种制裁,一种惩罚。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的约束,不具有制裁性和惩罚性

2.程序上的不同:行政强制措施没有先行程序,有违法行为就可以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且不是终局性。行政处罚,要有先行程序要经过调查取证最后才进行处罚具有制裁性、惩罚性。

3.名称不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所采取的手段名称不同。

单独领出来的都是重点’

治愈的理论

前行为关联性为负违法后行为是否一定违法?

观点一看成两个独立的行为

法条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审查时,发现作为被查行政行为基础的其他行政决定存在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超越职权、或者其他重大明显违法情形的,可以据此对被申请审查的行政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如果只是一般的违法不必然导致后行为违法。

观点二

看成一个行为的不同阶段

当一个行为分为不同阶段时,前一阶段行为违法,后一阶段来纠正违法行为使之合法化。可以视为整个行为合法。

观点三

对于重大行政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行政对象收到信赖利益保护。

观点四

合理行政中的比例原则

卷宗主义(先取证后行为)

在行政诉讼当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搜集证据,需要补充的需经过法院批准,自行搜集的证据不得作为证明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审理对象

复议机关审理,被申请对象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一审法院审理对象:复议改变法院审理复议机关复议决定的合法性。

二审法院审理对象:二审全面审理既要对原裁判的合法性进行审理,

依据法律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作出撤销、合并、兼并、吊销等行为,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都具有原告资格。

法院责令从新作出行政行为,原则上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和原型为相同的判决,但有两个例外一个是事实不清责令重新作出,查清事实之后作出行政行

行政合同。

不同之处:主体不同,行政合同主体是行政主体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民事合同主体双方是平等主体;

内容不同,行政合同是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合同是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目的不同,行政合同的目的的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民事合同的目的是个人的利益。

意思表示不同,行政合同具有单方性和双方性,行政主体可以为了公共利益单方变更、解除行政合同,民事合同具有双方性,双方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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