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运输合同
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车队):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所在的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十个全覆盖村村通项目提供三桥运输车辆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装卸地点
1、碎石;装车地点:蓿荄乡,卸货场地:吉日嘎朗图镇指定的搅拌站。
2、砂石;装车地点:吉日嘎朗图镇,卸货场地:吉乡村村通施工现场。
二、运距及结算价格
运距:碎石90-100公里;砂石70-90公里。
结算价格:碎石46元/立方米;砂石39元/立方米(随行就市,价格波动另签补充协议)。
三、工期
因收料员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故工期受根据国家法定假日、项目进度及天气因素影响,不保证可长期不间断施工,乙方应予以理解。
四、协商条款
1、砂石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装车,乙方负责将砂石料运到甲方指定卸货场地。
2、结算办法:日结。每天上午结算。甲方核对票据后向乙方支付当日运费,结算款项现金支付给乙方或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3、运输途中因车辆手续、加高马槽等原因导致运输车辆被扣罚,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运输途中因车辆故障、司机操作、酒驾、毒驾等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车辆损坏、石料洒落、人员伤亡等由车主自行承担。
5、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增加运输车辆数量,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
6、合同执行期间,车队主要执行碎石和砂石两项运输任务,乙方需听从甲方调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有对提供车辆的管理和结算权。
8、乙方应组织协调好车队,确保甲方的运输任务得以顺利进,乙方车队需服从甲方项目部调遣,根据项目指挥部的调遣安排执行砂石或碎石的`运输任务,在乙方车队管理有序、车数稳定的前提下,甲方优先安排碎石运输业务给乙方或由乙方车队独立运输。
9、甲方应确保到场车辆不因场地机械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无法装车,因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当地政府行为、碎石料质量、数量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乙方无法装运情况,乙方应予以理解,给予甲方处理协调的时间并做好车队安抚工作。
10、如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车辆的运费进行日结算,乙方有权停止执行运输任务并追要运费,视情况而定是否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当日结算,甲方会提前与乙方沟通选择隔日结算,乙方应予以理解。
五、补充说明
1、乙方因各种原因无合同执行能力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包运输合同,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终止合同,未经得甲方同意擅自转包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项目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不得因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如需终止合同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解决,未经得乙方同意擅自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变化)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
4、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内容发生争执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到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仲裁。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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