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
2023-02-15
来源:汇智旅游网
・214・2015年第2期 法学论坛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当前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 李刚 (重庆海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摘要】本文首先在对税收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关系进行概述的 基础上,进一步对所得税法规与会计准则产生差异的原因,从目 401120) 求会计期末必须将其处理完毕,实际净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而税法规定必须经企业申报、税务机关核准后才可在税前列支。 的、规范的内容、遵循的原则、核算的基础差异等多方面进行分 析,接着再对关于收入确认以及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进行差异分析 最后进行总结,对新企业所得税下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关系的进 行思考。 1.4核算的基础差异 会计核算强调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而税法要求权责发生制 和收付实现制相结合,原因在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各自服务的对象 不同,企业会计准则要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税法要求满足国 家税收收入。如二者均要求费用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扣除,但是 在增值税的处理上,对进项税的抵扣采取购进扣除法,规定工业 企业购进货物只有在验收入库后才能抵扣,商业企业在付款后才 能抵扣,每期交纳的增值税并不是企业真正增值部分的税金,处 理并非完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而是把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 现制加以结合,这样有利于控制抵减税收的支出 2关于收入确认的差异分析 会计核算的主要目的是向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和潜在的 投资者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 务状况的变动情况。因此,会计核算要遵循客观性原则、实质重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差异;收入确认;成 本费用 0引言 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的关系(以下简称“会、税关系”)有 两大模式:第一类是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统一模式,即税收制度 对企业会计的影响大于公认会计准则;第二类是会计准则与税收 制度分离模式,即会计制度与税法相互独立,纳税人在纳税时按 照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1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规产生差异的原因分析 1.1目的差异 《会计准则》是从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对报表编制 主体即经营者会计行为的规范。制定《会计准则》的目的,是约 束报表编制主体向投资者如实客观的阐述报表内容,是投资者根 据财务报告的分析做出的投资决策。真实、谨慎的财务报告是企 业投资者做出正确经济决策的基础条件。《企业所得税法》(以 下简称所得税法)是从国家利益出发,对纳税主体涉税行为的规范, 制定《企业所得税法》,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源安全、完整且及时。 1.2规范的内容差异 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侧重于收入实质性的实现;而不仅仅是收 入法律上的实现。 尽管会计准则和税法都有权责发生制原则,但二者在应用上 存在不一致。在所得税会计上,税法要求纳税人在费用发生时而 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这一点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但增值 税税务处理却不完全适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如进项税金的抵扣必 须先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抵扣,并不是发生当 时就可抵扣。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属于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 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对象。税法是为了保证国家强制、 无偿、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依据公平税负、方便征管的要求, 对会计准则的规定有所约束和控制。税法遵循国家征税机关的征 税行为和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解决财富在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分配 的问题,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而会计准则是为了反映企 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真实 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从让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出发,以相关性、可靠性作为规范的目标。 1.3遵循的原则差异 目的不同导致了二者遵循的原则有很大差异。 会计核算原则与所得税税前扣除的5条确认原则相比,’虽然 都规定了配比原则和相关原则,但其所指的内容却不尽相同。会 计核算的配比原则要求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 会计期间内确认,即因果配比和时间配比两方面;而税法中配比 的含义是纳税人在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 者滞后申报扣除——税法的费用扣除一方面有很强的过期作废概 念,另一方面严格控制纳税人通过提前抵扣来占用税款会计核算 的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税务核算中不适用,这是二 者在原则上差异的突出体现。 会计核算时应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 负债或费用,对可能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应当合理预计。在这一原 则下,企业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八项减值准备,企业应 当将损失很可能发生的或有事项确认为负债,而这些都是与税前 扣除的确定性原则相违背的。为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准备和预计负 债等调节利润、达到延期纳税甚至避税目的,确定性原则要求可 扣除费用的发生已经是“板上钉钉”的,金额必须是确定的:税 法只承认坏账准备可以在税前扣除,并且规定了5‰的扣除限额, 对其余七项准备不予承认;预计负债也只能在实际发生的当期予 以扣除。 会计核算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重视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 质,不拘泥于其法律形式;税法却是尊重业务实质但更看重其法 律要件。比如待处理财产损失,会计认定其不符合资产定义,要 3关于成本费用扣除项目的差异分析 所得税法中关于销售(营业)成本的概念与会计准则的主营 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的计算口径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所 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成本是纳税人销售商品即产品、材料、 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 术转让)的成本。 4新企业所得税下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关系的思考 会计准则制订的立足点是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忽 视了税收管理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 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 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即明确企 业会计准则体系以强调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供给与需求为核心,要 求财务报告在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同时,应当向会计信息 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 5结语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呈增大 之势,如何协调“会税关系”,从而降低企业的制度转换成本、 税收成本和纳税风险等,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如果会计准则 和税收制度之间差异过大,因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而增加的成本 也将是巨大的,可能导致纳税人不得不设置不同的账簿,但我国 目前尚不具备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各自独立的会计环境。因此, 现阶段加强协调,缩小差异,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的适 度分离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汪伟.所得税会计处理相关问题的思考Ⅱ】.税务与经济(长 春税务学院学报).2006(01) 【2]杨荣军.关于所得税会计几个问题的初步研究U1.科技情 报开发与经济.2005(05) 作者简介 李刚(1981年3月一),男,本科,中级职称,从事财务工作, 任职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