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
地址:
性质: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
(二)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岗位职责进行修改、变更。
第三条 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甲方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乙方工作时间。
(二)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决定调整乙方休息、休假的具体时间。婚假、产假、丧假等按甲方规定执行。
(三)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时制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除法定节假日外,甲方应当依法安排乙方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甲方需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工资标准:基本工资为 元/月。甲方可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等在增减30%范围内对前面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但调减后的工资标准与甲方依其制度规定应发给乙方的岗位津贴、奖金等报酬之和,不得低于甲方同工种或同岗位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技能津贴和奖金待遇,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三)当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按甲方新工资标准予以调整。
(四)根据甲方生产经营所需并经甲方批准后,乙方可进行加班,甲方应基本工资为基数,按照乙方的加班时间支付加班工资。
(五)在本合同生效期内,甲方于每月 日发上月工资。(如该日为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采用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甲方已将与乙方工作岗位有关的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形明确告知乙方。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七条 社会保险
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或基金中依法应由乙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从应付乙方报酬中直接代扣代缴)。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且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资中予以扣除,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 元的,甲方有权直接开除乙方:
1. 遵守甲方规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与调配。
2.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流程,保证安全生产。
3. 按时、保质完成甲方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 维护甲方的商业信誉,爱护甲方的公共财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5. 厉行节约,严禁浪费,杜绝下班后不关闭所使用电器设施设备、造成浪费的行为。
6. 努力提升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7. 遵守员工守则,注重企业和员工个人形象,以礼相待,团结互助。
8. 严禁侵吞公司财产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9. 全面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尽职尽责,完全胜任本岗位工作。
10. 严禁在生产区、办公区等地方吸烟、点火,以及乱扔烟头和其他易燃品的。
11. 严禁酒后上班以及到工厂处操作机器设备。
12. 严禁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
13. 禁止擅自移动、动用公司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以及其他物品。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存在如下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开除乙方:
1. 违抗命令,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次数达到 次以上的。
2. 在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玩游戏、听音乐等次数达到 次以上的。
3. 酒后上班以及到工厂处操作机器设备次数达到 次以上的。
4. 在生产区、办公区等地方吸烟、点火,以及乱扔烟头和其他易燃品的。
5. 未经批准无故旷工连续或累计超过 天的。
6. 消极怠工,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者。
7. 禁止不按程序办事或办事疏忽,对工作产生严重影响者。
8. 谩骂、恐吓、威胁、侮辱同事或上级以及打架、寻衅滋事者。
第九条 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条 劳动合同变更
(一)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无过失且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 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约调动、调换乙方工作岗位;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按照甲方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二)甲方有以下情形者,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劳动合同:
⑴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
⑵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
(三)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欲和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转正后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四)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有效内容。
(五)无法定事由,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依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有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
(五)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六)乙方退休;
(七)乙方获准出境定居;
(八)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
(九)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十)其他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十三条 保守商业秘密
无论是否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均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泄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由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声明:本人认真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后,已理解了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有疑问之处已要求甲方逐一解释。故,特声明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另,本人已收到甲方交付的双方签字确认的合同文本及《员工手册》,充分理解了该《员工手册》的所有内容,明知其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全面遵照执行!此后,公司修改该《员工手册》或者相关制度的,本人将同样自愿遵照执行。如有违规行为,本人自愿接受《员工手册》或制度规定的相应的处罚。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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