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青光眼”须合理用药
青光眼是常见的致盲眼病之一,目前治疗青光眼疾病的药物较多。有相当一部分患者一了解到有新的抗青光眼药物,就要求医师给开药或者自己想办法购买使用,其实这样做不仅仅存在盲目性,而且可能带来潜在的危险。因此有必要和大家谈谈如何合理选用抗青光眼药物。
抗青光眼药物的应用原则是以最少的药物达到最理想的降眼压效果。如果病情需要,可以联合用药。抗青光眼药物中,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可以增强降眼压效果,但如果是同一作用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则不但不能增强疗效,反而带来更多的不良反应。
抗青光眼药物主要是通过细胞受体或酶的拮抗、抑制或兴奋、激活来发挥治疗作用的,但同时也给机体带来了一些不良反应。如拟胆碱类药物,可以使瞳孔缩小、视物变暗,睫状肌收缩增强调节影响视力,甚至眼痛、头痛、恶心;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可以使心动过缓,诱发支气管哮喘等;α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可以产生困倦和血压下降等;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长期使用可以造成电解质紊乱、低血钾、肝功能损害、尿路结石等等。
因此拟胆碱类药物不宜在有明显白内障、高度近视眼的患者中使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在有心动过缓、心功能不全和哮喘、肺功能不全患者中禁用;α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对高空作业、驾驶员等患者应慎用;肝、肾功能有损害患者尽量不用碳酸酐酶抑制剂;糖尿病患者不用甘油,因为甘油会升高血糖;老年人、儿童以及体弱者、电解质紊乱者、高血压者、肾功能障碍者亦要谨慎使用甘露醇,以免发生意外。
青光眼的药物治疗是终身性的。医师根据每位患者的青光眼类型、病情程度、全身状况,甚至职业因素等制定合适的药物治疗方案,包括药物种类、浓度、剂量,以及用药时间和次数。每个治疗方案的落实需要患者的积极主动配合。如果患者未能按医嘱用药,将会影响青光眼的病情控制,带来视功能的损害,我们知道这种损害目前是不可逆转的。
需要要说明的有几点:
1、患者切勿自行更改医嘱方案,如增加用药或减少用药,包括用药次数、用药时间和用药种类,更不可以自觉良好而停药。
2、用药期间发生的任何变化,都要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或记录下来,下次就诊时告诉医师,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方案。 3、定期就诊。随访很重要,包括检测眼压和视野。因为长期药物治疗中,有的药物会出现降眼压效果减弱,也就是说耐药现象;或是机体的病情发生变化如心血管疾病等;或是眼压控制在正常范围,但视野却继续损害等等,随时根据病情变化来调整治疗方案。
4、如果明确药物治疗不能控制青光眼病情,或是患者不能耐受药物治疗,则需要考虑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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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青光眼是终身性的疾病,只要及时发现,思想重视,科学对待,积极而又合理的治疗,应该相信青光眼是可以被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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