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休闲的定义
休闲領域的发展歷史上,休闲定义随着时间的演进而发展出较为完整的解释,在50 及60 年代,休閒被視作是「非工作時間」(time off work)或「做完義務所剩餘的時間」, 及60年代,休闲被视作是「非工作时间」(time off work)或「做完义务所剩余的时间」, 70 年代開始重視「非工作時間」在生活中休閒行為的本質,也就是參與活動的動機 70年代开始重视「非工作时间」在生活中休闲行为的本质,也就是參与活动的动机 (motive)和利益(benefit),發展到80 年代,休閒轉向強調心理層面,定義包含知覺自由以 (motive)和利益(benefit),发展到80年代,休闲转向强调心理层面,定义包含知觉自由以 及主觀向度的探索,90 年代強調休閒品質的內涵以及現象學的休閒體驗。 及主观向度的探索,90年代强调休闲品质的内涵以及现象学的休闲体验。 休閒較完整的 休闲较完整的 解釋包含時間、活動、體驗、行動以及自我實現等五種不同的觀點探討休閒(高俊雄, 解释包含时间、活动、体验、行动以及自我实现等五种不同的观点探讨休闲(高俊雄, 1997)。 1997)。 休閒定義為一種有意識的行為,可能是短暫臨時性的感受或體驗,也可能是長期 休闲定义为一种有意識的行为,可能是短暂臨时性的感受或体验,也可能是长期 有計畫性的參與型態(高俊雄,2000)。 有计画性的參与型态(高俊雄,2000)
首先,我们从字义的角度进行考察。“休”在《康熙字典》和《辞海》中被解释为“吉庆、欢乐”的意思。“人倚木而休。”《诗•商颂•长发》中释“休” 为吉庆、美善、福禄。“何天之休”。“闲”,通常引申为范围。多指道德、法度。《论语•子张》:“大德不逾闲。”其次,有限制、约束之意。《易•家人》:“闲有家。”“闲”通“娴”,具有娴静、思想的纯洁与安宁的意思。从词意的组合上,表明了休闲所特有的文化内涵。因而,它不同于“闲暇”、“空闲”、“消闲”。这个颇具哲学意味的象喻,表达了人类生存过程中劳作与休憩的辩证关系,又喻示着物质生命活动之外的精神生命活动。人倚木而休,使精神的休整和身体的颐养活动得以充分的进行,使人与自然浑为一体,赋予生命以真、善、美,具有了价值意义。
同样,在英文词义学的考证中,也可以看到相似的暗喻。英文“Leisure”一词来源于法语,法语来源于希腊语和拉丁语。在希腊语中“休闲”为“Skole”,拉丁语为“scola”,意为休闲和教育,认为发展娱乐,从中得益,并与文化水平的提高相辅相成。这种精华涵义以一定的受教育程度为前提,至今还存在,并将有社会价值的娱乐区别于其他娱乐。可见英文中“Leisure”休息的成分很少,消遣的成分也不大,主要是指“必要劳动之余的自我发展”。表明了“休闲”一词所具有的独特的文化精神底蕴。“在拉丁语中,我们同样能找到这种排斥关系,因为,otium(休闲、闲逸)的反意为neg-otium (字面意为事务、商业、劳动)。”(参见[法]罗歇• 苏著,《休闲》,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8页)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一书中曾提出这样一个命题:“休闲才是一切事物环绕的中心。”(that leisure is the center -point about which everything revolves,引自 Josef Pieper ,Leisure The Basis of Culture P20)。
2.休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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