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的要求
一、质量要求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实际的状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和系统。
2、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
3、工程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形成。
4、施工图的变更、洽商绘图应符合技术要求。
5、工程档案的填写与编写应符合档案微缩管理和计算机输入的要求。
6、工程资料的照片及声像档案应图象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二、组卷要求
1、建设项目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2、工程资料应按照不同的收集、整理单位及资料类别分别进行组卷。
3、卷内资料排列顺序应依据卷内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资料部分、
备考表和封底。组成的卷案应美观、整齐。
4、卷内如果存在多类工程资料时,同类资料按自然形成的顺序和时间排序。
5、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案卷内不应有重复资料。
6、施工资料组卷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每一个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并根据资料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7、对于专业化程度高,施工工艺复杂,通常由专业分包施工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应分别单独组卷。如有支护土方、地基、桩基、预应力、钢结构、木结构、幕墙、变配电室、智能建筑工程等各系统,应单独组卷子分部(分项工程并按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8、卷内文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上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9、一般文字材料和图纸材料是分开装。在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资料排前,图纸资料排后。
10、竣工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竣工图单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色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如果是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的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三分之一的,就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
11、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