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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021-01-03 来源:汇智旅游网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范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下简 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素质和技能,防止和减少因工 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类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1. 一般规定

1.1 公司经理对本企业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对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工会负责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行使监督指导职 责。

1.2 各单位必须认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1.3 各单位应对当年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各单位、部 门内部培训由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做好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按程序文件《能力、 意识和培训程序》 规定执行)并进行登记, 相关培训记录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 案。外送培训应将培训需求经所在单位、 部门主管领导签属意见后, 报同级人力 资源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对已经参加培训或培训结束后再办理审批手续的员工 按不符合培训管理规定对待,不予报销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由所属单位、部 门持毕(结)业证书、评价材料(外送培训不予评价)等到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 案。

1.4 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进 行管理。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 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 活动,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一旦发现有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经安 全生产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的,要对所在单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并给予必要的处罚。

1.5 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自有职工、实习人员、代培人员、学徒工、临时聘用人 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1.6 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 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 教育工作,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1.7 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各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2. 安全生产教育的组织实施及培训内容 2.1 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⑴ 工人(包括合同工、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实习代培人员、临时工、学徒工) 入场必须进行公司或分公司、工程项目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⑵ 公司、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的课时不得少于 16学时,由公司、 分公司主管副经 理负责组织,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⑶ 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的课时不得少于 16 学时,由项目经理组织, 项目安全保 证部实施。

⑷ 班组级安全教育的课时不得少于 8 学时。由所在队组负责人组织,本队安全 员及班组长实施。

⑸ 三级教育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作适当延长,教育面 要求必须达到 100%。 ⑹ 教育内容

1)公司、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 ① 一般教育:

Ⅰ 新工人入场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

Ⅱ 建筑施工的特点,它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 Ⅲ 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

② 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

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42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 113 条、114 条、115 条、 187 条;

Ⅱ 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安 全生产条例、规定;

Ⅲ 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 职业病防治的方针、 政策、 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Ⅳ 局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Ⅴ 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Ⅵ 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Ⅶ 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Ⅰ事故急救措施。 2)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内容

① 原国家建工总局颁布的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 1 至第 4 节;

② 建设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细则;

③ 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和必须遵守的安全 事项;

④ 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⑤ 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防煤气中毒知识; ⑥ 高空作业防护及预防伤亡事故的措施;

⑦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消防保卫标准; ⑧ 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及使用要求;

⑨ 工伤事故案例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教育; ⑩ 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业卫生知识。 3)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① 班组工作性质及范围;

② 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本岗使用的机械设备、 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和作用以及安全操作技能; ③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④ 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⑤ 本岗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处理意外事故的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

⑥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

⑦ 班组作业环境及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应遵守的劳动纪律等。

4) 三级教育结束后,由公司、分公司统一命题组织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每个 作业工人必须考试合格( 80 分及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考试不合格者应补课 补考,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 项目施工人员名单必须与入场教育名单相符。 2.2 转场安全教育

⑴ 从一个现场(项目)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进行至少 8 学时的转场 安全教育, 使其了解本现场、 本工程安全防范特点及安全管理要求, 由项目安全 保证部组织实施。 ⑵ 教育内容

1)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2)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3)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定及制度。

4)转场教育结束后,对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 80 分及格)方可进 入生产岗位。考试不合格者应补课补考,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 2.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⑴ 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作业、 锅炉司炉、起重作业(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这 些工种必须在地方政府指定培训机构进行专门培训, 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后 方准独立作业,持证上岗。

⑵ 自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外送到所在地地方政府指定培 训机构进行专门培训, 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分包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由分包单 位自行组织送培,公司、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也可代为组织送培。 ⑶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两年到发证部门进行一次复审培训,未 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⑷ 公司对中小型机械(木工、钢筋、搅拌机械)操作工实行持证上岗制。由公 司、分公司安全、机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培训学时不得少于 16 学 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每年由发证部门进行复审, 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 格者不得从事中小型机械操作作业。

⑸ 电动吊篮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准操作 吊篮,由吊篮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⑹ 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进行一次 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

⑺ 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安全技术培训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 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隐患和有毒有害因素 及安全注意事项、防范对策; 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本岗位涉及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安全操作要求; 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⑻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结束后组织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 70 分为合格, 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 2.4 一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⑴ 除特殊工种外,其他工种在三级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年由所在项目安全保证 部组织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 ⑵ 一般工种安全培训内容: 1)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2)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技术; 3)“三宝一器”的正确使用; 4)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⑶ 一般工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结束后组织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 80 分为合格, 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 2.5 变换工种及复工安全教育

⑴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及离岗、待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 进行变换工种或复工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培训 结束后进行考试, 80 分为合格,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 ⑵ 普通工种需转变为特殊工种的,严格按特种作业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⑶ 教育内容:

1)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2)新工作岗位作业特点、涉及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安全要 求;

3)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不安全及有毒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及防范对策;

5)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及使用; 6)劳动纪律。

2.6 职业健康及应急知识教育

⑴ 对从事有尘毒、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 专题教育 , 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组织实施。

⑵ 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知识、灭火知识的教育以及发生事 故时的应急措施教育,确保专(兼)职应急、急救人员具备相应的应急、急救能 力。由所在单位、项目消防保卫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⑶ 职业健康及应急知识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 2.7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

⑴ 企业主要负责人(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必须经过 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参加局总部组织的集中培训或参加所在地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 ⑵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事业单位关键岗位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的要求, 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 每年还必须接受 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 参加局总部组织的集中培训或参加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

⑶ 以上三类人员在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后,还须定期参加所在地的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的复审培训学习。 2.8 一般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及临时聘用人员)安全教育

⑴ 除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项目负责人、管理 人员、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至少 24 小时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分公司安全管理 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⑵ 教育内容:

1)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87 条的规定;

3)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和标准; 4)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简单的安全管理、预测和评价方面的知识;

6)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场所、部位的安全防护技术和管理要求;

7)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8)生产指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2.9 违章教育

⑴ 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服从管理的进行停工教育,停工期 间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 ⑵ 教育内容: 1)劳动纪律

2)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 )施工现场“十不准” 5 )文明安全施工“十不准” 6 )安全生产责任制 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9)工伤事故案例

2.10 专题安全活动教育 专题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 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等, 以组织看录像、 图片展、黑板报、安全会议等形式, 力求生动活泼, 着重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法律、 法规及项目的文明施工、 安全生 产、卫生、环卫规章制度,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

2.11 经常性安全教育

⑴ 包括每周一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节假日 前、后的安全思想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实施。

⑵ 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周一组织项目职工、分包单位进行一小时的全员 参加的安全教育活动, 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讲评, 布置本周安全生产管 理和安全防护要点。 大型工程项目可按栋号或片区进行周一安全教育活动, 由片 区主管工长组织实施。

⑶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 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 4 学时。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食物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⑷ 雨季施工和冬季施工到来前,应由项目总工、生产经理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和 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要使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施工作业 人员了解、熟悉季节性施工的安全防范要点、 对策及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⑸ 节假日及重大政治活动相关的安全教育:

1) 节假日前要对现场所有员工组织专门教育, 将节假日安排进行公布, 提高节 假日期间安全施工意识, 并应着重进行应急预案的普及教育和专门人员的培训与 演练。

2) 涉及国家重大政治活动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国家、 政府号召开展的相 关活动,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公司及上级有关部署, 向员工贯彻政

府有 关精神和公司要求, 布置本项目贯彻确保安全生产、 预防事故、 事件的措施和规

籍籍 姓 名 性 别 部 门 工 种 贯 从事本 工种 时间 出生年月日参加 工作 时间 照 片 文 化 程 度 健 康 状 况 家庭住址 公司级教育 部门级教育 联系电话 班组级安全教育 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 成绩 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和 安全操作方法、 要领;防范 危害因素的安教育者 全防护措施 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 及正确使用方法; 本岗位生 产设备、 安全防护设施、 作 受教 育者 业场所安全检查和常见故 障的排除方法; 发现事故隐 患或不安全因素的报告办 法;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 施,包括报告事故、 防止事 故扩大、 灾害扑救、 伤员救 护、保护现场、 现场自救与 ⑴ 安全 生产的方 本部门的劳动安全 成绩 成绩 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卫生状况、 特点、 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要求 和规章制度, ( 2) 从业人员安全生本部门生 产中的危险产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教育者 有害因素 及其其可造教育者 (3)公司 安全生产的成的危害 后果,本部特点和要求, 生产中的级 教 门重点部 位、重点作危险有害因素 及其可造业情况, 作 业场所成的危害后果, 公司重受教 育受教 育 情 和工作岗位存 在的危点部位、 重点作业 情者 育者 险有害因素及 其可造况 况;(4)安全生产基本 成的危害后果 防范措知识;(5)公司安全生产 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施及事故应急 措施;度; 劳动纪律; 作业预防职业病的主 要措场所和工 作岗位存在的施;典型事故案例 和危险因素 的防范措施及事故现场急救常识 事故应急 措施;典型事等。 故案例教育 等。 日期: 日期: 日期: 工种职务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 原工种 现工种 现工种教育情况 考核情况 教育者 被教育者 上岗日期 部门级安全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 部门级安全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 部门级安全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 部门级安全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 背面)

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考核情况

特种作 业类型 考核日期 考核情况 理论知识 发证(年 审)日期 证件编号 备注 实际操作 工伤事故记录

奖惩记录

伤害 情况

处理意见

日期

奖或惩内容

负责人 签名

发生 时间 发生 地点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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