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期行政区

2020-02-28 来源:汇智旅游网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期行政区域托管移交及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12]219号 【发布部门】延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14 【实施日期】2012.1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期行政区域托管移交及理顺

行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2〕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期行政区域托管移交和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期行政区域托管移交及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4日

1 / 3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期行政区域托管移交及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2第9号)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期行政托管区域及理顺有关行政管理体制的意见 》(延政发〔2012〕96号)文件精神,加快开发区第一期行政区域托管移交和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1、组建街道办事处(名称暂定为宝塔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将姚店、李渠两个镇23个行政村和姚店镇的向阳、正阳、朝阳3个社区交由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管理,同时宝塔区将该街道办事处整体交由开发区托管。在街道办事处机构未批复之前先成立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由社会事务局对托管区域的党务、行政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

2、姚店、李渠两个镇23个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及向阳、正阳、朝阳3个社区整体移交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管理。

3、23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基本情况及人口基本构成明细册移交。

4、涉及23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的村级补助(社区工作经费)、养老和医疗保险、计生补助、教育两免一补、学前教育补助、蛋奶工程等补助,大学生村官、义务兵、护林员、代教人员、社办企业人员、城镇和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优抚救助对象、残疾人等人员清册与补助标准移交。

5、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危房改造、重点镇建设、能繁母猪、粮食农资综合直补、人畜饮水、城市交通和农村生产道路建设改造、新农村建设等补助及托管区域油矿协调有关事宜移交。

6、姚店镇镇政府所在地形成的市政、道路、广场等固定资产移交。 2 / 3

7、23个行政村及3个社区财务集中管理移交。

8、市规划、住建、发改、人社、民政、城管、商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农业、林业、水务等市级各相关部门通过行政委托、管理授权等方式,授予开发区相应的行政管理权和部分执法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

成立开发区托管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宏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宝塔区委书记祁玉江,市政府副市长、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彭祖佑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组织部、编办,市监察局、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民政局、城管局、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局、科技局、商务局、招商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国税局、地税局、房屋征收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宝塔区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延安市中心支行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由市政府发文)。托管移交工作在开发区托管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推进。 (一)专项工作移交

开发区托管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七个托管移交专项工作组,分别制定专项托管移交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市区结合、上下联动、以

3 /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