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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行业对吸纳就业举足轻重

2020-04-19 来源:汇智旅游网
中国建筑行业对吸纳就业举足轻重

1、技术人员比例低

在我国建筑业854万正式职工中仅有178万技术人员,职工人数中技术人员比例仅为20%,是排名第一的教育业的四分之一。

图6:我国建筑业企业人才比例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大量的农民工从事着建筑业的生产劳动,所以从业人员人数又远远多于正式在职职工。目前建筑业有3,893万的就业人员,按实际从业人员总数为基数计算,建筑施工行业的技术人员比率4.6%,仅高于农林牧渔业、居民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业等三个行业,排名倒数第四(见图6)。

建筑行业的劳动密集型特征,不仅表现在技术人员比例低,同时表现在行业内技术工人的比例低。由于全国统一的技术工人等级标准和培训体系缺失,致使无法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中的技术工人数量进行现实准确的评估。行业中通常所说的技术工人更多的以经验型为主,虽然其中部分人员持有特定企业对其进行培训后颁发的培训证书,但此类培训大多更类似于上岗培训,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工种技术培训。

而农民工巨大的流动性,客观上造成建筑企业对其进行培训的动力不足。因此,即使不考虑各类证书来源的真伪和培训质量的差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中,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工人比例仍然很低。截至2011年6月,全国仅有一级注册建造师21.3万人,二级注册建造师23.6万人。

建筑施工行业较低的收入水平,也从侧面反映出行业劳动密集型的特征。2010年职工年收入为27529元,仅高于农林牧渔业、住宿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是年收入最高行业的39%。(见图7,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1》)

图7:2010年各行业职工年收入 2、平均技术含量和研发投入低

据2004年统计,与我国建筑行业劳动力技术构成相匹配,建筑行业科技的产值贡献率为20-25%(数据来源:百度百科,中新网:http://www.chinanews.com/cj/2011/04-26/2997312.shtml)。创新型国家科技创新对GDP的贡献率高达70%以上,美国和德国甚至高达80%(发达国家平均为70~80%),而中国现在的科技创新对GDP的贡献率只有40%左右。说明我国国民经济仍然处于经济恢复发展时期,由于长期供给不足以及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造成了通用基础设施、普通工业及民用建筑供应的巨大的缺口。因此,建筑业至今面临的主要任务,仍然是以满足社会对此类建筑的巨大需求为主。形成产值的建筑产品中,主要以技术含量较低的普通建筑组成,因而,对从事建筑施工的劳动力技术要求较低。

2007年,在961.5万建筑业职工中,从事房屋和土木建筑工程的人员占到86.74%,即近834万人,而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从业人员仅占约8.7%。这一从业人员的基本构成结构,也清楚地表明建筑业劳动密集型的基本状态。(见图8)

图8:我国建筑行业细分行业人力资源规模变化情况

同样以2007年统计数据为例,2007年建筑行业研发投入只占建筑业国内总产值的1.4%,而发达国家则为2~3.5%。(见图9,数据来源《中国建筑业发展战略与产业政策研究报告》)

图9:2007年不同国家建筑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可见,我国在技术研究和研发方面的投入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40%~50%,对行业的长远发展将是一个制约因素,也限制了企业进入全球领域的竞争力。 3、资本依赖程度低

建筑施工业资本含量低,表现为典型的非资本密集型行业。2005年人均固定资产为

2.8万元,仅是第二产业平均水平11.24万元的四分之一。根据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建筑施工业人均资本水平是所有非农产业中最低的行业。2010年人均固定资产净值为1.99万

元,仅是工业平均水平22.13万元的十一分之一。(见图10,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 人均资本含量表现出特定产业对生产环境和生产装备的依赖程度,人均资本含量越低,行业的资本密集型特征越少,对资本和固定资产投入的依赖程度越低。

图10:建筑业人均资本水平

建筑业技术装备率在一定程度反映建筑业技术投入水平。1996年至2010年间,我国建筑业技术装备率从4,154元/人增加到9,547元/人,年均增长率为11.5%。可以看出,从1996年至2003年中国建筑业技术装备率呈稳步上升趋势,但2003年至今基本稳定并略有回落。根据美国经济普查局发布的《1997经济普查》,1997年美国的建筑业技术装备率是6.8万美元/人,是当年中国建筑业技术装备率的32.9倍(见图11)。

图11:建筑业技术准备率变动趋势 4、经营环境严酷

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建筑行业的比重虽然长期停滞在4~5%,但它带动并促进了其他行业的成长。它对原材料、机械制造等行业的拉动,特别是对劳动就业和安置、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贡献巨大,从而拉动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收入差异造成的矛盾。建筑业经济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这种互动关系,是不可否认的,这种互动的结果,体现出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传导作用,而这种传导作用的意义则突出表现在建筑行业本身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高辐射范围和低附加值。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所处的这种地位,决定了它的基本经营环境——低收益和高竞争。

具体而言,建筑业处于上游房地产和下游建材厂家以及劳务供应商夹击之间。房地产商通常都是实力雄厚或者“政治背景”深厚的企业,中国房地产商通常还是玩“资金游戏”的高手,他们惯于在银行、小业主之间玩“腾挪”。因此,建筑企业被他们在“砍价”之余还要变成“带资、垫资和拖欠工程款”的牺牲品;而建材商自然也成为建筑承包商的资金承担者,但是随着最近两年全球大宗原材料价格高涨,一些实力强劲、有技术壁垒的建材商都提出“款到发货”的要求;近年来,农民工的短缺和人工价格的高涨也加重了建筑企业的资金压力,过去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建筑企业常见现象,但在08年中央重点整治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之后,建筑企业就面临着无法转嫁房产企业资金拖欠的压力而必须要保证农民工的工资。建筑企业处于这三者之间,压力可想而知,而建筑企业恰恰又是政府监管最重的领域,政府监管的带来的成本,比如人员资质、企业资质、信息化要求、安全环境要求等等,甚至一些本应房产商承担的成本也会转嫁到建筑企业中。 5、低收益高负担

建筑行业效益和收益状况,同样表现出明显的劳动密集型特点。低效是行业外部对建筑行业运行效率和社会贡献的评判,对建筑行业内部的企业来说,行业的基本经济状况则更多地表现为效益低下和负担沉重。

三十年的发展,使中国的建筑业行业相对三十年前有了难以比拟的规模,难以对比的装备,难以设想的时尚管理手段,但企业的管理模式、生产组织方式和所面对的市场性质和形态基本未变,企业只是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在更大的规模上以同样的模式做同样的事情,并不意味着行业和企业的良性发展。2002-2006年建筑业产值利润率大约为工业全产业产值利润率的1/2,建筑业以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仅为工业全产业的1/3左右,而如果一增加值计算劳动生产率,建筑业则不足工业全产业的1/4。(见图12)

从建筑行业企业经营发展的轨迹也能够看出,其人均产值和产值利润率虽然不断改善,但相对工业企业平均值,近十年来却基本呈下降趋势。1998年建筑行业人均总产值为工业人均总产值的一半,而到2007年仅为三分之一。尽管工业企业平均总产值和产值利润率的增长速度有波动,但建筑企业在这方面的增长速度仍远低于工业企业平均值。

据中国建筑业协会2006年报告提供的数字显示,长期以来,产值利润率维持在2%~3%,属于国民经济中的低利行业,而且有逐年下降的趋势。

在低利润的同时,负债率却高居不下。以2005年数据为例,建筑施工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高达65%,在所有非农产业中排在第2位;在第二产业中则是最高的,高出全国第二产业资产负债率56.8%的平均值8个百分点。

按照建筑业生产资金的使用常规,建筑施工企业在获得建筑项目施工建造合同后,除缴纳保证金外,还必须准备一定量的流动资金,正常情况下,该流动资金的总量不得少于建筑施工合同总额的20%。这个资金量是根据施工方能够按照同投资方签订的合同,按时获得工程阶段款计算的。如果投资方未能按时支付,或者根据双方约定,建筑施工企业同意垫付部分资金,同意投资方延期支付阶段款,资金需求量无疑还将大幅上升。因此,工程中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工程款的垫付,成为建筑施工企业负债的重要组成。

目前全社会拖欠款问题最严重的产业部门也是建筑施工业,这使得该行业的债务负担雪上加霜。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积累和运作能力不强,阻碍了企业的自身发展,在目前情况下企业几乎没有资本积累和积聚发展的能力。拖欠工程款、垫资施工、不合理的压价让利竞争、回扣等不正之风,加剧了企业资金不足带来的困难。

低利润、高投入、高债务造成企业负担沉重的同时,建筑行业还面临行业性亏损的难题,建筑行业的亏损企业比重始终维持在20%以上。建筑行业的资金效益低下,大量资金滞留在生产环节,阻滞了企业其他活动,限制了提高自身价值的行为能力,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 6、竞争激烈

建筑行业企业面临和感受最为深刻的状况,是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筑行业竞争的特点是,市场整体处于过度竞争状态,而局部市场则表现出竞争不足。

在工程数量虽大、竞争最为激烈的普通房屋工程领域,直观的竞争现象,就是建筑企业数量的激增,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行业内规模相当、业务相类似企业的同类同质竞争。竞争手段主要以价格竞争为表现形式,并伴有为项目业主方垫付部分工程款项的融资条件竞争。 建筑业低收益的经营环境成因

作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吸纳就业大户,以及庞大的外部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下,建筑业所表现出来的低收益多少显得有些不对称,我们不妨从更深层次上做一些探讨。 不当的定价方式

我国建筑施工核价体系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建筑物并不是商品,不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而是“配给制”,国家是建筑物的建造者,也是所有者和使用者。长久以来,对建筑物而言并不涉及价格概念,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为控制基本建设投资,核算建造成本,建立了一套整从估算、概算、预算到结算的严密体系,同时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计算依据和定额标准。由于建筑物从未成为商品,也无须定价,成本核算已能够满足国家制定经济计划的需求。

改革开放后,工程造价逐步成为建筑行业核算的流行概念。根据《辞海》(1989年版P577)的解释,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安装工程的建造费用总额,包括工程实际造价,施工企业的法定利润,建设单位的行政管理等开支及其他方面向建设单位收取的费用等。工程实际造价则是按照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乘以预算单价得出。这个对建筑物核价模式产生巨大影响的概念,将工程业主方发生的间接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费用,一并列入建筑造价,因此,这一造价概念并非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造价,从而使得建筑施工的价格概念更加无从形成。

事实上,工程造价的概念在实践中同时又被等同于建筑制成品价格。这种概念的混用使建筑施工企业失去了对建筑制成品的定价手段,而代之以“定额”为基本依据的成本核算收取费用。

进入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筑市场逐步形成了以定额为依据的报价体系,然后在投标者之间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这种方式最终导致了“定额”沦落为一种报价的标准而已,加上市场经济下定额主管部门已经没有足够资源来及时、踏实地测量定额构成,其本身的工料含量已经没有多大约束意义。

这种定价模式事实上将建筑企业的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安全环保和交期都与价格隔离开来,而定额这种事实上的结果产物定价方式也引导了企业忽视过程只追求结果的习惯,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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