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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考勤管理细则

2021-05-03 来源:汇智旅游网


车间考勤管理细则

为了提升车间员工的素质和公司的形象,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和产品质量,更好地完成生产计划,特制订本细则。本细则是建立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车间生产管理的特殊性,增加了部分内容。

1、 非生产时,上班时间8时至18时(特殊情况外)。生产时,上班时间8时至20时。

2、 签到时间,在上岗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集合签到,开上岗例会。下班的班组到指定地点集合签到,开班后总结例会。

3、 迟到10分钟内扣2分,10分至30分钟扣3分,30分钟外按旷工处理。每月迟到累计5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4、 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工两天扣发当有工资50%工资,旷工三天放假或除名。

5、 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开岗位为脱岗。脱岗1小时内,扣2分,1小时至4小时内扣5分,4小时经上按旷工处理。

6、 工作时间严禁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者,找主管领导批条,并安排好替岗人员,离岗2小时以上按请假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事假一天计算。

7、 请假一律到指定地点填写请假条,再拿请假条到本部门的领导批假,批准签字后

交到本部门考勤员处;没批准请假的,将请假条退回并销毁请假存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的,岗前3小时通知主管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办手续必须在上班三日内完成,否则视为旷工。

8、 员工请假三天内(含三天)由本部门领导签准;3天以上5天以内主管部门的副总经理签准;5天以上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准。

9、 事假(公休除外)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天,超出的,每天扣4分。

10、 病假需由县级医院出示的证明,否则一律以事假处理。

11、 员工婚假7天,产假5天(给男工),系亲属丧假4天,此假不扣工资超过天数按事假处理。

12、 出公司大门要有主管领导指示的出门证明,门岗要进行登记,否则,发现一次,每次按旷工处理。

本细则2014年8月10日执行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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