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目前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一、 甲、乙双方选择 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 (三) 已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从事的项目内容完成为止。
二、 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为不同的国家及城市;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方通知,可以随时变更乙方所在城市内不同的工作地点,乙方自愿服从甲方安排。 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 三、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乙方愿意服从甲方根据本人情况调整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一)实行固定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或由甲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安排。 (三)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 结算。 二、甲方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事后可根据情况安排适当调休或支付相应加班费。 三、甲方根据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的休假制度。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标准确定。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
核算周期为前一个自然月。如遇节假日、休息日或发生不可抗力,应推后到下一个工作日或不可抗力结束后支付。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甲方指定的各项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一) 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将双方协商一致的; (三)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劳动无法完全旅行的;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给甲方利益、名誉造成损害的;
(四)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其他单位形成其他法律关系对完成甲方
工作认为造成影响、或经甲方提出,局部改正的;
(五) 经甲方比对、初步调查,乙方虚假陈述或提供个人信息资料;或提供的信息情
况与入职登记不符的;
(六)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及行政处罚的。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
工资后,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甲方未能按照规定提供乙方劳动安全保障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乙方认为的合适岗位、发展机会的;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应参考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金计算方法向甲方支付赔偿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等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向甲方指定工作人员交接工作;
(二) 完好无损归还乙方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三) 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四) 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或与第三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五) 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六) 按照甲方规定遵守竞业禁止和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七) 完成乙方尚未完成的其他应尽未尽事务。 二、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二) 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保、档案等终止或移交手续; (三) 按照劳动报酬支付时间和财务制度结清双方债权债务。 三、 对乙方的不辞而别,下楼不明,或者未按要求办理完所有交接手续的,乙方应承担
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且甲方有权不予为乙方补办离职等相关手续。 第十条 其他约定条款
一、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
已完全知悉并认可甲方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则,自愿严格遵守并在违规时接受相应处罚和法律后果。
二、 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的培训等费用。
三、 因乙方没有如实说明造成原单位追溯的,视为乙方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严重误
解,甲方有权依法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 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资技术条件所产生的
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五、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单位,如出现上述情况乙
方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甲方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 乙方在合同期内得到的有关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
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辞退。该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对乙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均同意续签的,可以在期满前一个月签订,如乙方不同意续签,
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协商不成或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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