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宣传报道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简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运作~提高报纸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局有关宣传报道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局党委和局企业文化部统一部署~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发展大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握好、发挥好、引导好舆论导向~始终做到贴近行业~贴近工作~贴近员工~努力营造有利于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舆论氛围。
第三条 公司宣传报道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统一协调、严明纪律、服从全局、资源共享、规范程序、分级负责、尊重事实、正确引导、加强策划、注重实效。
第四条 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贯彻落实上级单位方针、政策情况。 ,二,各级领导视察公司各项目情况及重要指示精神。 ,三,交通行业及局制定的重要政策、公司规章执行情况。
,四,公司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组织的重大活动。
,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研成果、重大建设项目等动态信息。 ,六,公司双文明建设的经验、成果和先进典型。
,七,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第五条 公司各项目宣传报道管理参照本办法制定~报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六条 《》报由公司党委领导~暂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管~实行主编负责制。
第七条 《》报设编审委员会~编审委员会由公司党委领导~编审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党委主管领导担任。编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的办报方向和重大事项进行把关~并审定《》年度工作安排、重要工作方案和内容等。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的主管部门~领导编辑部工作。主编负责《建桥人》的日常管理工作。需提请编审委员会决定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
第九条 《》稿件的来源主要由公司各项目、机关各部门提供。根据每年、每一阶段的报道重点选取稿件刊登。选稿原则:急稿及时发~好稿、重点稿优先发~一般稿平衡发。
第十条 公司各项目应根据项目规模确定1,3名相对固定的专,兼,职通讯员~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项目与编辑部的日常宣传报道工作联系,及时向编辑部提供本项目施工情况、科研成果、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等动态情况,负责组织项目完成编辑部征集稿件的工作。
第十一条 宣传报道工作是公司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发展和树立对外形象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舆论作用。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报道工作的领导~建立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宣传队伍素质~提高宣传工作能力~逐步提升公司宣传报道工作水平。
第三章 稿件审核
第十二条 一般稿件原则上按稿件来源和业务主管范围确定审核部门。公司机关的稿件按照业务范围由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各项目的稿件按照业务范围由本项目相关部门审核~编辑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送主编审定。
第十三条 稿件专业性较强或有关重要数据、事实、提法等~在交由稿件提供项目,部门,审核后~还须经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领导审核~再提交编审委员会审定~必要时呈公司主要领导审定。
第十四条 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难点热点等问题的专题策划报道稿件~传达贯彻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局重要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省部级领导、集团领导、局领导视察工作类稿件~提交有关部门审查后~交编审委员会审核~再呈公司主要领导审定~如有必要可报局企业文化部审定。
第十五条 公司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报道提交领导本人亲自审核。 第十六条 《》共四个版面~其中一版为时事要闻~二版为生产经营~三版为精神文明建设~四版为生活文艺。责任编辑根据主编安排对各个版面进行设计~然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
审核后~呈编审委员会主任审定。重大版面呈公司党委书记审定。 第十七条 编辑人员重点审核稿件框架结构、材料组合是否合理、观点是否正确、格式、题材是否符合报纸要求、条理逻辑是否清晰、字词句、标点是否准确等。各项目,部门,重点审核稿件内容是否真实~专业用语表述是否准确~人名、地名、数据、引文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局、公司有关规定等。公司领导重点对稿件的导向、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或不利影响等方面进行宏观审查。
审核人应坚持准确、真实、客观的原则~遇到不第十八条
清楚的问题要调查了解清楚~对稿件内容诸如经济数据、专业术语、领导讲话、评价等要认真核实~避免失实。
审核要及时~不得推脱、延误~审核人在接到送审稿件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意见要明确具体~不能采用模棱两可的言辞。
第十九条 为了保证良好的宣传报道效果~各类宣传报道稿件~均应由作者提供相应的新闻背景材料。
第四章 稿费
第二十条 支付稿酬由出版者按稿件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出报酬~向作者付清。
第二十一条 稿酬标准:,一,消息、简讯类:每篇10至20元,,二,特稿、头条、专题报道:500字以内~每篇20至40元,500字以上~每篇40至60元,,三,通讯:800字以内~每篇20至40元,800字以上~每篇40至60元,,四,新闻图片、书法、摄影、绘画作品:基准为10元~根据质量情况可适当上浮~上限不超过20元,,五,散文、诗歌:每篇10元至40元。
第二十二条 编辑部根据稿件的新闻价值、宣传价值的不同~给予不同标准的稿酬~在一版发表的稿件稿酬适当增加~凡采用的稿件稿酬不得低于10元。凡在局以外报刊上刊发的介绍我公司情况的各类新闻稿件,学术论文、文艺作品等不在此列,可视稿件重要性、影响力及版面位置给予100至200元奖励~费用由公司开支。
第五章 责任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宣传报道工作要纳入公司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各项目,部门,业绩和工作成绩的内容。各项目,部门,在组织申报精神文明称号和先进集体表彰活动中~要将宣传报道工作列为专项的考核指标~切实推动公司宣传报道工作。
第二十四条 所有新闻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大政方针~严格遵守局及公司保密规定。对不遵守宣传报道纪律~造成宣传报
道失实或泄密的项目,部门,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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