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任务。
三、检查内容和计划任务
1.煤矿
检查内容:申请复产复工煤矿是否符合条件;煤矿瓦斯、水害、顶板、机电、运输提升等主要灾害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六大系统”建设情况;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煤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计划任务:
全县现有煤矿20家。其中,高瓦斯矿井1家。
生产矿井(或技改复工矿井):计划每月至少检查1次(不含陪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高瓦斯矿井计划每月检查2次(含陪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停产矿井:计划每周巡查2次(至少有1次夜间抽查)。
2.非煤矿山和尾矿库
检查内容:井工开采矿山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恶劣天气生产安全管理情况;企业证照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等情况;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爆破作业、排土场、安全出口、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边坡等隐患检查和防治情况;尾矿库日常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等。
计划任务: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共计105家。其中:露天矿山43家、井工矿山26家、尾矿库36家。
重点企业(井工矿山和尾矿库):计划每季度检查1次。
一般企业:计划每半年检查1次。
3.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
检查内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剧毒化学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演练情况;加油站防火距离、安全检修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情况。
计划任务: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33家,农药、油漆经营业户80家,烟花爆竹批发2家、春节临时经营单位90家。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加油站:计划每半年检查1次。
农药、油漆经营业户:计划每年检查1次。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2家批发单位和16家常年销售单位计划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1、2月份(春节前后)对临时销售点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验收并采取拉网式、地毯式安全检查。
4.冶金商贸
检查内容:冶金、建材、机加和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评估情况等。配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卫生、旅游、校园、消防等安全情况督查。
计划任务:
全县现有规模以上重点企业40家,其它一般企业90家。
重点企业:计划每季度检查1次。
一般企业:计划每年检查1次。
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全年计划检查天数达到100天。
5.职业卫生
检查内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基本要求;职业危害申报和检测评价;职业危害告知和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监护和培训、教育情况;职业病健康体检情况;职业危害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计划任务:
全县现有易导致职业危害的重点企业18家(金矿企业8家、石棉加工企业2家、木制家具企业3家、石英砂加工企业1家、冶金铸造4家),其他涉及职业危害的一般企业122家。
重点企业:计划每季度检查1次。
一般企业:计划每年检查1次。全年计划检查天数为90天。
6.道口办
检查内容:对辖区内道口监护员值岗情况和道口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计划任务:
辖区内共有11处监护道口和8处无人看守道口。
计划每月对本辖区的铁路道口检查不少于8次,夜查不少于4次,全年检查150次。
7.执法监察
检查内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冶金、建材、机加和商贸等行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拆电话举报的案件情况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情况。
计划任务:
其它行业:计划全年检查20家工矿企业。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率10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