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后勤、保卫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派查、消除火灾隐患和建议。
(四)针对各部门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五)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防火标志,实行专人严格管理;
(六)校内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在各种出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订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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