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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服务合同

2020-07-29 来源:汇智旅游网

  甲方:北京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合作代驾员):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一、合作内容: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驾驶送车服务的信息,由乙方为客户提供代理驾驶服务(以下简称“代驾服务”)。乙方须遵照甲方对社会公布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并获取服务收益,甲方收入从乙方预存的信息费中扣除相应费用,作为甲方提供信息服务费用。

  二、双方合作条件:

  1.甲方:具备法人企业经营与服务资质,向乙方公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乙方:女性年龄满18周岁不超55周岁;男性年龄满18周岁不超60周岁。机动车驾驶证自申领之日起满5年,身体健康;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非北京市户籍合作代驾员另须提交相应担保手续,或者向甲方支付3000元(叁仟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作协议终止后30天内退还给乙方。

  3.乙方违反本合作协议及附件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再向甲方补交3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

  甲、乙双方均对上述合作条件明确知悉并认可。

  三、合作服务流程:

  1.由甲方接受客户预约后通知乙方服务内容;或由甲方告知客户直接与乙方联系。

  2.乙方依据本协议执行“代理驾驶”的合作任务。

  四、合作服务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客户预约,合理调配代驾任务;乙方依据《e代驾服务规范》完成代驾任务,并有义务向客户推广甲方的服务和产品。

  2.若乙方违反《e代驾服务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但须提前15日通知乙方。

  3.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违章或交通事故,甲乙双方认可按照《e代驾事故处理流程》执行。

  五、收益分配与结算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代驾服务信息,暂定按每次代驾实际收费的20%向乙方收取信息费用,扣除税费后其余部分作为乙方收益。

  2.通过e代驾正规预约渠道直接预约乙方向客户提供代驾服务的,视为甲方向乙方提供了代驾服务信息,甲方有权对该笔服务收取信息费。

  3.随着市场的变化以及竞争情况的改变,甲方有权合理调整对乙方收取的信息费,特殊情况下信息费用的收取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六、争议解决:

  1.由于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协商无法解决时,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期限与生效:

  1.合作期限自201 年 月 日生效,至201 年 月 日终止。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生效,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以下合作项目:

  (1)提供代驾客户直接的电话呼叫。 (2)对合作代驾员进行服务记录。

  (3)对合作代驾员进行星级评价。 (4)甲方享有对代驾服务的定价权。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e代驾服务规范》2、《e代驾财务制度》3、《合作代驾员安全行车责任书》4、《保守商业秘密协议》5、《e代驾事故处理流程》

  甲 方:(盖章)

  乙 方:

  负责人:

  身份证: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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