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 传真: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传真:
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 级 专业 建造师)委托甲方寻找兼职单位,特订立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人才代理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作为乙方人才代理方。乙方须具备条件如下:
1、具有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 级( 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2、乙方同意将本人的执业资格证原件、职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彩色电子照片交由甲方保管。
二、合约实施事项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法律文件,甲方只能用于兼职企业注册使用,不得作为他用,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证书丢失,甲方应负责恢复。
3、甲方必须对所签的协议及乙方的个人信息保密。
三、兼职工资事项
1、甲方收到乙方兼职所需资料时,甲方代企业垫付乙方兼职津贴预付款: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注册不成功,乙方需退还甲方代付的全部预付款;其中若因乙方证件问题或一证多挂等原因造成企业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代理协议解除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代理协议,均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
2、乙方与用人企业注册成功后,本协议终止。
五、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除不可抗拒原因外,违背该协议的任一款项,都将视为自动弃约,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违约方承担。协议双方就各项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约定:
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并约定如下: 。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传真或当面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说明事宜,双方再协商补充,补充内容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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