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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2020-07-01 来源:汇智旅游网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1.2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各项方针和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惯例。

  1.3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开展代理业务提供方便。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委托招标项目的工程概况、总投资额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地点:

  2.3总投资额:

  2.4计划采购金额: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对招标项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资金落实情况负责。在招标工作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委托招标项目的批准文件(项目审批、核准和/或备案文件),确定招标方式并落实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确定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需向乙方提供潜在投标人名单。(适用于邀请招标的情形)

  3.2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体招标任务和计划。如需要,负责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注册手续。

  3.3组织编写并向乙方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并不限于采购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设备选型、工艺流程、技术规格、技术指标等详细具体的技术要求。下同)并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总体编制质量负责;审定乙方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汇总稿。

  3.4在资格预审公告和/或招标公告发布前30天,负责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资料。

  3.5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提出的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如需要,负责对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文件交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3.6负责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或以其他方式选定评标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承担相关费用。

  3.7参加组织开标工作。负责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评标工作;如需要,负责澄清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评标过程中所发现的技术问题。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评标结果并负责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技术部分。

  3.8如需要,参加国家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并向国家评标委员会详细介绍资格预审和/或评标情况。(适用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情形)

  3.9就国家主管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提出的技术问题作出答复。

  3.10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根据甲方确定的招标方式,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编制招标计划和进度。

  根据甲方要求,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的情况)

  4.2负责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并负责汇总成完整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交由甲方审定。

  4.3负责联系刊登资格预审公告和/或招标公告,印刷、装订、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

  4.4如需要,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就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提出的问题。如需要,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修改并负责将修改部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4.5接收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或投标文件。

  4.6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工作,参加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评标工作;如需要,负责邀请有关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负责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商务部分并汇总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交甲方核定。

  4.7如需要,负责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4.8如需要,联系召开国家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适用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情形)。将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报送国家主管部门。

  4.9对于国家主管部门就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提出的问题,负责与甲方商定意见并作出答复。

  4.10根据甲方确定的评审结果和/或评标结果,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审合格通知,邀请资审合格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4.11如需要,负责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招标项目的建档、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质疑处理等相关程序。

  4.12负责整理招标、评标过程的有关文件,并向甲方移交有关文件。

  第五条 代理报酬

  5.1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报酬不包括处理招标阶段的'诉讼所需的费用。

  选择一(适用于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情形)

  甲方同意在乙方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_____%作为乙方办理前述事项的代理报酬。

  选择二 (适用于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情形)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乙方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天内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__%作为乙方办理前述事项的代理报酬。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报酬,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中标人应支付的代理报酬。

  5.2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理报酬。因办理委托事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和索赔

  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根据法律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受损失方可向违约方提出索赔。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和清算。

  8.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3甲乙双方对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4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九条 乙方项目负责人情况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可自行更换项目负责人,但需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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