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拟建xx市市民中心(含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展示馆、城建档案馆)项目的申请文件收悉。经市政府批准,现对该项目建议书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在东津新区新建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展示馆、城建档案馆是市委、市政府建设东津新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政府明确的十大公共建设项目之一。实施xx市市民中心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建设地点
该项目拟选址于东津新区沿汉江和行政中心南部,用地面积约72亩。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建设规模
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核定该项目总建筑面积控制在7万平方米以内(地上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各类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其中:
市城建档案馆:根据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的规定,结合市城建档案馆现馆藏量已达15万卷,且以年均1.5万卷增加的实际情况,市城建档案馆属于市级一类馆标准,初步核定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市民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其功能定位即承担目前诸葛亮广场的市行政服务中心职能。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承担的职能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市规委会意见,市行政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管理用房、附属设施)。
市规划展示馆: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是以传统和现代的技术方式,介绍和展示城市形成演变的历程以及未来发展蓝图。参照省内外城市规划展示馆的实际情况,以及市规委会意见,确定规模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2.66亿元以内(不含局部室内精装修投资和规划展示馆布展费用)。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入。
五、有关要求
按照《xx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20xx年第25号)相关规定,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审查等前期工作,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x年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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