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现金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现金支票用途包括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2、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的对称。是指存款人用以向银行提取或支付给收款人现金的一种支票。中国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办法规定,在银行开户的各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只能在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内使用现金支票,并应写明款项用途,接受银行的监督。现金支票不可用于转账。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向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支付的,银行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