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对以迁村并点和土地整理等方式进行小城镇建设的,可在建设用地计划中予以适当支持,要严格限制分散建房的宅基地审批,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房,节约的宅基地可用于小城镇建设用地。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