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一审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或裁定无需上报上级法院。然而,若与一审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过轻,不符合刑法罪与罚相适应的司法所原则,他们有权在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的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律分析
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任何刑事判决或裁定,无需上报上一级人民法院。
但是,与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过轻,不符合刑法罪与罚相适应的司法所原则,有权在一审判决、裁定作出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拓展延伸
法院定罪免处是否需要上级批准:权力分立与司法独立的边界探讨
在法院定罪免处问题上,涉及到权力分立和司法独立的边界问题。一方面,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应当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判决定罪免处。另一方面,上级批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可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权力平衡。然而,是否需要上级批准仍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上级批准可以避免个别法官滥用权力,保证判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而另一些观点则主张法院应当拥有独立的判决权,免除上级批准的干预。因此,对于法院定罪免处是否需要上级批准,需要综合考虑权力分立和司法独立的原则,以及具体的法律和制度安排。
结语
在法院定罪免处问题上,权力分立与司法独立边界有待明确。上级批准作为制度安排,旨在保障司法公正与权力平衡。然而,是否需要上级批准仍存在争议。一方认为其可避免滥用权力,确保判决合法合理;另一方主张法院独立判决权,免除上级干预。综合权衡权力分立、司法独立及法律制度,才能明确法院定罪免处是否需上级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