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上户口是否需要亲子鉴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具体如下:
1、如果有医院给出的出生证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就不用做亲子鉴定;
2、如果没有医院给出的出生证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就需要做亲子鉴定;
3、无出生证,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在医院出生,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
4、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时,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5、孩子被拐卖、遗失后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时,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
6、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一方转入到另一方时,要做亲子鉴定;
7、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后需领养回来,或躲避计划生育,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时,需要做亲子鉴定;
8、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时;
9、部门特殊规定,如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时。
亲子鉴定条件:
1、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本人对鉴定的意见;
2、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明鉴定理由;
3、被鉴定人应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病史,为鉴定提供参考(有遗传病史的易于基因变异);
4、被鉴定人年龄在半岁以上。
综上所述,非婚生子上户口是否需要亲子鉴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有医院给出的出生证明且与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信息一致,上户口不需要亲子鉴定。然而,如果没有出生证明或出生证明上的信息与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信息不一致,上户口就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