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2、同业竞业禁止与兼业竞业禁止。3、广义的竞业禁止与狭义的竞业禁止。4、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竞业禁止和一般民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竞业禁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一条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