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结合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制梁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单位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制梁厂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增加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发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3、推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4、制梁厂安质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梁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制梁厂厂长是本梁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梁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6、安质部应当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制定整改监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7、梁厂应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综合办公室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应当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9、综合办公室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向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按照规定使用。
10、制梁厂的安全生产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保养、维修、检验。
11、从事有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爆炸等危险因素的作业,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2、各班组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3、梁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14、安质部应当根据梁厂实际情况,调查、评价、制定梁厂危险源清单,并组织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15、梁厂发生事故后,按照梁厂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制度办理。
1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梁厂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目标
1、安全方针依法施工,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确保员工健康安全。
2、安全目标消灭责任员工轻伤及以上事故消灭责任交通大事故;消灭责任机械设备大事故消灭责任火灾事故起重机械检验合格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三、制梁厂安全领导小组机构组长:副组长:常务副组长:财务部部长物机部部长试验室主任工经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工程部部长安质部部长安全环保体系框图
四、安全保证计划
一、确定安全目标。一切以保证安全目标为中心开展工作,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二、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分为管理保证、制度保证、和过程保证三方面进行控制。
三、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及日常安全管理机构。成立以厂长、书记为组长,副厂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安质部负责梁厂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员。
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梁厂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使安全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安全教育。从思想上、知识上、技能上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仅使操作者从思想上树立安全意识,而且能够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教育首先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领导水平;其次,组织工人进行公司、梁厂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再次,在工作中,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集中进行教育,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进行安全检查。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检查,便于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七、建立安全应急预案。
五、梁厂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目标消灭员工责任轻伤及以上事故;消灭责任火灾事故;消灭机械设备责任重大事故;消灭压力容器责任爆炸事故;消灭责任交通肇事事故;起重机械检验合格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预防职业病及各类急性中毒事件发生。
二、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工作是一项多层次,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梁厂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厂长亲自抓安全,保证安全目标落到实处,保证作业现场整体受控。
1、建立梁厂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化基本知识、基本素质的培训。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基础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全员参与,全面管理,全方位监控。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现安全生产目的。
2、梁厂制梁现场安全措施:制定并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重点部位、危险区域的监控管理,减少管理漏洞,控制安全隐患:a)交叉作业应留有足够的安全空间、安全距离和安全范围,妥善安排各工种工序的作业时间,排除交叉作业互相干扰,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b)临时用电必须符合“TNS”配电标准,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统一规划设计实施,不得随意拉挂、安装用电线路;配电箱按标准设置,封闭加锁专人管理;用电设备做保护接零,手提式电动机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等。c)起重、千斤顶和所有利用卷扬机具起吊、升降、拖拉的作业,必须保证设备、关键部件、钢丝绳、限位器、报警器的安全可靠,坚持定期和随时性检修。d)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易发生物体打击的作业必须按标准佩戴安全帽;尘毒等有害作业和危险作业,必须有针对性的防护设施和个体保护措施,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可靠。e)各种压力容器必须分类设库存放,禁止露天雨淋暴晒、靠近热源和强烈碰撞,保证压力容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建立作业和专人保管制度。f)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施工,作业有序,纪律严明,关键工序需制定劳动安全、监督控制措施。g)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技能培训,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许可证书,经本单位登记造册再次考核认可后,方可从事本岗位作业。h)施工场地按不同工种工序设立必要和相对固定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标牌。i)施工场地设有醒目的工程简介和相关内容的标牌,机具物料放置有序,环境整洁卫生,走行道路安全通畅。按作业区划分,设有醒目的标准规格的安全警示牌等。j)搅拌站、各加工场地要符合防水、防风要求,切实做好防洪、防台风、防火、防中毒等工作,杜绝事故发生。k)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无安全帽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凡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进入施工现场。l)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管理漏洞,还要结合安全事故的规律和季节特点,重点查措施的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防洪、防汛、防火措施成立抢险领导小组,由安全领导小组兼任,并直接指挥抢险队,配备相应的抢险器材。建立健全有保障的通讯系统,汛期时对重要结构物周围,派专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安全保证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针对施工过程的立体交叉复杂性、人员多、设备多等情况,加强开工初期的安全教育,坚持施工期内的日常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提高施工安全、人身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掌握技术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做到预防为主,对于突发性安全事故要有应急抢险的思想准备和能力。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则,建立健全适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经济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突出安全管理重点,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各级岗位职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调动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确保实现安全责任目标。
3、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在安排施工计划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明确安全目标、预防措施及安全控制重点,并落实到具体人员。梁厂根据工程进度和季节情况,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梁厂每月进行检查评比,实行奖罚。对重点项目、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推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使整个施工过程完全处于受控状态。
4、科学施工,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方法要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严格按安全技术规则施工,防止各种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工程在确定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2)施工现场吊装安全工作,按照吊装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操作。(3)施工现场用电由电工统一管理;合理布置现场用电,安装漏电保护器,防止雨天漏电;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要有接地保护措施;每日上班前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电闸开关箱门上要有警示标志,专人负责上锁。
六、梁厂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在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安全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1职责1.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梁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邢XX:顾XX组员: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物机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部长、试验室主任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制梁厂安全管理的最高管理决策机构,负责对梁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管理权限内的各类事故。1.2梁厂厂长是梁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梁厂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1.3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安全职责见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2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2.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到生产的全过程。2.2梁厂执行公司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达到安全生产长期稳定的目标。2.3摆正安全、质量、工期、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确保质量、工期和经济效益的目的。2.4梁厂按照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经公司授权。2.4.1梁厂设立安质部,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2.4.2各班组设兼职的安全大员,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工作。2.4.3安质部及安全检查人员受梁场的行政领导,同时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系统领导与业务指导。2.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5.1责任制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坚持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2.5.2责任制的核心: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5.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强化检查考核,真正做到领导负责、逐级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2.5.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负责人报告。2.5.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梁厂每月进行一次考核。2.6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逐步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保证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范佩戴和使用。2.7工程开工前,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对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各单项作业的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2.8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技能培训,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许可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2.9梁厂每年要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2.10梁厂按规定对“三新”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一级教育由梁厂组织,二级教育由车间负责组织,三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按国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方可允许上岗。2.11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2.12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经常性安全教育形式有:每天班前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会议;宣传标语及标志等。2.13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制度2.13.1梁厂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进行评价;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进行应急演练,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2.13.2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2.14建立合格供方安全评价管理制度2.14.1严禁将工程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营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将经营场所、机械设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营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使用。2.14.2分包或租赁必须签订分包合同和租赁合同,在合同中必须约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供方和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2.14.3劳务分包的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资质和安全资质证,并对其资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要建立合格供方名录,未经评价合格的队伍严禁使用。2.15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的定期检验、检定制度2.15.1特种设备是指安全程度要求较高,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梁厂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2.15.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2.15.3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按有关规定办理。2.15.4特种设备的检验、大修计划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安装、检验单位进行安装和检定,检定周期按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及时进行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取得合格证的,不得投入使用。2.15.5禁止转借、转租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报废时,同时将使用证、牌照缴回物机部。2.15.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审核,取得授权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2.15.7严格执行安全设备定期检验、检定制度a)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b)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地维护,并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2.16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搬运、储存、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规定,做好标识、隔离、防火防爆等措施,专人负责看管,建立出入库签字制度,并对其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防止外流确保安全使用。2.17落实消防工作的管理制度2.17.1梁厂管内的办公场所、施工现场、生产车间、基地、料库、生活区域等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公司消防管理办法,成立防火领导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备齐防火用品,做好防火安全应急预案,做好消防演练,对有较大火灾因素的场所和消防设备做好标识,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备品齐全。2.17.2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动火,所有火源都必须在有效控制管理之下,预防火灾发生。2.18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2.18.1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各类载人、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保养,按期到有关部门检车检证,准时缴纳费用及车辆保险,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交通法规,保证交通运输安全。2.18.2驾驶人员要取得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件,具有驾驶资格。对违章违纪屡禁不止或不适合机动车驾驶的人员,应采取行政措施令其换岗、下岗。2.18.3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保证充分的休息,严禁疲劳驾驶。2.18.4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单位人员伤亡时,经交通部门认定本单位负主要肇事责任,按企业伤亡事故统计上报;裁决肇事责任时,按交通事故处理。2.19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2.19.1梁厂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向从业人员发放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2.19.2重点做好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及其它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按规定配备,特种防护用品“五证二书”(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证、销售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检定检测报告书)必须齐全。作业人员必须按工作项目正确使用或设置安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由使用者对其进行安全检查,按规定每半年全面检测,报废的必须及时处理,确保防护性能良好。进入现场必须佩戴统一发放的安全帽。安全帽应按颜分不同层次:黄色为作业人员,蓝色为项目管理人员,红色为领导、嘉宾。2.19.3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管理工作于每年的五月末,由梁厂综合办公室按规定标准将防暑降温用品数量报公司安质部,由公司统一购买、发放。2.20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梁厂每年要按规定对职业危害进行辩识。2.21梁厂重视和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妥善安排适宜工作,不得将笨重体力作业分配给女职工。2.22坚持安全检查制度2.22.1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整改,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2.22.2定期检查梁厂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安质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作业班组执行班前提醒、班中自检、班后总结制度。梁厂结合上级要求、生产特点组织各种定期安全检查。2.22.3随机检查安全检查人员对管内实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要有记录。2.22.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如下措施限期整改,并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a)责令立即改正;b)签发安全监察通知书;c)经济处罚;d)停工整顿。2.22.5安全检查人员需持证上岗,并经公司授权。在管辖区域和职责范围内,有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权力和履行指导服务的义务,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要及时给予纠正和制止;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现场,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将情况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质环保部。2.23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2.23.1各类事故管理必须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股份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规定、上海局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规定。2.23.2事故范围: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压力容器事故、交通肇事事故、职业病及中毒事故。2.23.3事故的报告a)发生各类事故时,均按事故报告规定及时上报。b)报告方式:事故发生后,梁厂厂长必须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方式将事故概况上报公司领导、安全质量部和值班调度。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转移现场物件时要作好记录、标记或摄像拍照。c)安质部按规定及时上报月、年度的安全报表及总结。2.23.4事故调查a)各类事故发生后,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事故管理权限,由安全领导小组(直接责任人回避)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上级组织负责调查的事故,应及时做好配合调查工作。发生死亡事故应报当地公安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多人伤亡事故时,报请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派员参加。b)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发生过程和人员伤亡、物资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后,梁厂要制定相应的预防或纠正措施,由梁厂负责组织落实。2.23.5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a)职工轻伤事故由梁厂负责调查处理,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审批结案;b)职工多人负伤、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调查结案;c)职工死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由上海局调查结案。2.23.7道路交通、火灾事故、中毒事故配合公安、消防、防疫部门调查处理,将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2.23.8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事故责任的追究,应视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和影响程度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所受行政处分列入个人政绩、业绩考核内容。2.24安全例会制度2.24.1定期例会b)梁厂每月召开安全会议,由厂长主持,提出安全问题,找出安全重点,制定控制措施;c)施工班组要在每天布置工作会上,结合施工生产实际,落实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防护措施。2.24.2不定期例会b)梁厂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应适时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厂长主持,会议应通报情况及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或决定;安全例会内容要有详细记录。c)安质部应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电要求,部署阶段性工作要求。2.25建立施工生产安全奖惩制度梁厂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建立梁厂施工生产奖罚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在施工生产安全工作中有成绩的部门、个人给予表奖,对违法违章违纪导致发生各类不安全隐患、险情、事故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6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者及违章违纪的经济处罚,由安全检查人员填写罚款通知书,由财务部负责收缴。
七、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1目的1.1为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责任制度的要求,明确梁厂各部门及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规范在建设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在施工中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特制定本制度。1.2职业健康安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达到安全工作的规范管理,实现安全目标。2引用标准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3上海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4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管理办法。2.5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办法2.6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2.7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8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2.9ZJY02-201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3职责3.1安质部是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工作的主管部门。3.2梁厂各部门按本制度的规定负责与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责任,接受考核并参与对各班组的考核。3.3梁厂全体人员要按照本制度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承担起相应的责任。4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4.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施逐级负责、领导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的一项基本责任制度。各级领导、各部门、每个岗位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承担起相应的责任。4.2遵循“领导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的原则,建立起逐级考核制度,并实施有效的运作。4.3梁厂在上海工程局北方公司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组织、落实的安全管理职责。4.3.1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总体部署,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确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并予以实施。4.3.2制定各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4.3.3对梁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绩效进行监视和测量,并持续改进。4.3.4制定梁厂的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和措施,施工作业技术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4.3.5根据培训规划,对干部、班组长及关键岗位、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培训。4.3.6分析安全生产的现状,针对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4.3.7对施工班组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3.8及时分析梁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现状,针对关键问题和危险源进行控制。4.3.9及时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做法。4.3.10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制定梁厂的安全奖罚制度,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防止事故发生的人员要及时奖励,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处罚。4.3.11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事故,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抓苗子,除隐患,抓小防大,防微杜渐。4.4领导负责4.4.1梁厂厂长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确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资源配置。对危险源的辨识和控制,解决施工中倾向性的问题。4.4.2梁厂书记、梁厂副厂长及总工程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梁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并对梁厂党政第一管理者负责。4.5部门负责梁厂的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安全负责,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负有管理、监视、测量、督促、指导的责任。4.5.1安质部安全职责安质部是梁厂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与修订,对厂内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临时用电、消防管理及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行使监督检查权。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制订梁厂安全方针和目标,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等阶段性安全活动。加大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遇有严重或紧急情况,有权则令其停止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可采取限期整改、罚款、停工等措施。对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情况进行检查。参加权限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负责人身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4.5.2工程部安全职责在技术工作中对梁厂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在组织和指导施工生产中,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梁厂有关安全方针、目标、办法,保证安全生产;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艺细则、作业指导书时,应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强制性条文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在施工生产前要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组织和指挥生产中杜绝违章指挥;负责作业指导书、新工艺、新施工方法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的编制和审批;生产调度负责生产、安全情况的沟通,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传达、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上级文件指令;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改进措施,从技术方案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4.5.3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负责梁厂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办证复审工作和“三新”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合理进行岗位配置,培训、考试不及格未取得相应资格人员不得安排上岗;加强职工“两纪”检查,负责对“两违”职工进行教育处理;结合施工生产实际、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人力资源的配备;参与对安全生产有关奖惩事项,负责办理各类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理事项。及时转发、存档上级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做好信息的交流与反馈工作;做好大型安全工作会议记录。与物资部门配合按规定发放管理范围内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办公及生活场所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防爆、防食物中毒工作,合理调配车辆,保证交通安全;4.5.4财务部安全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梁厂实际情况,及梁厂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审核安全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保证资金取送、运用、发放的人员安全和资金安全;协助安质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经济奖惩的兑现;负责对发生事故损失费用的核定。4.5.5物机部安全职责负责物资设备中的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制定梁厂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实施,保证安全生产;在订货采购时,严把各种材料、危险品、劳保用品的购买关,监督采购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合格的产品,对所采购物资的安全性负责;按公司相关规定负责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劳保用品采购和保管工作;定期进行物资设备、仓库管理、现场材料管理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有计划地进行整改;各种压力容器必须分类设库存放,禁止露天雨淋暴晒、靠近热源和强烈碰撞,保证压力容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专人保管。参与由于物资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地方、上级有关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制定梁厂设备管理办法,并负责实施;订货采购时,严把各种机械设备的购买关,监督采购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合格的产品,对所采购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负责;对新购进的机械设备及大修、维修、外租返回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把关,新购进的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鉴定验收。定期组织施工生产设备检查,按照生产设备的检验要求进行检验与保养,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使用;依据有关法规要求,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施工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对施工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发生的事故负相应的责任;组织编写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使用办法,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设备明显处予以悬挂,负责组织管理权限范围内设备操纵人员培训、办证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厂内机动车、特种设备等的设备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机械设备事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的调查4.5.6试验室安全职责试验室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组织进行试验室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试验室的水源、电源、电器线路等不得随意更动,严禁私用电炉、烘箱。下班应切断各种试验设备电源、关闭自来水及门窗。试验室设置消防设施,并制定消防责任制。4.6岗位负责岗位负责就是全体从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按权限和职责范围明确各岗位在安全生产中所负的责任。4.6.1梁厂厂长安全职责厂长是梁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对梁厂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组织制定梁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情况;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接受安全培训考核;负责检查梁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月组织梁厂安全大检查,主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相应决策,解决安全生产方面问题,决定重要的安全奖惩方案;负责组织对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范围组织梁厂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定期、及时地向上级及职工报告梁厂的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梁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安全工作。4.6.2梁厂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协助行政坚持经常地开展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并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发动工作;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号召党员发挥安全生产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和成绩的部门及个人提出表彰、奖励,对发生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建议处罚;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利用板报、影视和多媒体等宣传工具,开展群众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作业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技术文明施工、环保、职业病等科普知识,增强从业人员预防事故的能力,自觉的进行标准化作业和施工安全;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监督检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4.6.3梁厂副厂长安全职责对厂长负责,协助厂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落实梁厂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梁厂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积极有效地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组织梁厂“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各类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与当地的安全、医疗、消防部门取得联系,预防处理重大、特大中毒,消防等突发事件的发生。4.6.4梁厂总工程师安全职责对厂长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协助厂长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时,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坚持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对梁厂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和推广安全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