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就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福建XX公司办公室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黄XX同意将持有福建XX公司20%的股权共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额,以1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福州XX公司,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三日内,将转让费1000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福建XX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福建XX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福建XX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福建XX公司的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经转让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