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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正文

2024-06-26 来源:汇智旅游网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正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县域农田水利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国家加大公共财政水利投入力度的政策机遇为契机,以申请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为平台,以提高财政支农使用效益为目的使用部分支农资金,优化投资结构,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积聚优势和整体效益,积极打造集中连片、效益突出、群众欢迎的高效节水灌溉核心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根据中XX、市有关支农资金整合的文件精神,围绕我县经济发展中规划,确定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为平台的资金整合方案和工作重点,作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据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按照县域农田水利发展规划和重点县立项建设要求,积极归并性质相近、使用范围相近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使用。

二)坚持集中投入重点建设的原则。围绕重点县建设,集中投入、连续投入,打造重点区域,建设重点,达到投资一项,建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农田水利建设目标。

三资金整合范围

按照《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办法》除救灾国债、退耕还林等特殊用途资金外,通过财政部门下达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县财政预算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全部列入资金整合范围。重点整合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高效节水农业建设为主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农林特产财源建设资金、农业产业化建设资金、农技推广及基地示范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专项建设资金、水利信息化建设资金、农田整理项目资金等。

四资金整合方法步骤

一)统一申报立项。县直涉农主管部门结合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整合平台,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档案。对申报的项目按照集中项目集中地点、集中投入的要求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报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领导小组会审核决定,需要联合上报的由财政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申报,以确保重点县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统一下达。县财政局要会同相关项目的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批复的项目以及县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按照支农资金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统一下达项目计划并将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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