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四大班子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
按照7月10日县四大班子联系会议精神及议定的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檀宏利进行认真安排部署,采取调研和召开会议等方式全面推进禁养区实施工作,下面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方调研摸清实情
1、我县畜禽养殖基本情况。我县生猪年饲养量约350万头,多年来生猪饲养量位列全省第一、全国前列,是辽宁省农业“一县一业”的生猪产业示范县,生猪“调出量”达到出栏量的90%以上,占沈阳猪肉市场销售量的四分之一,连续5年获得农业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其他畜禽产业也十分发达,年产肉牛20万头,羊53万只,禽类1600万只。
2、我县禁养区实施工作基本情况。县政府于2016年6月委托第三方制定了《昌图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该方案对我县河流禁养区、城镇居民区禁养区、主要交通干线禁养区的范围进行了划分。其中河流禁养区范围为昌图境内大小河流最高水位线外延500米以内、城镇居民区禁养区范围为镇(场)建成区的现状或规划区域及外延500米内、主要交通干线禁养区为距离公路、铁路交通干线500米以内,禁养范围非常广,涉及禁养的各类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非常多,以马仲河、亮子河流域为例,涉及禁养的各类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总计2366个,包括九星和国美两个大型养殖企业。方案还规定,禁养区内现有的各类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到2017年底前全部关停转迁,在2017年我县对其中的9户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进行了搬迁,财政支出相关费用70余万元,禁养区实施的工作难度非常之大。
二、召开会议深入研究
7月25日下午,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禁养区有关事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永平、县政府相关部门、相关镇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和征求意见,会议认为县政府2016年6月制定的《昌图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不能够完全适应昌图县情和工作实际,不利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三、提出方案推进解决
经过调研和会议研究,拿出以下解决方案:一是由县环保局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进行禁养的原则,结合昌图县情,委托第三方对《昌图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进行修改。二是将修改后的《昌图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认真讨论研究,待通过后,按照方案要求贯彻执行。
经办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昌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