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目前没有使用年限限制。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有:
1、取得方式来看,出让以拍卖、招标等有偿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划拨需要县及以上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2、从使用时间上来看,出让土地有时间限制,比如住宅是70年,商服用地40年,而划拨一般没有期限。
二、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
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按一定的使用年限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出让属于民事行为。一般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经人民政府批准,一般是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划拨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是无偿,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一般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三、不动产证上划拨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证上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出售需要审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这是以基本民事立法的形式对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立法态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