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黄线掉头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规定及处理程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双黄线掉头发生事故由掉头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时,迅速报警,交警勘查后做出认定,通知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损失鉴定,双方提供相关证件和事故经过,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处罚,并出具凭证供责任方理赔。
法律分析
一、双黄线掉头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分担是怎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双黄色的实线不能掉头。如果在双黄线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掉头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该怎么办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双黄线掉头发生交通事故时,掉头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迅速报警并由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和事故认定。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损失鉴定,并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提供相关证件和事故经过。责任方应赔偿损失,无责方提供维修费用发票给责任方。交警部门将对责任方进行处罚,并出具有效凭证供责任方理赔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