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房是属共同财产的。但如下情况除外:
1、一方婚前首付款,婚后以个人财产还贷的,且双方未约定该房产属于共同所有的;
2、婚前按揭房,双方共同还贷,但双方约定该房屋归一方个人所有的;
3、其他情况。
一、离婚按揭房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按揭房分割法律规定是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夫妻双方中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
5、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7、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离婚房产的分割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也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如婚后配偶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贷款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共同还贷部分,不论由一方还是双方工资还贷,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如购房方能证实其还贷资金确为个人婚前财产,则房屋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为共同出资,且能证明婚前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并予以出资,则该房屋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在分割房产时,如双方出资数额悬殊,且婚后未共同生活或时间较短,这些因素均应考虑,应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非平分。
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为共同出资,只是无证据证明双方均认可房屋为共同所有,则离婚时该房屋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未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三、离婚按揭房产如何分
离婚时按揭房产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应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首付购买房屋,取得房产证,则应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双方还可以协议分割房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