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应履行接收手续并澄清投标人的异议和质疑,如果问题确实存在,应采取纠正措施并答复投标人,如无法纠正,应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可请评标委员会答复并公示改变后的中标结果。答复应书面并在合理时间内作出,政府采购质疑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
法律分析
1、招标人接到投标人异议和质疑后,应该首先履行接收手续,向投标人书面出具接收证明,或在投标人提供的回执上签字确认。
2、大多数异议和质疑都是由于投标人不了解全面情况或对一些问题发生误解造成的,招标人应当主动、耐心地向投标人澄清、说明,消除投标人误解。
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异议和质疑的问题确实存在,应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答复投标人;如经核实上述问题损害了投标人的利益、并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的规定,但招标人已经无法纠正的,招标人应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情况。
4、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和质疑,招标人可以请评标委员会提出答复意见,然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答复意见答复投标人。属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错误,评标委员会应纠正错误,并出具评标委员会意见;如果纠正错误导致改变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公示改变后的中标结果。如果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实行备案或审批管理,招标人还应将评标委员会意见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或审批,然后再答复投标人,并公示纠正的中标结果。
5、给投标人的答复应使用书面形式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应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
拓展延伸
应对质疑:中标项目遭质疑,如何维护声誉与解决纠纷?
当中标项目遭到质疑时,维护声誉和解决纠纷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及时回应质疑,提供清晰、客观的解释,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与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了解他们的关切和问题,并寻求共同解决方案。如果质疑涉及法律纠纷,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的维护。此外,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信任关系,与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有效地减少质疑的出现。最重要的是,项目执行过程中要遵守合同和法律规定,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以树立良好的声誉。通过以上措施,能够更好地维护声誉并解决纠纷,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
结语
在中标项目遭到质疑时,维护声誉和解决纠纷至关重要。首先,及时回应质疑,提供清晰客观的解释,确保透明公正。与相关方积极沟通,了解关切和问题,寻求共同解决方案。如涉及法律纠纷,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帮助,维护合法权益。建立良好沟通渠道和信任关系,与利益相关者保持合作关系,减少质疑。遵守合同和法律规定,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树立良好声誉。以上措施能更好维护声誉、解决纠纷,为项目顺利进行提供支持。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