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处罚标准细分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立案标准。非法销售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单位和个人有不同的处罚,而非法使用罪则需要满足实施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条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处罚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分析
一.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处罚标准细分
1.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处罚标准,可细分为:自然人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构成该罪的,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并对单位处以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立案标准是怎样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符合下列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
2、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3、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拓展延伸
窃听器材的非法销售罪刑罚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
窃听器材的非法销售罪刑罚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是指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非法销售窃听器材的行为所应受到的刑罚和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销售窃听器材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它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对于非法销售窃听器材的刑罚可以包括罚款、拘留甚至是刑事处罚。此外,相关法律还规定了对于从事窃听器材非法销售的个人或者组织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权是非法销售窃听器材罪刑罚规定的核心目的,以此来警示和惩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对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处罚标准进行细分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自然人构成该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构成该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并对单位处以罚金。而对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使用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根据该罪的法律规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七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