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身份证应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