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了解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都从事什么工作,父母是从事什么工作,以及应征青年的基本情况包括思想,身体,上学还是工作,之前都去过哪些地方,从事过什么样的工作。
第二,征兵家访也是要了解应征青年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主要是看看是否有犯罪记录,这也是正常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是进入北京的部队,那么政审会更加严格,七大姑八大姨全都给查一遍。
第三,征兵家访,主要的一个目的就是了解应征青年的思想情况,应征青年的态度很重要,肯定会问到,是否是本人自愿去当兵,有没有做好吃苦受累的准备,自己对部队有多少了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